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6:20:49 301 人看过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前者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权利亦应消灭;后者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一、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有:

1、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

3、须先履行方掌握了后履行方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确切证据。

4、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合同义务必须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的与债务人的债务有关的义务。

二、合同的抗辩权是指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等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2.不安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3.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别是:

1、前提条件不同。预期违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而不安抗辩权存在当事人的债务履行顺序先后之分。

2、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预期违约制度考虑了当事人的主观过错问题,即其在主观上是有过错的。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无须对方主观上存在过错,只要其财产在缔约后明显减少并导致难为对待给付的危险即可。

3、时间要件不同。不安抗辩权要求应当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已到履行期。而在预期违约中,违约的时间必须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只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4、最明显的区别是两者的权利主体不同。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主体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而预期违约的权利主体是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预期不能履行合同一方的对方当事人。

5、法律救济不同。对于预期违约,非违约方救济自己受到伤害的期待债权的方式有两种:(一)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违约方承担预期违约责任。(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在不安抗辩权制度中,先行履行一方的救济方式是该权利人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且及时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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