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在纠纷案件中的地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08:21:22 76 人看过

分公司的诉讼地位被定义为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并由主要负责人代表参加诉讼。分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公司为被执行人,公司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公司其他分公司的财产。

分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地位

1、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民诉意见》,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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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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