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手写条款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8:11:56 105 人看过

一、格式合同手写条款有效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附加条款的,并且经双方愿意确定的,附加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格式合同手写的条款如果是代表了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话就是具有法律效果的,如果是没有真实意愿的话就是没有效果的。不平等条款也是这样的。

二、格式条款适用规则是什么

格式条款适用规则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并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因此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反复协商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

第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重复使用性一方面决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作为要约人总是特定的,而受要约人是不特定的一定范围即需要该种商品或服务范围内的人;另一方面决定了使用格式条款有减少谈判时间和费用从而节省交易成本的优点。

第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也就是说,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或是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提供方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对方协商修改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附合条款。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是否可以协商,这是格式条款与其他条款的一个根本性区别。在实务中当事人利用事先拟定好的合同条款订立合同的情形较多,但事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未必均为格式条款。

三、格式条款可以修改吗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只要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即可对格式合同进行修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格式合同相关文章
  • 格式条款合同与非格式条款合同的区别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预先拟定的合同。从定义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最主要的事两点: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合同中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第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
    2023-04-29
    409人看过
  • 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
    一、合同中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第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重复使用性一方面决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作为要约人总是特定的,而受要约人是不特定的一定范
    2023-04-13
    395人看过
  • 格式条款合同有哪些
    一、格式条款合同有哪些目前,关于格式条款合同有哪些,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但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都是格式条款合同。《民法典》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二、格式合同的定义与特征格式合同的特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要约对象的不特定性或重复性。所谓的不特定
    2023-04-12
    478人看过
  • 合同格式条款有哪些
    一、合同格式条款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二、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哪些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格式条款的使用者预先将自己的意思表示于文字,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调的余地,而只能对之表示全部接受或者全部不接受。2、规格化、定型化。从合同内容方面来说,格式条款的内容为一个整体,不允许变更,除了缔约时间、对方当事人和标的数量等,合同双方主要
    2023-04-12
    392人看过
  • 手写欠条格式如何写
    一、手写欠条格式如何写本人(借款人)_;今借到(出借人)_;人民币(大写)_;元整,小写_元。借款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利率为每月XX%,全部本息于XXXX年XX月XX日一次性还清。违约责任:借款人逾期未还款,需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若需通过起诉至法院解决的,借款人承担额外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等。借款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担保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二、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哪几种情况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
    2023-04-30
    227人看过
  • 租房合同手写附加条款有效吗
    视情况而定。只要签订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内容不违法,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就有效。如果存在上述情形,未经当事人协商则无效。一、采购合同的变更(一)采购合同变更的方式采购合同变更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另一种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变更。《民法典》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变更方式。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根据《民法典》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显示公平,被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采购合同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违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情形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机构裁决变更相应合同内容。【法条链接】《民法典》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
    2023-03-14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更多>

    #格式合同
    相关咨询
    • 格式合同条款有效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4-02
      格式合同条款不能一概地说全部有效,也不能笼统地说无效,应分情况具体讨论: (一)恶意签订格式合同损害利益的无效 合同一方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与对方签订的格式合同,如果构成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则该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 (二)未以明显标示提醒格式条款的可撤销可更正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应当以加粗、划线等特别标示的方式来提醒对方注意,如果违反提示义务但并不损害国家利益,这种效力瑕疵对方
    • 格式条款合同有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5
      格式条款无效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是情况而定,如果是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合同有效,其余情况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 格式条款无效合同有效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2
      格式条款无效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是情况而定,如果是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合同有效,其余情况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 合同的格式条款有效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31
      有效。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是在遵循公平原则的情况下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到该格式条款的,那么该条款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
    • 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1
      格式条款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 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