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7 15:56:29 272 人看过

众所周知,集体土地的征收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要求先补偿再征收。

由于部门政府的语焉不详,被征地农民对于自己本应拿到的补偿费多少也是一知半解。

如果不能清楚的了解征收补偿费用的种类,很容易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以自己的专业学识向被征地农民介绍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规定。

土地征收补偿费的构成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第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需要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第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非住宅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第四,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由此可见,被征地农民不仅仅可以得到土地补偿费,在土地上进行播种的青苗或者建筑的其他设施由于土地征收的原因受到损毁的也可以得到补偿,并且安置补助费能够最大的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低于以前的生活水平。

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数额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种类,那么具体补偿的标准以及到底补多少呢?接着为大家分析:首先,《土地管理法》规定,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其次,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最后法律还规定,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归属关于土地征收后补偿款的归属,也是广大被征收人最为关注的问题。

即使知道了应当获得多少钱,但是最终拿不到手里,仍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因此我们还需要了解一下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归属:

1.

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通常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能是村集体,一些地方也可能是乡镇集体)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4)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另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方自然资源局)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使用分配情况有权实施监督。

4.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必须村务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实践当中的分配还是因地制宜,有些地方因为征地政府不能够及时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或者调整土地,所以一般情况下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是在一起发放的,但是土地补偿费的补偿款项的发放与安置补偿费的主体是不同的。

对于土地补偿费,如果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

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村民。

征地中对宅基地上房屋拆迁所采取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三种:拆迁安置补偿款、产权置换房屋以及拆迁安置补偿款和产权置换房屋结合。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只有货币补偿或者只有产权置换这种情况,都是违法的。

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会鼓励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补偿,因为最便捷,且有利于拉动周边房地产市场。

但是由于房价的上涨,不少被征地人也心仪置换房屋,这能够直接解决住房问题,减轻生活压力。

但是在明拆迁律师提醒您,不少的“安置房”并不如想象中的条件那么理想,很多住进去之后会发现房屋出现诸多问题,尤其是配套设施不健全,可能对被征收人未来的生活带来一定困难。

所以对于补偿方式的选择建议您多做考虑。

政府征收土地,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地农民合法合理的补偿。

如果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被征地人可以拒绝签订文件,向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咨询,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对于被征地农民而言,掌握一些基本的原理、原则性规定,就能有助于我们最终拿到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一、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分配的,相对容易出现争议的也正是土地补偿费。村集体内未确权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后,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由村民开会决定。这部分土地也就是所谓的农村集体建设性经营用地,凡是本村户口的农民均有分配资格,而不是村委会说了算。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
    2023-04-18
    75人看过
  • 婺源县征地补偿款分配有几种方式
    1、根据全村人口分布情况,调整村组承包地村组土地为单项选址项目用地,一次性大量征用,征地资金的划拨一般采用这种划拨方式。由于剩余的村承包地一般不涉及后续征收,因此调整承包面积是可行的。但要调整全体村民原来的承包地,这种分配形式需要乡政府、村委会、农业部门的配合,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落实。同时,由于征收土地与调整土地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容易产生分歧和纠纷。其次,目前广泛采用的是按被征收承包人分配,即将补偿款分配给被征收的土地。具体到每个村组,可分为两种情况:按承包证面积和按实测面积。由于历史原因,合同证明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一定差异。有的村组差异属于村集体,有的村组差异属于承包人。总结多年的征地经验,差异一般来自于沟垄等公共用地。属于集体更有利于平衡利益,减少纠纷,增加村集体经济规模,有利于长远发展。三是按比例划出村组后,全村人口分布一般由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组采用。村组拿出一定比例的补偿款用于村
    2023-05-02
    168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分配方式
    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
    2023-04-07
    488人看过
  • 最新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1、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设立了类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他人冒领自己补偿款的
    2023-04-01
    334人看过
  • 湖南省征地补偿分配方式是什么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按照下列方式分配:1、土地补偿款——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期内,承包地妇女结婚、离婚或者丧偶,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在娘家还应享有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补偿款的权利。有纠纷或不明确补偿款支付对象的,首先要明确谁真正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包括: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及其他原始资料。口头流转协议或虽有书面流转协议但流转形式不明确的,不能认定成转让。2、青苗补偿款——支付给实际投入耕种的农户。临时代耕农户,土地经营权转包、出租后的接包人、承租人。依据包括:转包合同、出租合同。3、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支付给修建人,取得所有权人,房产所有者,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据包括:建房手续以及证明房产属于自己建造的资料。4、安置补偿款——支付给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决本地村
    2023-02-22
    99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
    2023-03-20
    81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式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9
      1、货币安置指政府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的经济补偿,由被拆迁人自己负责安排生活以及生产场所。货币安置双方权利义务简单明确,便于实施,成为重要的安置方式2006年至2010年被拆迁安置的人员中有近20%采取了货币安置方式 2、产权调换安置是由安置人利用现成的房屋或者新建房屋,根据被拆迁房屋等面积或者等价值调换相应面积的房屋。用于调换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存在差额的,由被拆迁人支付超过面积的建房成本价或
    • 征地补偿款的管理与分配方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5-25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
    • 户主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式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4-12
      土地确权以户为单位,相应的土地证上的户主即是土地确权的责任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 集体征地补偿金的分配方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08
      青苗主要指正生长尚未成熟的农作物或正在生长的经济林木。地上附着物是指除青苗以个依附于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品,如房屋、其他固定设施及一般林木等。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由用地单位对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被毁掉而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与个人及附着物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青
    • 征地的补偿分配方式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7-03
      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