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拆迁与户口有关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9:33:28 137 人看过

集体土地拆迁与户口有关。一般情况下,如果户口不在本集体,当事人是无法获得拆迁补偿款的,而且由于农村人口较多,很多地方制定的补偿方案会与户口挂钩以满足对共同居住人的合理安置。

一、长期不在农村居住就会变成空挂户土地补偿还有份吗

长期不在农村居住变成空挂户一般仍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空挂户是指户口在其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一住址的现象,农村的“空挂户”大多泛指出嫁女,户口在本地或户口虽迁出但丧偶、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出嫁女,应当获得土地补偿,具体根据拆迁项目情况而定。

二、小产权房拆除应该怎么赔偿

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若涉及拆迁安置,各地做法不一,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你是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你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给你,则看你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具体而言: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三、农村拆房按人头还是按户口

1、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2、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对有户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分配面积与人口多少相关,但每户人家只能分一块宅基地,对有单独户口的一家人视其是否成家立业能否分户另行分配宅基地由村委制定的统一章程规定处理。

3、房屋拆迁中还有安置补助的概念,安置补助是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适用《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有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安置补助,即对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户口,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一定安置房屋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或者相应货币的安置补助。

4、综上,房屋征收的补偿与户口无关,与户口有关的是安置补助。也就是说,在房屋征收拆迁的情况下,补偿与房屋有关,与户口无关,而安置补助与户口有关。只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情况下,才有按人口给予的安置补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证拆迁赔不赔
    集体土地证拆迁赔不赔要看是否符合赔偿的范围:1、赔偿范围: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机关基于合法行政行为造成他人损失产生的是补偿责任,反之因违法实施行政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产生的是赔偿责任。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种形式。《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的”直接损失”的范围,包括被拆建筑物重置成本损失(重新建造与原有房屋结构、式样、质量、功能基本相同的房屋所需的费用)、当事人应享有的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产权调换安置房或特殊情况安置指标回购、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等)、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附属物、室内物品)等。2.赔偿方式:在房屋损失的赔偿方式上,虽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仅是判令赔偿义务机关支付赔偿金,但从切实保障其应享有合法权益角度看,赔偿义务机关仍有提供产权安置房或者支付拆迁安置赔偿金的义务,以保障当事人的赔偿方式(货币赔偿或产权调换)选择权。要尽可能保障当事人的产权调换权益,避免因房地产价
    2023-03-19
    116人看过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拆迁有用吗
    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拆迁有用吗?有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产权凭证,没有土地使用证会影响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二、征收集体土地的流程有哪些?1、需要征地的,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在获得上述部门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实施征地方案,进行补偿登记。三、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征收集体土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
    2023-06-17
    292人看过
  • 集体户口拆迁怎么分配
    1、有宅基地安置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选择货币补偿,也就是不给安排宅基地也不给安置房,直接用钱补偿。3、选择产权房屋调换,也就是给安置房安置。一、国有土地被征收如何赔偿国有土地被征收应当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用。同时对于土地上的房屋,应当通过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二、农村拆迁五保户怎么安置(1)安排宅基地建房:征收方需要为被征收人安排宅基地用于重建房屋。(2)提
    2023-04-04
    149人看过
  • 确认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的步骤
    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有本市常住户口、实际未居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只能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集体土地流转的价格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土地流转价格一般每亩在1000元左右,具体价格应当由土地流转双方协商后确定,国家和地方政府没有规定具体的价格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023-07-03
    228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区别
    房屋的所有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协议实施房屋拆迁的行为。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将集体所有地土地征为国有后,对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强制拆迁,并给予补偿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属于城市房屋拆迁的范畴。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范畴,适用《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别是城市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的主管机关。由此可见,集体土
    2023-04-23
    329人看过
  • 城镇户口持有集体土地合法吗
    合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法律允许买卖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法律不允许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买卖。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的方式流转,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的方式流转。二、私人能否承包农村土地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其中,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因此,私人能承包农村土地。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继承的法律后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享有的,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进行占有、使用和
    2023-03-17
    160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与集体土地有何关联?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用途:1、明确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存在的问题,使其更好地发挥集体土地证的使用效果;2、实现土地三权分离,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和土地使用证登记;3、完善征地制度,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探索制定合理规范的征地目录,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入市,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目前常见的土地证只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其土地来源性质决定是国有还是集体。土地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2、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1、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2、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3、实地勘察。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地考察。4、公示。5、核销。首先要
