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有哪些保护法律在保护劳动关系中有哪些具体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7:32:00 182 人看过

一、劳动关系有哪些法律保护

我国现行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有很多,最基本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对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二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七条和《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四条规定精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据《劳动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等规定查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4、《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1)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三、哪些劳动关系不受保护?

1、在校学生

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2、退休人员“返聘”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且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3、协议承包

根据协议内容看,双方间的法律关系也并非劳动关系,更接近于承揽合同关系,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

4、家政服务员

在法律层面上,“自然人”无法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家政服务员提供劳动的对象为雇主,即自然人主体,所以,雇主无法成为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双方也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1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劳动法不保护非法劳动关系
    来源:时间:2007-9-5您是第148浏览者2002年2月18日,沈某某与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至2004年2月17日止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沈某某担任项目经理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后,月工资为2000元。2002年5来源:时间:2007-9-5您是第148浏览者2002年2月18日,沈某某与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至2004年2月17日止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沈某某担任项目经理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后,月工资为2000元。2002年5月20日,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沈某某不服从工作安排、向公司提供假证为由,与沈某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未支付沈某某2002年5月1日至5月20日的工资报酬,亦未支付沈某某此间加班报酬。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工程人员平时月话费不超过150元,凡超标者自负超标费用。沈某某未向公司提交2002年4月
    2023-06-10
    114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社保之间有哪些关系
    一、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1.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二、社会保险法对员工的社会保险作了如下相关规定:1.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2023-05-24
    375人看过
  • 劳动关系关系不合格劳动关系都有哪些
    不合格主体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及政府部门等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一、个体工商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个体户招用员工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适用主体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可以代签吗?劳动合同是委托别人签的无效。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严肃认真并履行一定的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三、《华莱士劳动合同书》臫頭是
    2023-06-25
    373人看过
  • 关于保护妇女劳动权利的国家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但不适合妇女的工作或者岗位除外。禁止招收16岁以下的女工。第二十三条男女同工同酬。男女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方面是平等的。第二十四条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晋升和考核,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月经、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享有特别保护。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解雇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七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为老年人创造条件,患病或残疾妇女获得物质援助。
    2023-05-07
    249人看过
  • 如何判定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判定劳动关系的方法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规定有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
    2023-04-01
    458人看过
  • 法律是否保护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保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三要素是什么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三要素是:1、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安排其从事劳动。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方式如下: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二、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通过以下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
    2023-02-21
    452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据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有哪些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2023-08-08
    255人看过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
    一、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根本的条件是:是否具有从属关系。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不平等的企业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力,即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行事,提供劳动时,要按企业的要求来达成劳动成果。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不平等,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从属关系,正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而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提供劳动成果的劳动者,不必受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只需按要求提供劳动成果即可。按照这个标准,为单位提供非全日工作的小时工,单位也要按劳动关系对待,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没有其他单位给缴纳社保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二、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
    2023-02-11
    161人看过
  • 处理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有哪些法律法规
    1、处理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14号《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且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后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保〔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其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同。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受民法调整,在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审判活动中,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往往被混淆,法律法规的适用也存在偏差。如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对于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2023-05-07
    322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终止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区别,其区别如下: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二、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2023-02-25
    357人看过
  • 具体的劳动关系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一、未签订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下列凭证来确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无劳动合同举证应注意什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
    2023-06-21
    262人看过
  • 有效的劳动关系都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带你名字的任何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工资流水,证人证明等等。没有什么永久期限的劳动合同估计你问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说这样的合同没有到期一说或者说不需要到什么时间还要续签这里不存在什么有效期的问题此类合同双方签定后生效除双方或某方解除,否则一直有效另外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我个人并没有觉得给了劳动者什么额外的保障或者好处反倒是使劳动者不太好提变更劳动待遇的事了根据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期限问题的复函》规定,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起算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生效日期,则从合同生效日期起计算。关于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问题,应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的24时为准。如果有工作任务而超过最后一天24时的,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为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2023-04-29
    189人看过
  • 是否有劳动关系保护自己劳动权益
    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的基本劳动权益包括哪些劳动者的个人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源的所有者,在劳动关系中,凭借从事劳动或从事过劳动这一客观存在获得的应享有的权益,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
    2023-07-24
    323人看过
  •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有哪些?
    一、劳动法是从什么时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是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二、用人单位能否招用童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
    2023-04-13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中的社保和劳动关系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3
      1、关于未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2、关于社保。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保,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在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给员工缴纳保险费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提出解除劳动
    • 哪些劳动者不受劳动关系保护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5
      以下几种劳动者不受劳动关系保护: 1.在校生兼职。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2.退休人员返聘。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3.家政服务员。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与个人建立劳动关
    • 参保怎样在劳动关系系统中增员,有哪些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2
      参加社保要在劳动关系系统中增员就需要单位提供职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再者就是填定社会保险花名册,最后就可以直接到社保中心进行办理,这一般都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办理。
    • 有哪些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1
      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方法:
    • 2022年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认定劳动关系的方式是: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