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知情权及医生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0:52:48 488 人看过

患者知情权包括三项内容:

1、病情了解权。

通俗的讲,病情了解权就是指患者有权力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信息,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患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有选择性的告知患者病情的相关信息。其目的在于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这有利于维持患者病情的稳定,为治疗提供较好的条件。但是患者的真实病情必须被告知给患者的家属,这是无条件的。

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

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是指患者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有权力知道医方为患者所提供的治疗疾病的方案措施,有权力选择接受或者拒绝;医方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多种有效治疗疾病的方案,并将各种方案的利弊客观的讲解给患者听,而且要做到将各种治疗措施的所有环节和内容都如实的告知给患者,不得隐瞒,实事求是。患者可以在医生的推荐下,权衡利弊,选择自己认为最佳的治疗方案。医方需尊重患者的选择,且尽全力认真执行患者自选的治疗方案。

3、医疗费用知晓权。

顾名思义,患者及其亲属有知晓医疗费用的权力,即患者有权掌握自己就医所应当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数额、用途和支出进度等。医方应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如实的为患者提供所需医疗费用信息。医方应针对患者的实际病情,选择恰当的医疗器材和药品,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只有在取得患者及其亲属的同意之后方可使用。

医生对患者应履行的告知义务具体包括:

(1)如实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病情和诊疗计划、方案,以及拟采取的诊疗方法的理由,存在的风险(包括诊疗措施的并发症,药物的毒、副作用等),疾病的预后等,但应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向患者告知医院管理制度中与其权益相关的制度;

(3)详细向患者告知诊疗过程中应当履行的配合方式、方法;

(4)详细向患者告知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后遗症,以及拟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措施;

(5)实施新的实验性临床治疗方法时,应如实告知该种方法的理论依据、成熟程度、风险概率,以及批准实验的机关和有关法律手续;

(6)详细向患者告知药物的服用方法和保存方法;

(7)如实告知患者不能提供约定的医疗服务的原因;

(8)在患者的病情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需要调查诊断、治疗方案时,或患者出现轻生等心理变化时,应当如实告知患者及其亲属;

