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的内容,法律一般并不直接规定。在刑法意义上,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分为两种:
1、预见义务;
2、结果避免义务。分别与两种过失犯罪相对应: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又被称为无认识的过失,后者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对于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没有危害结果即无过失犯罪,所以,判定过失犯罪成立的关键即在于其主观有无刑法意义上的过失,即有了危害结果,但如果缺少主观过失、缺少犯罪主观构成要件,即不成立过失犯罪。对这一问题的考察必然要用到实质解释的方法,因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案例1:甲乙斗殴,乙拿刀威胁甲,甲顺手操起一铁棍打乙,乙落荒而逃,甲紧追不舍,乙逃致一人迹罕致的水渠边,见无法通过,即守侯于水渠上,欲待甲追致与其死拼。甲追致距乙30米处,见乙虎视耽耽,作拼命之势,也不敢近前,就顺手捡起一小石子扔向乙,乙躲避时不慎后退坠落渠中,溺水身亡。
在本案例中,危害结果有了,乙死亡。且甲扔石子的行为是外部力量,导致乙死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而且是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吗?这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必须要判断甲有无刑法意义上的主观过失,即甲对乙溺水死亡有无预见义务,也就是说甲在主观上是否尽到一个普通人应该有的谨慎小心义务。甲扔石子时不可能知道其后果会导致乙被淹死,以普通人的经验为标准,甲没有预见义务。因此,甲不成立过失犯罪。
案例2:张某深夜独自一人入深山盗树,将公路附近陡山坡上的一棵大树砍倒,让大树顺势倒下山坡、倒在公路上,不曾想正好赶上王某打猎,大树正好将在半山坡上埋伏的王某砸死。问:张某对王某之死负刑事责任吗?同前一个案例一样,这里也只是需要考察张某有无过失,显然,半夜三更,张某不可能知道王某埋伏于此,以一个普通人应尽的谨慎义务为标准,张某无过失,无须对王某之死负刑事责任。
有无过失即有无注意义务,要从法律、合同、经验等方面判断,最后的标准就是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标准,刑法不要求人是神,同时这也要求法官要具备良好的评判修养。
-
过失犯罪的定罪是怎样的?过失犯罪的认定注意事项
479人看过
-
过失单位犯罪有什么作用意义?
250人看过
-
未经义务的过失犯罪处罚原则是什么
187人看过
-
朋友因过失罪入狱疏忽大意过失犯罪含义是什么?
197人看过
-
肯定过失共同犯罪存在积极意义
304人看过
-
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的区别
180人看过
-
医师的注意义务与医疗过失行为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1、医疗过失行为的本质是医师对其注意义务的违反 在大陆法系民法上就过失存在着主观说和客观说。主观说认为过失是行为人具有的一种应受非难的心理状态。过错就是指行为人在心理上本应注意而不注意,以致于在伦理上、道德上具有可非难性,所以,主观过错亦可称为人格过失或道德过失。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行为只有作为意志的过错才能归责于我”。客观过错说认为过失是被告违反了某种法定的注意义务,并对他人造成损害。并为判断
-
过失犯罪的条文是怎样定义?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的区别是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6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区别: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根本反对发生这种危害结果,因而主
-
简述犯罪过失的概念及犯罪故意的特征, 犯罪故意的定义和定义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2一、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过失的特征 (1)没有犯罪故意。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具有希望的态度也不具有放任的态度。如果具有犯罪故意,则成立故意罪,排斥成立过失罪。 (2)没有保持必要的小心谨慎的态度。犯罪故意的定义和特征二、犯罪故意是指明
-
过失犯罪是哪些意思的啊,过失犯罪会追诉刑责是怎么定义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4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过失犯罪是故意犯罪吗?那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的区别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9不一定,中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