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向当事人告知什么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1:42:58 421 人看过

一、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向当事人告知什么事项

1、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该类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审终审、审理期限、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相关事项。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该类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审终审、审理期限、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相关事项。

二、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法院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不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诉讼当事人
    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公民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他组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哪些人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诉讼中的人。在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启动后,由于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虽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所以追加的程序上会有所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
    2023-07-07
    433人看过
  • 仲裁委不予受理当事人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诉权,积极处理好劳动争议仲裁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衔接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经征得劳动保障部同意,于1999年12月发出《关于印发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通知》(法[1999]231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问题上明确规定:为了使劳动争议案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或决定、裁决的,可视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对该劳动争议作出处理。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通知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该《通知》还规定,有的地方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将当事人之间是否订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作为是否应交由仲裁裁决的先决条件,未区分劳动争议仲裁和商事仲裁或合同仲裁的不同性质,甚至出现了因当事人未订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况,应予注意和纠正。
    2023-06-06
    285人看过
  • 海事法院可以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小额诉讼采取简易程序审理,而海事法院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所以海事法院可以审理小额诉讼案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九十八条海事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海事案件,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规定。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第一,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
    2023-04-17
    184人看过
  • 为何当事人不被告知法院执行案件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前通知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为推进执行程序正常进行、处理某些程序性事项以及采取执行措施等,执行法院需要发出裁定、决定、命令、通知等相应的法律文书,如果执行法院依法应当发出而未发出相应的法律文书,或者不应发出而发出了某种法律文书,或者发出了错误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也会造成直接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赋予其提出异议的权利。法院执行案件的审理流程是什么1、立案:去被告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申请立案,材料齐全,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及副本,证据及副本,起诉书等,审核通过后法院开发票交诉讼费)2、案件受理阶段:立案庭将卷宗材料移交承办人,送达起诉书,指定答辩、举证(委托律师的可由律师代为举证,需要写委托代理书),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做审理前准备工作。3、调解:
    2023-07-03
    416人看过
  • 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罪犯非法占有、处置受害者财产造成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追缴或命令赔偿,根据追缴赔偿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如果经过追缴或退赔仍无法弥补损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根据该规定,刑事犯罪中的受害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是有前提条件的,即追缴或赔偿无法弥补损失。法院刑事判决生效后,才开始刑事追缴或赔偿手续。经过刑事追缴或赔偿无法弥补原告损失的,原告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有权提起民事附带诉讼吗?如果一审判决判决之前没有提起,可不可以再次提起民事附带诉讼。但刑事判决生效后,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被害人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吗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
    2023-08-16
    76人看过
  • 法院受理民事纠纷小案件吗
    一、法院受不受理民事纠纷小案件只要民事纠纷的一方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提起条件的,法院都会受理案件,但小的纠纷法院一般会进行诉前的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
    2023-04-27
    473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如何确定诉讼当事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赔偿义务机关是被告,因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受到伤害的人是原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哪些为正确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的若干问题作以下规定:一、受案范围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对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
    2023-07-23
    20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共同诉讼案件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就地进行案件调解工作,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受理共同诉讼案件问题通知如下: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依法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受理法院认为不宜作为共同诉讼受理的,可分别受理。在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上述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如情况特殊,确需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民事案件受理的,应当在受理前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海事、海商,涉外等民事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共同诉讼案件涉及问题的调查研究,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指导工作。本通知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我院。本通
    2023-06-11
    110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当事人提
    二审法院对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民事案件当事人去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起诉书(看自己什么方式提交,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2、原告的身份材料,准备身份证件。如果是公司作为原告,需要准备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3、授权委托书,比如聘请律师、亲属代理等。4、受托人身份材料,适用于公司员工处理案件,要提供身份证。5、被告身份材料,比如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单位的工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6、证件材料需要附证件材料清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2023-08-01
    407人看过
  • 民事抗诉案件是否向当事人收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用。民事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等。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与民事当事人的地位大不相同。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检察院有权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民事诉讼法》第186条),即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必须无条件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不应当向当事人收取所谓的保证金或任何其他费用。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8条也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该《办法》所规定的诉讼收费类别中亦无任何收取“保证金”的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7条更是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的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当事人不
    2023-06-14
    378人看过
  • 哪些人可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民事诉讼
    1、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原告可以是知识产权合同的当事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以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知识产权的独占、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知识产权的合法继承人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知识产权纠纷由谁管辖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23-03-03
    52人看过
  • 法院拍卖案件送审需要法院告知当事人吗
    法院在进行司法拍卖之前是需要告知当事人拍卖的相关事项的,告知并委托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后,即可以进行拍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一、抵押贷款的法律执行程序有哪些当事人以动产或者不动产抵押贷款,其司法执行流程是: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法院执行债务人的抵押物的,先进行司法拍卖,法院进行司法拍卖时,首先是发出拍卖公告,然后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再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二、法拍房占用购房名额吗法院拍卖的房是不占购房名额的。因为很多没有购房资格的人都是可以买到法院拍卖的房子,法拍房通常是业主欠债或做生意失败等原因导致被法院查封拍卖的,买法拍房要注意它的手续的完整性,否则会有风险。很多法拍房会有租客在里面,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购房后,与租客沟通搬离是购房者的义务。法拍房过户流程如下
    2023-06-24
    262人看过
  • 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怎么处理
    一、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怎么处理1、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由法院进行审查,作出以下处理:(1)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2)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九条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二、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约定适用对符合小额诉讼其他条件,仅是案件标的额超过当年小额诉讼金额标准但不高于两倍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要求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并制作笔录备案。被告提起反诉的,反诉标的额亦符合当年度小额诉讼金额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均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继续审理。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变更诉
    2023-06-17
    26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如何向行政诉讼当事人调取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一、什么情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①原告对起诉期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要么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要么被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在案件立案受理时和案件审理过程中,都要依职权主动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进行审查,而不必基于被告的抗辩。原告必须对此起诉符合起诉期限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举证不能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②法定起诉
    2023-06-22
    220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按照规定向当事人缴纳诉讼费是合法的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6
      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立案的,当事人应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5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立案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
    •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哪些案件不能受理民事诉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就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具体包括: (1)财产关系案件。这里所说的财产关系,指的是不具有纵向行政隶属关系的财产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财产
    • 人民法院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时应告知当事人注意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或者应诉通知书时,应当告知其举证范围、举证期限和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因正当事由不能按期提供证据时应当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申请。
    •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是否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救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4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