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在被告的家中可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09:50:18 469 人看过

监视居住在被告的家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一、监视居住可以在行政拘留所进行执行吗?

不可以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二、指定监视居住能不能折抵管制的刑期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是无固定住处可以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可以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

三、指定监视居住期限是多久?

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不管是否指定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严厉,在时限上规定比取保候审较短并不影响侦查活动的开展。监视居住期限届满10日前,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机关在接到通知后,对于是否解除监视居住以及应当作出何种处理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准备。通知决定机关的形式,一般情况下,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即可。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监视居住的案件,也可以采用法律文书的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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