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04:37:24 286 人看过

一、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好制作证据清单,证据清单上应载明证据的名称,证明内容、原件or复印件、页码,方便案件审理;

(二)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三)应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

(三)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四)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

(五)有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

二、借贷关系的成立的法律规定

借贷关系从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三、借贷关系成立的情形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于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法理上分析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借款合同的成立,仍需要实际支付借款。如果款项是通过银行,那么有银行转账单、对账单等。如果是大额现金,需要说明钱款的来源,如有银行的取款记录、向第三方借款等,并有借款方的确认收到钱款的书面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1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转账记录是否足以成为借贷关系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出借人仅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初步证据,就可以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借款人,要求其还款。而涉诉银行转账凭证,出借人可以自行或者申请法院出具委托调查函的方式调取。若借款人未提出抗辩事由以此来否认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否认借贷关系的成立,那么法院基本上会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据此判决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如果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并提供证据证明,那么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要件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应当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首先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在借据是
    2023-07-04
    137人看过
  • 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不慎遗失
    一、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二、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要注意以下几点: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因此录音时讲话的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
    2023-06-01
    394人看过
  • 借贷关系如何才算成立呢
    借贷关系成立,首先需要双方签订借贷合同或者借条。借条只是构成借贷关系的形式要件,而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除此之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法院认定欠条可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
    2023-08-01
    112人看过
  • 情侣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在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情侣间民间借贷是否成立的问题,要看该债最终有没有被终止。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范围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如下:(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要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
    2023-02-09
    242人看过
  • 存在借贷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一、存在借贷关系需要什么证据?存在借贷关系需要如下证据:1.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2.应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3.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4.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5.有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二、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如下:1.当事人之间具有借贷关系的意思表示;2.经过协商,达成了借贷协议;3.出借人支付了借款;4.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
    2023-06-05
    127人看过
  • 借据是否可被视为借款关系的证据?
    借据能认定存在借款关系。一方借钱不还,当事人起诉法院后,只有借据才能证明存在借款关系。然而,如果借款人辩称已经还清了债务,并提供了足够的反驳证据,法院将证明贷款人只有借据才能作出正确判决。因此,在特殊情况下,只有借据才能证明贷款关系,贷款人仍然需要找到其他证据来证明。以收条主张借款关系,能胜诉吗2006年5月,原告杜某持被告江某出具的一份书面凭证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江某偿还借款12万元及利息18000元,该书面凭证内容为:收到杜某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年利率15%,江某。落款时间为2005年4月7日。律师点评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原告主张被告借其现金12万元,并要求被告偿还,提供的主要证据为一份收款凭证,凭证上虽注明了利率,但并不因此当然得出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必然结论,而且该凭证并不明确为欠款凭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本案原告所举的借条存在严重缺陷。一个完整
    2023-07-16
    285人看过
  • 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二)、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1、拆除房屋许可证;2、房屋拆迁公告;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7、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8、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2023-04-02
    407人看过
  • 一张借条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吗?
    一、一张借条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吗一张借条一般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如果款数特别巨大,还要应当有付款或者银行转账证明。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一般情况下,能够携带的款项,都是当场支付,如果是借款数额巨大,还应当有银行转账凭证或者付款证明。借条到期两年都有法律效力。二、借条的有效期有多久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
    2024-01-27
    227人看过
  • 为什么只有借条不能成立借贷关系
    在只有借条的情况下也不一定能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就成立了,如果只有借条,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出借行为的话,借贷关系也没有正式成立。一、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借条属于借贷关系的凭证,所以借条有效与否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可以被认定。在写借条时,需要注意:1、借条的名称要写对;2、借款的事由、借款金额要写明;3、出借人支付借款的方式、时间最好记载清楚;4、还款的时间、方式;5、借款利息(如果没有利息则无需写);6、逾期还款的利息;7、借款人的签字确认以及借条出具的时间要写明。二、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借款法律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款合同没有成立生效。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即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借款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你出具了借条,但对方未实际交付资金给你,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生效。三、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借条是借款人向出
    2023-06-22
    251人看过
  • 只有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借贷关系吗
    一、只有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借贷关系吗不是只有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借贷关系,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借贷关系即成立。签订借款合同,作为合同的双方即形成法律上的借贷关系,自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债务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
    2023-05-03
    279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不成立民间借贷答辩状怎么写
    一、借贷关系不成立民间借贷答辩状怎么写原告: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被告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被告二:联系地址:同上。案由:请求事项:主要事实和理由:此致具状人:年月日二、借款关系不成立的事实如何认定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借贷法律关系常常交织其他法律关系,认定借贷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在考虑借贷关系成立要件的同时,也要结合所涉及其他法律关系属性以及相关法律后果。1、借款人身份核实(1)签约对方为个人签约对方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配偶签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关系证明。(2)签约对方为企业①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
    2024-01-10
    430人看过
  • 哪些证据能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为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所提交的证据多为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这些大都属于书证范畴。当然,债权凭证的表现形式不仅限于已列明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形式,至少还包括债权债务结算单、债权债务汇总凭证、委托理财合同、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合同等表现形式。再者,除了债权凭证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证据类型还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上述证据类型都可能成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一、欠款起诉需要那些材料欠款起诉需要以下材料: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借条、合同等;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最高人
    2023-06-25
    328人看过
  • 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借据的范畴是什么?
    借据是证明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在债权人仅提供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在债务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承担举证责任,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不能证明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借据转卖是否有效民间借贷的借据转卖是属于债权债务转让的行为,出借人转让的,通知借款人情况下有效,如果是借款人转让的,经出借人同意的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
    2023-07-10
    85人看过
  • 有借条却无借款事实,借贷关系仍不成立
    案例回放3月15日,安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原告蒋某与被告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年2月,蒋某向安居区法院提起诉讼称,唐某因承包工程需要,于2013年11月29日向其借现金人民币15万元,唐某向蒋某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3个月,但在借款到期后唐某并未如期归还。被告唐某辩称其向蒋某出具的借条是在受蒋某胁迫下所写,并非本人真实意愿,原告也并未向自己实际交付该借条上所载的借款金额,该借款不存在。审理中,原告蒋某称其借给唐某的15万元全部为现金一次性交付,资金来源于被告唐某以前支付给自己的工程款、借款等,但并未提交资金交付的证据。法院审理该案经审理查明,2012年被告唐某承包了某工程的部分项目分包给蒋某,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事宜发生纠纷。原告蒋某于2013年11月3日伙同他人将被告唐某打伤致其住院治疗并扣留了唐某的一辆越野车。根据全案事实,法院裁判认为,原被告尚存在工程款给付争议,且为此还
    2023-06-08
    1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才算是借贷关系成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0
      1、借贷关系应当是在双方签订了借款和的时候成立,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应当要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金额以及还款的期限等内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
    • 证明借贷关系的有哪些法律证据?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9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为证明存在借贷关系而提交的证据大多是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大多属于书证范畴。当然,债权凭证的表现形式不限于所列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形式,至少包括债权债务结算单、债权债务汇总凭证、委托理财合同、名为买卖的贷款合同等。此外,除债权凭证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类型还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上述证据类型可能成为证明贷款关系存在
    • 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借贷关系成立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4
      借贷没有书面合同可以成立。借贷合同可以以口头的形式进行约定,口头约定的,一般是当事人认为值得信赖的人,才会采取口头约定,但是这样做存在风险,一般建议还是签订书面合同比较安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
    • 成立劳动关系什么证据能确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4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限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规则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两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薪水支付凭证或记录(
    • 无借条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没有借条的借贷行为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