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0 11:20:23 403 人看过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

(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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