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中死亡时间以什么为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1:52:40 70 人看过

【依据一】:

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

自然死亡亦称生理死亡或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根据司法实践,确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据是:(1)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2)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3)户籍管理登记手册中记载的死亡时间。

【依据二】:

公民宣告死亡时间的确定。

若公民为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则该公民的死亡日为宣告死亡判决本身宣告之日。

【依据三】:

若是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则按以下顺序推定死亡时间:

(1)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

(2)都有继承人的,推定长辈先死;

(3)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

【问题】:

在遗产继承开始前,往往涉及到公民死亡时间的确定,如何确定公民的死亡时间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

那么,在法律中公民的死亡时间到底以什么为准呢?

【依据一】:

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

自然死亡亦称生理死亡或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根据司法实践,确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据是:(1)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2)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3)户籍管理登记手册中记载的死亡时间。

【依据二】:

公民宣告死亡时间的确定。

若公民为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则该公民的死亡日为宣告死亡判决本身宣告之日。

【依据三】:

若是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则按以下顺序推定死亡时间:

(1)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

(2)都有继承人的,推定长辈先死;

(3)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

相关法律:《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2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探讨:在宣告死亡期间,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
    宣告死亡是一种法律基于长期失踪事实的推定,在于结束失踪人原生活地的法律关系,以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但被宣告死亡人完全可能在某地实际生存,在这种情况下,被宣告死亡人仍然是具有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不能因为在原生活地被宣告死亡而影响到实际生存地的行为效力。如果具有行为能力等条件,其实施的法律行为亦可有效。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5、意思表示虚假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九条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
    2023-07-19
    396人看过
  • 车辆年检时间以什么时间为准
    一、车辆年检时间以什么时间为准车辆年检时间以上牌时间为准。流程如下:1.将车开至最近的检测场;2.进行车辆外观查询,配合工作人员填写机动车外观登记表、拍照;3.信息登录;4.进行机动车线上检测:尾气检测、车速表检测、制动(刹车)检测、灯光检测、侧滑检测、底盘检测;5.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并将其粘贴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车辆年审流程是指机动车辆每年进行审车时的固定流程,是每个车辆都必须要做的一项检测,相当于给车辆做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二、不处理违章可以年检吗不处理违章是不可以年检的,在年检之前,违章需要全部处理。机动车违章记录如果未处理完,将不能参加年检,即使通过车辆外检,交管部门也不会核发检验合格证明,汽车有违章记录按照规定处理完后才可以进行年检。三、机动车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机动车年检需要的材料有: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2023-05-25
    494人看过
  • 工伤死亡赔偿金额以什么为标准
    一、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二、工伤死亡赔偿金额以什么为标准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
    2023-06-05
    307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对死亡时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超过48小时死亡的,就不能算工伤了。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然发生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必须是在48小时以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算工伤,超过48小时了,不属于工伤,不能按照工伤处理,只能按照一般事件处理。职工酒驾开车死亡算工伤吗职工酒驾开车死亡不算工伤,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才属于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
    2023-07-01
    105人看过
  • 房子购买的时间以什么时间为准
    一、房子购买的时间以什么时间为准房子购买的时间一般是以房屋产权证办理变更登记为准。购房合同签订后,合同成立,但是房屋产权并没有变更,只要在房屋管理机构进行了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后才会发生物权变动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二、买房反悔购房怎么办?买房反悔购房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对于不能协商达成一致而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购房签订合同要注意什么购房签订合同要注意如下事项: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注意房屋面积。3.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4.注意
    2023-06-05
    268人看过
  • 二次离婚起诉时间以什么时间为准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要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没过六个月当事人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随时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一、离婚诉讼律师费收取标准因为离婚案件的处理对律师的经验要求特别高,而律师的从业年限也会影响到案件代理费的标准,故此文为一般的离婚律师收费标准且仅供参考(律师代理费主要是双方协商来确定):(一)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
    2023-02-23
    463人看过
  • 工程开工时间以什么为准
    一、如何认定工程合同中的开工日期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一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当前使用较多的九部委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开工日期确定为“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但实践中,当事人就开工时间经常发生争议,其原因是约定的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在此情形下,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认定开工日期: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等);2、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的,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日期
    2023-06-20
    329人看过
  • 交房违约以什么时间为准
    通常情况下,交房日即为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房义务的起始日。若在这之后,开发商未能如期完成房屋交付并且在经过合理催告程序后的三个月期限内仍然未能给出任何具有说服力的原因解释,则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向开发商追讨已经支付的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如果开发商在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履行了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将无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可以要求开发商对超过规定期限的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
    2024-04-24
    269人看过
  • 股东出资时间以什么为准
    一、股东出资时间以什么为准股东出资时间以公司章程或者投资人协议为准。股东不按照前公司章程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吗出资是股东的基
    2023-04-23
    153人看过
  • 婚前买房时间以什么为准
    以签购房合同日期和登记结婚日期且依据,购房合同日期早于登记结婚日期的为婚前购房,购房合同日期晚于登记结婚日期的为婚后购房。但婚前购房没有结清款的、婚后夫妻二人一起还贷款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部交清所有购房费用的,房屋为个人财产。一、民法典婚前购房算谁的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
    2023-03-11
    387人看过
  • 生效判决以什么时间为准
    一、生效判决以什么时间为准1.民事判决书(1)民事判决书如果是一审判决(不包括最高院的一审判决),那就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没有人上诉之后生效;(2)如果是二审判决或是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书,那么自二审判决送达之后开始生效。如果判决书被撤销的话,那就不会生效。2.刑事判决书(1)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2)二审案件,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生效之日,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即从待定状态转为生效状态,此时一审判决生效。二、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强制执行有效判决书生效后二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
    2023-09-20
    180人看过
  • 工伤赔偿标准时间以什么为准
    一、工伤赔偿标准时间以什么为准工伤赔偿标准时间以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为准,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则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时间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十级的赔偿主要有以下几项: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不同地区标准各不相同。3、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4、医疗费。一般以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
    2024-01-13
    155人看过
  •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发生交通意外致人死亡要赔标准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死亡,关于死亡赔偿款有如下区分:当场死亡或治疗后死亡。如果是当场死亡,赔偿款分为如下几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家属处理丧葬事宜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财产损失费如果是治疗后死亡,赔偿款增加如下几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24
    472人看过
  •  死亡方在合同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这段内容讲述了合同中人身属性的判断以及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时如何清偿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则不在限制范围内。首先,我们需要判断合同是否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如果合同包含特定的人身属性,那么当一方死亡时,合同将无法继续履行。如果合同不包含特定的人身属性,那么合同一方死亡后,其所有遗产继承人或者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民 法 典 : 继 承 人 能 否 继 续 履 行 死 亡 合 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可以继续履行死亡合同。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继承人可能需
    2023-09-07
    11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人的死亡时间以什么为准,有哪些相关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0
      死亡证明、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其他证据。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死亡时间以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当其他证据与死亡证明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不一致的,以其他证据为准。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
    • 脑死亡时间在36小时,心跳时间在52小时,可以认定为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以抢救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载明的时间为死亡时间,即以医学上的死亡标准为工伤死亡标准,目前我国以脑死亡作为临床死亡的标准。工伤认定部门一般是依据医院出具的证明作出决定,所以实际认定受伤职工死亡时间的还是医院。
    • 法医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做出死亡原因和死亡时间报告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案件不同时间要求不同,不知你说的是什么案件
    • 中国在法律上死亡有什么好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
    • 员工在工作中出现意外导致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1
      可以认定为工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最后导致死亡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