(9)详细向患者告知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及院外治疗方法,以及复诊的时间、需携带的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知情权相关文章
  • 医院未尽告知义务被判赔偿患者
    21岁的小伙子白某患上左股骨头坏死症,他认为自己患病是由于半年以前住院治疗时激素使用不当造成的,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7万余元。由于白某行动不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及时前往白某居住地昌平区进行就近审理,并当庭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通过法官的辩法析理,医院当庭与白某达成调解协议,现场支付了2.7万余元经济赔偿款。2004年9月7日至9月27日期间,白某因腹痛、腹胀、伴恶心、呕吐,进入昌平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第4日发现左侧睾丸肿痛,加用激素等治疗。白某称,在住院治疗期间,医生给他长时间大剂量的使用了激素。出院后,白某多次感到左髋部疼痛,遂于2005年6月14日到中日友好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股骨头坏死(激素型)。经白某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医院对白某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白某的损伤程度进行了鉴定,结论为:昌平某医院对白某的医疗行为无原则性过错,其医
    2023-04-21
    149人看过
  • 患者知情权有什么内容?患者知情权被剥夺的原因有哪些?
    知情权涉及各个领域,患者也有知情权,在医疗治疗的过程中,患者是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医生的措施以及医疗费用等问题的,有的医生或者家属隐瞒患者的病情是不合理的,患者有权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是否治疗或采用何种治疗方式,若医生可以隐瞒病情是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的。一、患者知情权有什么内容1、病情了解权。通俗的讲,病情了解权就是指患者有权力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信息,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患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有选择性的告知患者病情的相关信息。其目的在于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这有利于维持患者病情的稳定,为治疗提供较好的条件。但是患者的真实病情必须被告知给患者的家属,这是无条件的。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是指患者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有权力知道医方为患者所提供的治疗疾病的方
    2023-06-08
    315人看过
  • 医生治疗用药患者有知情权吗
    知情权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的过程中可以要求了解所有必要的相关信息的权利。患者知情权一般包括病情了解权、治疗措施知悉权、医学费用知晓权、医疗行为知情权、医疗资料知情权、医疗争议知情权等权利。 在医疗机构中,医生需要向患者提供详细的治疗方案和用药说明,让患者充分了解治疗过程和可能的风险和不良反应。同时,医生也需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让患者了解治疗方案的详细信息和可能的风险,从而更好地选择治疗方式。 患者的知情权是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内容,可以帮助患者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更好地参与治疗过程。 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第二十九条 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
    2024-01-05
    350人看过
  • 哪些知情权属于患者?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参考法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保护患者知情
    2023-07-02
    286人看过
  • 患者知情权表现有哪些2020
    一、患者知情权表现有哪些1、医疗行为知情权。患者对在医疗行为中关于自己的病情(疾病的诊断结果。对患者的病情轻重、痊愈的可能性)医疗措施(措施的性质、理由、内容、预期的诊疗效果、医疗方法对患者的侵袭范围)医疗风险(医疗行为可能伴随的风险、发生的几率和危险结果预防的可能性,如药物的毒副作用、手术的并发症,特别是医院的医疗设备,医师防止危险发生的能力等)等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告知义务。包括相关手术、相关检查。2、医疗费用知情权。患者在检查、治疗前有权知道收费标准,以便作出合理选择;治疗结束后,有权查阅医疗费用明细表。3、医疗资料知情权。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提供的义务。可以复印的病历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手术同意书等记录患者客观情况的客观病历。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4、医疗争议知情权
    2023-03-30
    259人看过
  • 患者的知情权包括哪些,侵犯患者知情权要怎么处罚
    一、患者的知情权包括哪些1、病情了解权。通俗的讲,病情了解权就是指患者有权力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信息,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患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有选择性的告知患者病情的相关信息。其目的在于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这有利于维持患者病情的稳定,为治疗提供较好的条件。但是患者的真实病情必须被告知给患者的家属,这是无条件的。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是指患者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有权力知道医方为患者所提供的治疗疾病的方案措施,有权力选择接受或者拒绝;医方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多种有效治疗疾病的方案,并将各种方案的利弊客观的讲解给患者听,而且要做到将各种治疗措施的所有环节和内容都如实的告知给患者,不得隐瞒,实事求是。3、医疗费用知晓权。顾名思义,患者及其亲属有知晓医疗费用的
    2023-02-19
    175人看过
  • 医院有哪些权利义务,患者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医院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医院的权利主要包括治疗权(疾病检查权、自主诊断权、医学处方权);医学研究权;医护人员的人权尊严权等。医院的义务主要有九个方面:依法开业及执业的义务;依法或依照双方约定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对社会及患者的忠实诚信义务;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措施、注意事项等告知义务;医疗转诊义务。对不能治疗的疾病,应及时建议患者转院治疗;报告义务。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应依法向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职业道德方面的义务,如诊疗最优化,用药适量,手术合理,治疗方案最佳,使患者痛苦最小,医疗费用最低等。二、患者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根据我国宪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卫生部的一些部门规章、医疗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患者的权利非常广泛,主要包括生命健康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财产权;公平医疗权;自主就医权(包括选择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知情与同意
    2023-05-31
    432人看过
  • 书面告知患者的情形
    一、书面告知患者的情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二、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合法告知对象有哪些告知义务的告知对象为患方,包括:(一)成年患者本人,18岁以上的,16岁以上未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二)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三)患者的委托代理人。在这里,我们应区分患者,患者不同告知义务亦不同,将患者区分为特殊患者和普通患者,其中特殊
    2023-06-16
    116人看过
  • 细分医生告知义务
    医疗行为的知情同意告知,是一系统且庞大的学术内容,也是目前医患双方都很关注的问题。其中,医生群体是履行告知义务的主要力量,但由于医生队伍中存在着各级各类人员,如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及研究生、博士生等,究竟哪些人员具有知情同意告知的资格,怎样具体履行告知?笔者查阅了很多文献,发现我国目前对此尚无完整的具体表述。随着医疗告知问题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具体明确或区分医生的告知义务,将有助于减少或避免此类纠纷发生。首先,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具有合法的履行告知义务资格,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在校医学生到医院实习及进修医生等,能否在临床实践中开展告知工作。笔者的观点是,对实习医学生来说,肯定不行,对进修医师的情况需要加以讨论。进修医生是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生,只不过是临时变换工作地点而已。进修医生到新单位进修学习,是有行医资格的
    2023-06-04
    170人看过
  • 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应当怎么办
    患者享有“告知权”医院未尽义务需担责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医患纠纷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记者从南京市一些基层法院了解到,在九成以上的纠纷案中,患者都认为医方未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这已成为医患纠纷中最突出的问题。本报曾对发生在江苏省人民医院的“国内首例精子案”有过报道,最终,省人民医院就是败在“知情权”上。而记者采访也发现,很多大医院的医生只顾着给病人诊断开药,对病人的病情及手术风险经常会疏于履行全面的告知。案例1:骨髓移植风险告知不详医方被判赔偿精神损失文娟(化名)是父母的心肝宝贝,然而谁也想像不到,正值芳龄的她突然间患上了白血病,在巨大的不幸面前,一家人合计,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挽救文娟的生命。去年4月16日,文娟在南京一家“三甲”医院接受了骨髓移植手术。手术后文娟的病情较稳定,岂料到了5月28日,她出现咽喉溃疡、尿路感染等症状,之后3天内白细胞、血小板及血红蛋白出现明显下
    2023-08-18
    376人看过
  • 行政执法者有哪些告知义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有效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法律特规定了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一定的告知义务,即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活动、采取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将应该让行政相对人了解的相关事项及有关权利等,通过适当的途径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中主要有下列几项告知义务:1、告知执法身份。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时,应首先向行政相对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如出示证件、按规定穿制式服装、佩带执法标志、使用专用执法工具等。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他人之前,要出示相应证件。2、告知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方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救济方法,是行政执法主体作出处罚决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相对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2023-06-06
    290人看过
  • 患者所拥有的知情权
    患者知情权包括三项内容:1、病情了解权。通俗的讲,病情了解权就是指患者有权力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信息,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患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有选择性的告知患者病情的相关信息。其目的在于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这有利于维持患者病情的稳定,为治疗提供较好的条件。但是患者的真实病情必须被告知给患者的家属,这是无条件的。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是指患者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有权力知道医方为患者所提供的治疗疾病的方案措施,有权力选择接受或者拒绝;医方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多种有效治疗疾病的方案,并将各种方案的利弊客观的讲解给患者听,而且要做到将各种治疗措施的所有环节和内容都如实的告知给患者,不得隐瞒,实事求是。患者可以在医生的推荐下,权衡利弊,选择自己认为最佳的治疗方
    2023-03-11
    222人看过
  • 患者享有哪些知情权,患者维权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患者享有哪些知情权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二、患者维权时要注意哪些事项近年来,医患纠纷呈多发趋势。由于该类型纠纷具有特殊性,患者一方处理起来经常手足无措。为此,针对此类纠纷提出几点建议:1、注意保存好自有证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应保存好门诊病历、处方单、正在服用的药物、收费发票等。2、针对案情,提出切实可行的诉
    2023-06-02
    377人看过
  • 医生对家属告知的义务
    医务人员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未尽到在诊疗活动中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纠纷管辖范围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三、医疗过错与哪些因素有关?医疗过错是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
    2023-03-02
    443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者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知情权
    词条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有权获得充分、明确、真实的信息,包括产品特性、价格、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信息。 这一权利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明智的消费决策,防止商家隐瞒或误导消费者,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知情权要求企业... 更多>

