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包人欠付工程款范围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20:22:08 327 人看过

发包人付工程款的范围,可以依据承包合同确定,承包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一、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2)工程招投标文件;

(3)工程报建、规划、国土、施工许可文件;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

(5)施工图纸;

(6)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及损失证明;

(7)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日志;

(8)工程量增减的签证;

(9)设计变更的文件;

(10)质量验收的证明;

(11)工程进度付款凭据;

(12)工程分包情况;

(13)工程总决算书或分阶段结算书等;

上述的证据都是在诉讼前就已经形成的,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这些证据材料的搜集、管理。

用书面形式将工程施工的情况固定下来:

1、如发生了设计变更的事实,就必须将相关设计单位、规划部门的书面原件保存下来;

2、施工中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会议记录等,都应由各方参会人员签字并妥善保存;

3、如果出现工期延长的情况,应当立即与建设单位等书面确定延长的缘由和处理办法,防止非施工单位原因而被建设单位当作拒付、少付或追究违约责任的理由;

4、如出现连日的大雨或其它恶劣天气导致工程难以进行的,就必须让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做好签证的工作,对于被拒绝签证的,应当将原始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留档保存,便于日后索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合伙、包工头等民事主体。法院应当严格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不得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对于不属于前述范围的当事人依据该规定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建筑工人追索欠付工资或劳务报酬的,按照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快速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妥善处理。施工合同是在质监站备案。我们可以很明确地知道,施工合同的备案人必须主动带齐有关的施工资料到质检站这个地方,去依法办理与合同备案相关的各项必备手续。这些规定都是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规定,具体说来也就是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正当的
    2023-06-28
    377人看过
  • 承包人在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时对已完工程可以拒绝交付吗
    承包人在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时对已完工程有权拒绝交付。《民法典》在合同编承揽合同章中增加规定了承揽人对工作成果的拒绝交付权。一、承揽合同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承揽合同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合同关系是指受雇佣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佣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佣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两者区别在于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订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而雇佣关系中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佣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佣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二、什么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
    2023-03-28
    434人看过
  • 发包人如何防范工程转包风险
    工程转包的最大受害者是发包人。通过层层转包,实际施工人极有可能是没有资质、没有管理能力和实际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体老板。发包人付出了超出工程实际成本的工程价款,获得的却可能是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期严重延误的工程,最后还有可能被实际施工人告上法庭,被判向实际施工人承担支付工程款责任。可以说,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加重了发包人的民事责任,发包人不仅可能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被承包人告上法庭,还可能因承包人未及时支付转包工程款而被实际施工人告上法庭。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发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强防范。首先,发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对承包人转包工程的后果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并推广使用的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8条第2款有关于禁止承包人转包工程的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该条未对承包人
    2023-05-01
    223人看过
  • 如何规定市政工程承包资质范围承包工程
    1。一级资质可承接各类市政公用工程建设。2。具有二级资质的,可以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2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和15万吨/日以下的雨水泵站;[1](3)中压燃气管道和调压站;供热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下的热力工程和各种热力管道工程;(4)各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5)断面在25平方米以下的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6)各种城市硬路面工程广场、地面停车场;(7)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项目。三级和三级资质可承担以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高速公路);单跨25m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2)8万T/D以下的供水厂;6万T/D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T/D以下的供水泵站、10万T/D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
    2023-05-02
    366人看过
  • 如何规定工程款的计算范围
    如何界定工程款的支付范围。预付款是指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为准备合同工程而向承包人预付的款项。施工准备包括采购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预付款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2进度款。进度款是指在施工期内,发包人根据工程竣工情况向承包人支付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业主同意进度款一般为合同价格的70%。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有三种:(1)按形象进度分期支付;(2)按完成工程量分期支付;(3)分期分期混合支付。三。结算资金。结算资金即竣工结算资金,是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工程价款。竣工结算金额等于竣工结算价款减去质量保证金和已付金额。竣工结算支付的前提是工程的验收。2、项目资金的税率属于纳税范围,因此项目资金也需要征税。建设项目资金税分为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税率如下:1。营业税:营业税按
    2023-05-07
    258人看过
  • 欠货款问题:公司如何应对发包工程?
    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调解的手段,如若不行,则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调解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准备好相应的起诉材料。尤其在证据方面要有欠条、对帐单、结算书等债权凭证,如果没有直接的债权凭证,可以用合同书、转账凭证等间接证据互相印证。起诉后,可以采取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手段,更全面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拖欠货款不给怎么办公司拖欠货款不肯结算怎么办?(一)应收货款的处理方法1、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准确无误?2、准时给予文件,其实越早给经销商发票,货款回收可能越早,同时要确认经销商收到发票;3、完善客户跟进制度:客户接触率与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与客户接触,与客户开诚布公的沟通,被拖欠的机会越低;4、定期探访:如客户到期付款,应按时上门收取货款,或电话追讨;即使是过期一天,也应马上追讨,不应有等待的心理;5、建立形象:客户是需要教育
    2023-07-08
    70人看过
  •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怎样确定
    一、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如何确定所谓工程承包,是指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一般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二是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厂、化工厂、化肥厂等;三是制造业工程,如造*厂、纺*厂、机器厂等。而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也是有一定的确定方法及要求,需要依据施工合同来约定,一般是施工设备险和员工意外伤害险等。比如说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
