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在建设工程中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8 20:37:31 494 人看过

一、承包人在建设工程中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承包人有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法定或约定其他责任义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工程施工承包人能否为个人

承包工具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而个人一般是不具有资质的,所以工程施工的承包人不能为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二章 建 筑 许 可 第二节 从 业 资 格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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