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财务会计人员会被行政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03:48:50 400 人看过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2、私设会计帐簿的;

3、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个人泄露信息罪新规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对于泄露信息罪新规的处罚是情节严重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属于特别严重的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相应的罚金;对于个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职业以及职务、年龄等。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党员在哪些情况下不计算应到会人数?
    根据提供的素材,如果党员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无法表达本人意志、自费出国半年以上、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因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他们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如果党员因以下情况之一无法参加选举,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他们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无法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因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哪 些 党 员 可 以 不 参 加 选 举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
    2023-09-13
    43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会被财政部处罚三千元到五万元罚金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二)私设会计帐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
    2023-04-27
    403人看过
  •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行政处罚
    一、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存有案底。目前中国大陆已经着手建立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其目的就是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虽然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但由于在治安处罚中,行政拘留是最严重的一种处罚。公安机关会向被处罚人宣告并送达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还会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
    2023-03-29
    13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公务员会被开除吗
    一、行政处罚公务员会被开除吗行政处罚公务员一般不会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行政处罚后由单位会给予其一定处分,一般情况下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及开除。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行政处罚的种类都有什么类型行政处罚的种类类型包括以下六种。具体如下: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
    2023-05-24
    418人看过
  • 哪些情况公务员政审会不通过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18、
    2024-01-09
    408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下达后哪些情况下能够减免处罚
    一、行政处罚下达后哪些情况下能够减免处罚行政处罚减免的条件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二、行政强制措施后能够进行行政处罚吗行政强制措施后是能够进行行政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财产实施暂时性限制的行为,在暂时性限制解除之后,是能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中华
    2024-01-24
    425人看过
  • 公务人员被行政处罚会有什么影响
    一、公务人员被行政处罚会有什么影响公务人员被行政处罚十五影响如下:1.会受到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2.若行为严重,可能还会伴随记过、降职甚至开除等更严厉的处罚。3.当公务人员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时,这一处罚不仅对其个人名誉造成损害,还可能因其行为的性质与职务的关联,导致单位认为其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务员职务,从而采取驱逐措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明确列出了可能导致记过、撤职乃至开除的具体行为,如损害国家声誉、参与非法组织等,这些都是公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底线。二、行政处罚对公职人员的后果行政处罚对公职人员的后果是多方面的。1.除了上述提到的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直接的职业影响外,还可能涉及个人声誉的损害,甚至影响到其未来的职业发展和社会评价。2.当行政处罚的原因涉及违法违纪行为时,这种负面影响更为深远。3.公职人员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其行为具有示范效应,一旦受到行政处罚,
    2024-07-23
    388人看过
  • 行政拘留哪些情况不会被执行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强制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关押在专门的处所,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n(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n(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n(三)七十周岁以上的;\n(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023-12-19
    17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法院才会拘留被执行人
    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1、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2、被执行人未按照法院的要求报告财产情况或者虚假报告的;3、被执行人采取暴力等方式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4、对司法工作人员及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打击报复的;5、隐藏、转移、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6、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等方式逃避履行义务的。一、被执行人有哪些义务?1、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申报财产时需附财产明细表及相关的权利凭证。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
    2023-03-08
    46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合伙人会被除名
    这种情况下,若某位合伙人出现了法定的退伙理由,那么其他的合伙人就会召开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决定是否将其除名。合伙人可能被除名的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未能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其次,由于某些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遭受到了严重损失;再者,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存在不当行为;还有就是达到合伙协议中预先约定的退伙事项;最后,当收到关于除名的书面通知并且被除名人同意后,除名即正式生效,涉事的合伙人即可退出合伙组织。此外,如果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持有异议,那么他有权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
    2024-07-27
    143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不会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材料中的条件,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包括年龄在14至16岁之间的、年龄在16至18岁之间的、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的、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患有精神疾病或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患者以及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一)年龄在14至16岁之间的;(二)年龄在16至18岁之间,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的;(四)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五)患有精神疾病或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六)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执行治安管理处罚。这些情况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违反治安管理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以及其他依法不执
    2023-11-14
    489人看过
  • 财务人员会哪些会计的基础知识
    (一)设置账户设置账户是对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由于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复杂多样的,要对其进行系统地核算和经常性监督,就必须对经济业务进行科学的分类,以便分门别类地、连续地记录,据以取得多种不同性质、符合经营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和指标。(二)复式记账复式记账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方法,可以全面反映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防止差错和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方法。(三)填制和审核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正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基础,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四)登记会计账簿登记会计账簿简称记账,是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在账簿中分类,连续地、完整地记录各项经济件业务,
    2023-03-17
    17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债务会消灭
    法律综合知识
    在如下情况之下,债务便能够得以化解:首先,一旦债务责任人切实履行了其所应承担的义务。当债务人如期偿还了所有相应的债务,则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债权的发源亦已实现,故而债务自然而然地得以消散。此乃最为普遍且常见之债务消除状况也;其次,若债务得以抵销。当双方当事人均背负着同等价值、同类性质的债务时,其中任一一方都有权选择将自身的债务与对方所欠的期未债务相互抵销以了结此事;此外,一旦债务解除。双方经过友好商议达成共识或者由债务产生的法律合同因其出现特定的解除事由而正式终止,那么负债的义务便会在合同解除之后失去它原有的效力并自然消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024-08-07
    20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哪些情形会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一、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吗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精神病犯罪怎么办?如果经过鉴定确实属于精神病的,且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则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以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2023-03-20
    3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人在哪些情况下会被立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
      如果行政处罚完毕后发现新的案件事实,而其社会危害性足以达到刑事立案的程度,应当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而之前的行政处罚拘留期用于折抵之后所判刑期。
    • 个人预留数据多久不登记会被处罚?哪些情况下会受到国家的行政处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第三十六条;(二)对其产品,给予警告、服务提供安全
    • 行政机关没收财产的情况下执行哪些处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6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 此时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和移送执行通知书一并移交一审法院的执行庭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开始执行没收财产刑。
    • 造假财务人员的会计处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会计作假帐肯定是违法的,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说。 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
    •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哪些情况下会处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4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4、产品责任纠纷;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