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是否必须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7:54:12 206 人看过

合同到期不是必须终止劳动关系。双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进行续签。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在30日后办理离职手续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终止医疗期内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因病处于法定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不能终止,而是自然续延(不是续签)至医疗期满为止,只有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才可以因期满而自然终止。

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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