    2023-04-14
    136人看过
  • 当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不同意见时,如何确定
    法律咨询: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存在及原因有不同意见,如何认定?律师回复:工程质量是否存在,确定质量缺陷问题的直接原因。这一特殊问题需要法律质量鉴定部门在审判实践中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鉴定部门的选择,往往由审判双方共同推选或者指定司法机关来确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强制监督的建设项目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受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订书面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项目监理人认为工程建设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项目监理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
    2023-05-07
    102人看过
  • 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设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我国只有少数不适用招标发包的特殊工程,才适用直接发包。综上所述,工程发包的方式主要是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根据工程的要求选择发包的方式,招标发包主要是根据工程利用竞争的方式进行这也是针对一些大的工程的发包方式,对于一些简单的工程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由双方签订合同进行。一、建筑工程有哪些发包方式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
    2023-03-27
    280人看过
  • 工程款利息起算点如何确定:发包人拒绝结算?
    发包人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审核结算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在审核期限届满后也未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从合同约定的审核结算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怎么办就工程折价或拍卖,且承包人就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筑法》第19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2023-07-18
    61人看过
  • 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利息
    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的,应当支付利息。如果当事人对利息的支付标准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进行支付;没有约定的,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来计算。一、甲方迟迟不打工程款怎么办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合同约定拨款在先,施工在后,如果发包人不支付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款,承包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暂停施工;如果是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发包人拒不支付价款,那么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国企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其第二节通用条款部分明确约定了各类工程款的付款数额、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计息始期未使用的,应当参照约定之。对利息支付标准和付息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和十
    2023-03-31
    374人看过
  • 实际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因转包、违法分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依职权追加发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与实际施工人存在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发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价款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实际施工人可以以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主张权利,当事人之间依据相应的合同关系承担法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要求未与其建立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对工程欠款承担支付责任的,不予支持。一、实际施工人(厂人)包括什么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施工人包括。(1)转包的承包人。(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4)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
    2023-03-23
    20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如何对付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的解决: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什么是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换项目建设与经营体制,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我国建设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在项目建设与经营全过程中运用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改革措施。项目法人责任制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解聘项目总经理,这就使得项目总经理在确定中标单位时,不得不考虑董事会中实权人物与施工单位的关系,以确保其总经理职位,因此招投标有时流于形式。二、建筑分包合同纠纷中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的,可不将发包人列为
    2023-03-08
    402人看过
  •  确定工伤赔付范围的原则
    1. 对于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情况,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以及工伤期间的工资和交通食宿费等。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情况,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以及工伤期间的工资和交通食宿费等。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工 伤 赔 付 项 目 有 哪 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
    2023-09-20
    33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欠付工程款如何起诉发包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9
      您可以选择起诉发包人、转包人(如果有)或者违法分包人(如果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如何处理承包人欠付工程款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9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其中合作方以自己的名义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要求其他合作方对拖欠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承包人仅以施工合同发包人为被告追索工程款的,应当根据承包人的起诉确定被告。
    • 在建工程抵押物范围如何确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4
      应以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范围为限。在建工程抵押权作为一种单独的抵押权类型,除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其抵押物范围不仅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还包括规划许可范围内已经建造的建筑物。 风险提示: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承包人在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时对已完工程是否可以拒绝交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3
      承包人在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时对已完工程有权拒绝交付。《民法典》在合同编承揽合同章中增加规定了承揽人对工作成果的拒绝交付权。
    • 抚养费范围确定后如何支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8
      抚养费标准确定后的支付方式:如果双方能够就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达成协商的,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定期给付抚养费(一般为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