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的内容有哪些,哪些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9:42:45 195 人看过

1、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

2、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一、刑事诉讼中附加刑包括哪些

刑法附加刑有3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二、并处没收财产是什么意思

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没收财产作为附加刑,需要附加于主刑适用,一般不存在独立适用没收财产的情况,此时称为“并处没收财产”。

三、什么是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指采用强制的方法将犯罪分子从我国境内驱逐到我国境外的一种刑法处罚。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应依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结果单独处以主刑或附加刑或者处以主刑和附加刑。

为此,刑法专门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

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但驱除出境的适用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适用时不仅要考虑犯罪情节、罪行轻重,还要考虑国际大形势和犯罪人国籍国与我国的外交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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