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0:41:29 353 人看过

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有:

1、全日制的在校学生,即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不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其打工行为只能按一般民事关系处理;

2、退休人员,即已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被返聘而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只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动工作时间与工作内容、工作岗位需明确约定;

2、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时间要明确约定;

3、社会保险的购买要明确约定;

4、要注意试用期的相关内容;

5、对责任条款需注意。

劳动合同的种类:

1、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建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如无劳动合同,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明劳动关系证据: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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