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多的行政处罚是怎么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4:22:09 107 人看过

一般对于这种多个违法事实的行政案件,有三种处罚方式,有选择较重的处罚来进行处罚的,还有处罚两者金额之和的,第三种是在最高和最低之间的处罚。

一、主犯和从犯的量刑差距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主犯一般根据其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而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案有多个主犯或者多个从犯的,主犯或从犯之间的量刑应当按所起作用大小、主观恶性深浅区别对待。

二、刑拘与拘役性质一样吗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判刑不可能15天,只有刑事拘留可以是15天。问题应当是刑事拘留15天与行政拘留15天的区别。两者具体区别是:

第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第四、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

三、如何区分数罪并罚和一罪

1、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2、一罪,通常指行为人实施了具有一个犯罪构成或法律上规定按一罪处理的犯罪行为,一罪可以分为以下类型:(1)单纯一罪。(2)实质的一罪。(3)法定的一罪。(4)判断的一罪。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之间主要的区别就是:数罪并罚会将所犯的全部有期刑加起来,与最高刑相比,取一个合适的刑期数值;但是罚金刑直接加起来即可。择一重罪就是选择所犯的罪要承担的处罚中最重的一个,进行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0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同一违法事实行政处罚是否可以执行两次
    一、同一违法事实行政处罚是否可以执行两次?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国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还存在的问题:1、《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2、《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适用法规时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
    2023-06-18
    253人看过
  • 强拆行政违法的处罚是什么?
    强拆行政违法的处罚一般是警告或者拘留。对于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违法人员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对违法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是不是合法的,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强拆的,就合法,强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违法。一、强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拆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
    2023-06-29
    270人看过
  • 怎样免于土地违法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
    一、怎样免于土地违法行政处罚免于土地违法行政处罚的方式是不做违反土地管理的违法行为。其次是实施违法行为后,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可以免于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2023-04-18
    168人看过
  • 行政处罚违法采矿的处罚有哪些
    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无证采矿,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满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继续采矿;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注销、吊销后继续采矿;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采矿(共生、伴生矿除外);持勘查许可证采矿;非法转让采矿权的受让方未进行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的行为。越界采矿,采矿权人擅自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含平面范围和开采深度)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破坏性采矿,即采矿权人违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取不合理的开采方法、开采顺序等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有哪些行政处罚?对于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2023-03-15
    266人看过
  • 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遵循的条件
    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无论适用简易程序,还是适用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及其执行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此外,在行政处罚法制定前,已有一些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了实施某种行政处罚的特别程序,只要不与行政处罚法相冲突,这些程序依然有效,行政机关也要遵守。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23-06-11
    253人看过
  • 行政机关对同一违法事实,既处罚当事人又处罚公司合法吗?
    生活中你总是不可避免的和很多有关部门打交道,如果你的是从事餐饮行业的,有时候还可能会遇上很多种情况,比如罚款,但是有时候不仅会对你的企业罚款,可能也会对你本身进行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一、一事指的是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即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的违法行为,其中违法行为的结束以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实施了处罚为标志。根据《行政处罚法》二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于当场就可以改正的违法行为,在行政机关处罚后就宣告终结对于当场加以改正,有一定困难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在改正期限结束时宣告终结。第二、一事指的是一个违法行为而不是一次违法事件一次违法事件,可能由一个违法行为组成也可能由几个违法行为组成,对几个违法行为应当分别进行处罚,这样做没有违反一事不在罚原则。因为
    2023-05-01
    330人看过
  • 对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的处罚流程是什么?
    (一)立案阶段违法建设的立案阶段是违法建设处罚程序的第一个阶段,执法部门在接到违法行为的线索以后,先要针对这些线索做一个甄别,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还要履行一个内部审批的手续,通常都是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只有内部审批手续完成以后,这个案子才可以正式进入到查处的环节,才正式启动调查程序。一般立案线索来源于三个方面:第一是来源于城管执法部门在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第二是来源于相关群众的的投诉、举报;第三是来源于其他部门移送和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二)调查阶段拆除违法建设的第二个阶段就是调查阶段。《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部门在作出处罚前必须把案件涉及的所有事实调查清楚,并且完成对相关的证据收集,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再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明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因此,调查取证阶段,是涉及到违法建设处罚是否合法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该阶段执法部门需要查明的基本客观事实主要包括:违法建设的地点、建筑面积、建筑结构
    2023-06-18
    33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释义: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
    第三条【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释义】:本条两款是对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无法定依据不得处罚的原则的规定。一、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主体适用对象应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各种组织形式的单位;第二,要具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即这种行为是客观存在的、有事实的侵犯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第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含义在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并非全部都应给予行政处罚,应区分不同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不同的处理。如果有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十分严重,构成犯罪的,就应根据刑法的规定处罚,而不适用行政处罚;有些极轻微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构不
    2023-06-06
    145人看过
  • 法院判决行政处罚违法怎么处理
    一、法院判决行政处罚违法怎么处理?1、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行为违法的处理是,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2、对法院行政判决决定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01-24
    342人看过
  • 行政机要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不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种类和幅度进行,还应当遵守法定的程序,既不仅要符合实体法,还要符合程序法。处罚程序是行政机关合法、公正地实施处罚的有效保障。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除对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外,其余行政处罚,必须适用一般程序。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无论适用简易程序,还是适用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及其执行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此外,在行政处罚法制定前,已有一些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了实施某种行政处罚的特别程序,只要不与行政处罚法相冲突,这些程序依然有效,行政机关也要遵守。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实
    2023-04-24
    22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怎么扣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的,应当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清点和检查,按计算的数额对其中相应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除金钱外的其他物品可以在依法拍卖后上缴国库。一、环境行政处罚可以分为哪些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
    2023-04-11
    37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实施者及处罚内容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怎么规定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处罚主体】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第十五条【委托处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其处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处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受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在环境违法案件中,情节轻微,
    2023-07-03
    351人看过
  • 车辆违章罚款行政处罚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交通违章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在车辆年检前去交警机关接受处理,然后持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超过15日之后也收滞纳金。简单说就是现场违章15日内必须处理,否则就有滞纳金。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只要不去交警机关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不交罚款就有滞纳金了。一、违章处罚决定书编号丢了怎么办交通违章罚款单丢失了,需携带相关证件在15个工作日内到交警大队缴纳罚款便可。如超过15个工作日,自第16个工作日开始,每日将被收取百分之3的滞纳金。交警已经开具的罚单,在三天之后就可以在当地的交通违章查询网站
    2023-06-23
    474人看过
  •  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与处罚者
    该段内容讲述了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并且可以书面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另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也可以实施行政处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2、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行 政 处 罚 权 机 关 : 哪 些 机 关 具 有 行 政 处 罚 权 ?行政处罚权是国家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所享有的职权,是维护国家法制和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包括:1. 各级人民政府: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管理的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
    2023-09-04
    49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同时多个违反事实如何处罚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7
      在有两种以上需处罚的违法行为时分别裁量后,在两种以上处罚中选择执行一种较重的行政处罚;第二种方法:合并处罚是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后所罚金额之和;第三种方法:合并处罚不作简单相加,而是再次裁量,其罚款金额应在各单项罚额中最高单项罚款额以上、各单项罚款额之和以下的幅度内给予处罚。
    • 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2
      : 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性质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法中警告处罚和是怎么实现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1.先由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2.然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3.再当场交付给当事人; 4.最后按照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和警告,要求其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不再犯。
    • 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久,对于违法行为是否都有行政处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001年4月30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 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指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处罚也称“行政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对被认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在作出处罚决定和执行决定过程中所要遵循的步骤与方式。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