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的可以首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土地原状、再或者是赔偿损失;不过也可以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总之根据个人的情况来选择解决问题的办法。
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权的侵害。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土地使用权人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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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首先,可以向有关部门去反映,可以向镇政府或者当地土地局反映。 其次,如果对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规定: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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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侵犯时如何保护自己土地使用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7《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国家依法保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侵害人排除妨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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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犯土地使用权罪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9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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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个人名义有买卖土地使用权是否侵犯?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1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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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使用权被他人侵占,请问我的土地使用权被他人侵占,怎么办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5你的土地使用权被他人侵占的情况是属于自然资源使用权确认的事项,是法定的行政复议前置事项。何为行政复议前置?根据行政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前置(也叫复议前置制度)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属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