    #知情权
    相关咨询
    • 医师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6
      患者知情权包括三项内容: 1、病情了解权。 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 3、医疗费用知晓权。 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 医疗机构有义务告知患者哪些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
      1、就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和医学专长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医务人员的职称、学术专长、以往治疗效果等。 2、医院规章制度中与其利益有关的内容。 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断手段、诊断措施。 4、所采用的治疗仪器和药品等的疗效、副作用等问题。 5、手术的成功率、目的、方法、预期效果、手术过程中可能要承受的不适和麻烦以及手术不成功可能想象到的后果、潜在危险等。 6、患者的病情。 7
    • 医生履行告知义务是否是满足患方知情权的前提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医生履行告知义务是满足患方知情权的前提。无论是药物治疗还是进行手术、辐射治疗都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伤害,只有医生向患方履行告知义务,才能让患方理解医生的治疗行为,进而同意、配合医生的医疗行为,否则将构成侵权,这是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权利的体现。法国民法典有这样的规定:任何人均享有身体受到尊重的权利,人之身体不得侵犯,损害人之身体的完整性仅以对该人的治疗有必要之情形为限,并且,除因当事人的健康状况有进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是否需要告知患者病情、诊疗措施或者告知全责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6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
    • 患者有哪些知情权,隐私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知情权 是指公民应该注意有与自己利益相关情况和权利 职业医师法第22条,26条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家属介绍病情,及保护病人的隐私。 患者知情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了解做何种检查,了解有可能出现的注意风险,以及医院的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有保护患者隐私权的义务,这些隐私是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别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或私有领域. 如果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