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是否有权下达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08:33:37 470 人看过

村委会如果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所有村民的授权,是有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征地安置补偿协议会经过调查、风险评估和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相关人的意见等各项程序来确定下来。

村委会无权私分征地补偿款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但是同时规定了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需要经过村民会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无权私自决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发放问题,否则其行为就涉嫌违法,各位拆迁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举报或者联系律师维权,防止自身权益被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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