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投诉电话是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6 14:47:29
68 人看过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投诉电话是多少
0514-86860936;监督投诉电话:12345。
二、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投诉电话是多少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第三款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扬州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投诉电话是多少
243人看过
-
扬州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498人看过
-
扬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地点在哪个地址
91人看过
-
合伙企业如何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317人看过
-
揭阳市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地址
304人看过
-
南宁市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流程
45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注销
词条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一般来说,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 更多>
#合伙企业注销
最新文章
#合伙企业注销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应在多长时间内办理注销登记?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条件?注销流程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9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如下: 1、选定清算人,可由全体或部分合伙人担任,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 2、在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3、支付税费,清偿债务; 4、编制清算报告; 5、进行注销登记。
-
合伙企业已停产多年但没有办理注销登记,该合伙企业是否可以为被告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5一合伙企业,有五位合伙人,企业已停产多年,但没有去工商办注销登记。合伙人中也有部分已私下协商退伙,但没有办理变更手续。 1、请问该企业已停产多年,但没有办理注销登记,如有债务,该合伙企业是否能成为被告? 2、有部分合伙人已私下退伙,但没有到工商办理变更登记,请问是否还应是五位合伙人负连带清偿责任?1.合伙企业虽然停产多年,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未将其注销,因此说仍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作为被告
-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外商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按规定收取登记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