    2023-07-12
    363人看过
  • 拆迁流程:集体土地房屋
    (一)办理用地申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二)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各项征地方面方案,征地方案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农用地转用方案2.补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4.供地方案(三)征地审查1.编制呈报说明书: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2.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土房管局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
    2023-07-02
    311人看过
  • 南京浦口实施集体土地拆迁新政策
    为保障集体土地拆迁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本月,浦口区出台并开始实施集体土地拆迁新政。新政实行1+3模式,形成以《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主体文件和《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关于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问题的补充意见》3个配套性文件构成的政策框架,为浦口区集体土地拆迁开创新的局面。新政明确了拆迁主体的职责,即由浦口区拆迁管理中心为征迁日常业务工作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为集体土地项目征地房屋拆迁实施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征迁补偿安置工作。新政规定,对所有集体土地拆迁新开项目,严格执行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测量调查。第三方中介机构从区征迁评估公司库中按程序摇号选定,由区拆管中心统一委托。为了增加拆迁透明度和公信力,避免各环节暗箱操作,打消部分群众对集体拆迁的不理解及个别群众过高的心理预期,该区在全区集体土地拆迁中全面实行公示制度
    2023-06-08
    241人看过
  •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拆迁的政策解读
    迁回去可以,但是农村户口不好办。下面是政策: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农村集体土地房子可以过户吗1、一般来说,只要买房人符合相关的过户条件的话,那么集体土地证的房子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集体土地证的房子一般是不可以上市进行交易的,一般只可以和同一个集体组织的成员或者是户口属于农村的买房人进行转让交易。2、若想要把集体土地证的房子过户到买房人名下的话,那么房屋的主人需要办理好房屋产权证,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后,然后才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假如不符合条件的买房人购买了集体土地证的房子的话,那么一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3、由于集体土地证的房子都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所以一般是不可以办理个人的土地使用证的,因此无
    2023-07-07
    135人看过
  • 户口落户与房屋拆迁有直接关系吗?
    大部分拆迁都是要考虑户口的,一般为根据户口人数来享受可以购买的回迁楼的面积。一、户口冻结了还能迁入吗?由于结婚、工作、升学、移民等原因可以进行迁户口,但是在房屋拆迁中,冻结户口是在整个冻结期都不能改动的,所以即使结婚了也不能迁入被冻结的户口。一般来说,户口冻结仅是冻结他人迁入,并不会限制冻结户口中的人迁出,这也是为了响应房屋拆迁中将被拆迁户的户口冻结的目的,防止和杜绝他人投机领取补偿款。由于自己的户口因为拆迁已经被冻结,所以在冻结期间任何人都不能迁入或者迁出户口,即使是因为结婚这个正常的户口迁入理由,也是不被允许的。因此,房屋拆迁冻结户口后,结婚的不能迁户口。为了防止有人骗取房屋拆迁款或者趁机多领取按人口补偿的房屋拆迁款,于是才会有冻结户口。二、女儿户口能不能单独立户女儿一般是可以单独立户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一般来说单独立户的条件是其非独生子女家庭、因离婚而解除夫妻关系的、需进行财产
    2023-03-03
    374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全文(国家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标准)
    01话题导入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势必需要对农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进行拆迁,而拆迁工作俨然已经成为各地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由于农村土地构成状况较为复杂,如何合法、审慎地开展农村拆迁项目成为土地征收进程中的重要一环,而有关集体土地拆迁中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认定工作,责无旁贷地成为重中之重。02问题分析集体土地拆迁中有关宅基地、地上房屋的认定存在哪些问题呢?1、由于各地区认定与补偿政策不统一,上位法不够完善。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各地区往往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特点,从有利于拆迁的角度制定更为切实可行的方案。但是,由于近些年来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房屋、土地价值涨势迅猛,很多地区的村民在面临拆迁时更多地会以其他地区所颁布的惠民政策为参考。也正是因为农村拆迁工作缺乏上位法的指导,国家对此没有颁布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立法进程也较国有土地上房
    2023-06-04
    495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式的改革与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产权调换;农民自建,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迁补偿的标准(l)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2)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023-07-05
    371人看过
  • 集体土地动迁相关政策
    曾受邀参加规土局举办的关于动拆迁户征收过程中的协调会,做一简单回顾。几年来,我区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旧区改造,一栋又一栋商品房拔地而起,商业城区的改造也在不断跟进,原来以餐营业为主的奉浦一条街已经改造成了以购物为主、娱乐小吃为辅的商业街了。宝-龙、南郊聚润广场以及即将开张的南桥半岛均不断地成为奉贤的商业地标,拉动了奉贤的消费水平,老百姓渐渐富有了。这些新地块的发展离不开被征地人民的配合。除了南桥中心城区的改造外,其周边的一些镇也紧锣密鼓地谋发展,在征收农民土地的过程中发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家庭内部的矛盾日益尖锐。某户被拆迁人之所以不肯拆就是因为家里有兄弟俩,哥哥有另一处房子,弟弟怕分到的份额多了哥哥会眼红所以特地叫哥哥也来协调会的现场,了解对该户的补偿安置方案,这个弟弟又想多拿又担心哥哥心里会不平衡。表面上把话说得很好听,声称“不是我不愿意,我父亲不会同意这样的。”我们向其解释了相关批
    2023-05-05
    36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户口不在本地集体土地拆迁能享受到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5
      存在地方性差异,一般来说,是可以享受该拆迁待遇的: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还在当地,就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可以享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2、当事人也可以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集体负责人(如村主任)或者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
    • 拆迁集体土地有赔偿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2
      1、拆迁对集体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制的一种形式。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制形式包括国家。 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户口,拆迁能分到钱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3
      根据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怎么分配大家一起商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是户口本上的人要求分到钱,法律上是支持的。但是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就是你这个房子值多少钱,我给多少,
    • 国有土地拆迁社会拆迁等同于集体土地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8
      首先,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法律不同。目前司法实践中,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相应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定,而集体土地上企业的拆迁立法上是属于空白状态,即便各个地方出台了一些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但也都或多或少的对企业拆迁的补偿缺乏相应的规定。只规定了集体土地上住宅和耕地的补偿标准和方法。其次,集体土地上的企业拆迁流程不同于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拆迁流程。由于土地性质和法律依据的不同,集体
    • 关于集体土地的拆迁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6-15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除土地相关补偿费用外的其他方面补偿费用参照上面所述。土地方面补偿费根据下面规定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