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算不算专属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21:02:49 499 人看过

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所以应当按照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管辖权来处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

建设工程都是一些较大的工程建设,都会通过承包方式给他人进行施工建设,就是签订一个建设工程合同。但是建设工程涉及的东西多,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综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很多人的概念中,只要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就应该适用专属管辖,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事实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范围。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也就是说,如果案由是解除合同,退房款,追讨赔偿,还是应该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2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退房相关文章
  • 装修工程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装饰装修工程也是工程建设合同的一部分。因工程建设合同发生的争议,按专属管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有专属管辖权。(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纠纷是指因确认引起的产权纠纷,房地产的分割与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住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房地产纠纷。房地产已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位置为房地产所在地;未登记的,以房地产实际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第二,特别管辖权与专属管辖权的区别。解决了由哪个专门人民法院
    2023-05-07
    65人看过
  • 装饰装修合同解除后果
    一、装饰装修合同解除后果装饰装修合同解除,如果是合同已完成解除,那么就是合同义务完成的结果。如果在合同未完成的条件下解除,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效果合同终止包括合同履行的终止与合同关系的消灭两层含义。合同履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归于消灭,并面向将来消灭合同履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终止并不消灭当事人因此所应承担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合同关系的消灭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完全不复存在,当事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归于消灭。三、什么是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的特征(一)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有效合同成立是后合同义务存在的前提。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可撤销都不会产生后合同义务。当然,这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相对终止,是由于合同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原因,而使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债权
    2023-05-03
    246人看过
  • 装饰装修工程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12
    436人看过
  •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协议书
    装修合同建议包含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二、装修工程的地点、面积和施工项目该条款应对照施工图力求详尽。施工过程中如果需修改合同设计,必须签订书面修改协议。三、承揽方式:通常承揽方式包括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辅料等方式。业主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四、费用及支付办法、期限和数额五、施工依据和竣工、质量验收标准。六、装修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工程队通常会同时承接几个单位的工程,因此你必须对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保障家庭装修工程能按时完工。七、装饰材料的保管及损失的赔偿责任。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依《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筑栋数、结构、层数、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二)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
    2023-03-05
    244人看过
  •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的内容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其中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填写本人身份证和个体装修从业者上岗证的号码;2、家庭房室装饰装修的间数、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3、装饰装修工程和开工、完工时间;4、工程保修内容、期限;5、装饰工程价格及支付的方式、时间;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8、合同的生效方式;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件。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应当根据市场行情、优质优价的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合同中约定。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根据《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向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室内装饰行业
    2023-03-22
    356人看过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施工合同纠纷
    一、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确实属于施工合同纠纷的一种。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多种途径来解决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二、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和解:这是当事人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再次协商的一种方式。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和解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方式,并非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2.调解: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3.仲裁: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4.诉讼: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合同纠纷。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常见方式,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三、法院诉讼与
    2024-03-27
    318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装饰装修合同区别
    在传统民法中,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装饰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部分。但两种合同还是存在区别的。承揽合同与装修装饰合同在合同内容方面不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装修装饰合同一般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一、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2023-03-21
    415人看过
  • 装修合同到期后房子不装修算合同诈骗吗
    房屋装修合同到期未开工一般是属于违约行为,不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怎么样证明诈骗不知情可以提供自己未与实施诈骗的人员进行信息沟通的相关物证、实施诈骗的过程当中自己未在场的录像、相关人员的证言来证明。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是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诈骗如何去报案被骗人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被诈骗后应当保持冷静,确定损失,尽快报案,防止二次受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
    2023-06-28
    101人看过
  •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立协议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立协议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立协议丙方:(产权人,以下简称丙方)为加强××大厦房屋装修装饰管理,根据国家《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省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号令)、《××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一、装修施工前:1、乙方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同时须向市消防支队报审装修设计、施工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属租赁房屋的,还须经产权人书面确认;2、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册,其中,特种操作工须附相关证照复印件;3、乙方为其施工人员申办《临时出入证》并缴付工本费××元/人(证);4、按装修规模,乙方在办理装修手续时,须缴纳人民币___元(大写人民币:)装修保证金,领取装修许可证,签订有关装修协议;5、乙方委请的消防自动报警设施的设计
    2023-06-10
    276人看过
  •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2、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一、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2、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方式(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
    2023-04-12
    244人看过
  • 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维护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入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应当遵守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以及从事与装饰装修工程配套的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第四条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是本市的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负责全市装饰装修活动管理、监督的日常工作。该办公室由市建委、市经委共同管理。县装饰装修活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监督工作,并接受
    2023-06-10
    401人看过
  • 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哪个部门管辖
    属于。首先,装饰合同纠纷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事件原因,是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事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几个问题的说明第28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装饰合同纠纷应参照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房地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因此装饰合同纠纷也属于专属管辖。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8条第2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
    2023-08-07
    235人看过
  • 装修项目怎么写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合同
    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必须写明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装修项目清单包括哪些安装施工项目首先,土建项目——砌墙、砸墙、阁楼楼梯洞口浇铸、墙面保温、防水工程。其次,地面工程——铺地砖、铺地板、地面找平;水电工程——水路改造、地暖铺装、暖气改动、电路改造、吊顶布线、空气开关增改、洁具安装、灯具安装、开关插座面板安装。最后,墙面工程——背景墙、铲除原墙面、墙面处理、墙面涂料、粘帖壁纸。空间装修项目一般分为玄关、过道、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卧室、书房、阳台等区域,装修内容包括了墙砖地砖、水路改造、吊顶、墙面处理、墙面涂料等,以及软装饰的设计。服务项目1、材料搬运费——指材料的运输费、上楼费等。2、垃圾清运费——
    2023-07-29
    347人看过
  • 装饰装修合同逾期怎样起诉
    合同一般按照双方约定来执行,退合同你说的应该属于合同解除,是否能够解除以及如何赔偿需要看到你的资料后判断。一、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在数额限制上,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存在过高于损失需要适当减少或过低于损失需要适当增加时,计入担保范围的违约金应当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二、违约金的相关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20〕25号。有关违约金的相关内容:(二)第十六条发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2023-03-20
    150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房
    词条

    退房的条件有卖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因为不能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房人就可以申请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果买房人因自身原因想要退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更多>

    #退房
    相关咨询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会有什么异议?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6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应该不会有什么异议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
    • 装饰合同书可以有专属管辖部门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管辖范围。不同的法院会管辖不同的合同。那么装修合同适用于专属管辖吗?专属管辖是一种地域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形式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专属管辖适用的情形,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管辖有什么异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7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应该不会有什么异议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
    • 装修工程可以专属管辖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28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法律并未规定适用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民商事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因此,当事人在装饰装修合同中约定争议管辖法院,并未违反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就应依照当事人约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
    • 装修装饰没有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7
      设单位(包括业主)作为发包人,将工程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进行施工,所订立的合同,应系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此种合同,即便最终签字,亦属于无效的合同。对双方都不具备约束力 如果,该装饰公司,具备勘察、设计、施工三种资质之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资质,那么此种情形下,所订立的装修合同,系部分有效,或部分无效,对方有权在具备相应资质的范围内,继续履行义务并享受相应的部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