一、拘役是不是附加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1、罚金有三种适用方式: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
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独立适用或者与拘役、有期徒刑附加适用时,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决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判决死刑、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没收财产有两种适用方式:一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二是并处或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合法所有并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在没收财产时,不得以追缴犯罪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来代替或者折抵。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4、驱逐出境是指对犯罪的外国人强迫离开中国国(边)境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方法。它只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对本国人不适用,因此,我国刑法将其作为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的特殊刑种作了单独规定。
二、附加刑具体怎么执行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
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刑事处罚的附加刑中主要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以及驱逐出境。其中并不包括拘役,由此可见拘役并不属于附加刑。而从主刑的种类中知道,其实拘役应该算是主刑中一种,同时还是人身刑的一种。
-
拘役是附加刑还是主刑
246人看过
-
拘役是如何执行的?附加刑与主刑的区别是什么?
125人看过
-
拘役是否为附加刑的一种?如何执行该刑罚?
220人看过
-
拘役算是刑罚中的主刑还是附加刑
318人看过
-
"附加刑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26人看过
-
附加刑的具体规定
61人看过
-
-
拘役是怎么规定的?拘役都是附加刑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1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刑罚方法,而拘役要关押,但可以有一定回家自由。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可以单独判决。
-
适用拘役的附加刑是不是怎么规定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1、拘役并不是附加刑。附加刑的具体执行是: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行政拘留是附加刑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4行政拘留不属于刑罚。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就不包括行政拘留。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什么叫管制拘役附加刑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9管制是一种不收监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到2年。形式为不得离开自己所居住地县区,离开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拘役也不收监,但要在公安机关的拘役所进行,人身自由受到很大的限制,每月只准回家一到两天。据以期间进行劳动,可以发给工资。独立适用的附加刑是指: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注意:以上仅供参考,不作为行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