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有“法”办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22:52:25 414 人看过

售房广告虚假,要担违约责任

恶意违约和欺诈,开发商将面对惩罚性赔偿

交钥匙并不表示房屋所有权转移

买缩水房,误差超出3%部分房款双倍返还

一位房地产开发商曾经笑曰:现在没人能买到百分之百满意的房子。事实上,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诸多猫儿腻和不规范行为,已经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逐年增加。有分析认为,相关法律不甚明确是上述问题难以解决的原因之一。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解释》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销售广告、拆迁补偿安置、房屋面积缩水、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及风险承担、商品房质量、商品房包销、商品房按揭等纠纷如何具体适用法律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售房广告虚假,要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我国商品房销售中,90%以上是通过宣传广告进行促销的,有的开发商为获取最大利润,搞了一些虚假、夸大、不实的宣传。而面对铺天盖地的房地产广告,购房者往往眼花缭乱。

《解释》规定,商业广告原则上认定为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入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但是,房地产开发商即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这些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恶意违约和欺诈,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

《解释》中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出卖人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有: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由此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购房人可以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但《解释》中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并不是对《消法》第49条规定的直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说,它在适用条件和结果上都与《消法》第49条的规定有所不同。其目的是,既依法有效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又考虑到商品房开发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购房面积缩水,误差超出3%部分房款要双倍返还

有的购房者搬进新居后发现,房间实际面积与所购买面积存在误差。

《解释》中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四、房屋交付使用除了交钥匙,还应有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使用就是交钥匙?还是应同时办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解释》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即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只要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转移给买受人占有,就视为出卖人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但这并不表示房屋所有权移转义务的履行。

对此,有律师提醒,购房者应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交钥匙,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该《解释》只调整商品房买卖纠纷,集资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不适用。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说,集资房等房屋不能自由买卖,其交易要受到国家政策的调整,比如,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或者居住一定年限后方可出售,而私有房屋的买卖与商品房买卖又有所不同。因此,《解释》的调整范围仅限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证据收集技巧
    1、法人相关证明和委托书。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2、屋主的证件如果是购买二手房的,还需要搜集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3、房屋合同提供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房屋合同书。4、交款证明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可以打官司吗?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有以下四个程序: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
    2023-07-06
    433人看过
  •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需要保全吗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需要保全,买卖合同纠纷保全是非常有必要的,申请保全有利于权利人实现自己的权利,法院作出判决后,可以直接执行保全的财产实现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
    2023-02-19
    360人看过
  • 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办法及建议
    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办法及建议来源:未知作者:佚名时间:2010-10-19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办法及建议国家应规范商品房买卖市场。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国家应完善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配套法律法规,加强商品房买卖市场的全面整顿。切实保护买受人权益,避免造成买受人对诉讼时因对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无法举证而败诉的现象。政府要加大对商品房开发企业的监管力度。目前,商品房开发市场准入门槛偏低,监管力度不足,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挂靠、承包等方式,取得了房地产经营资格,而相关职能部门、被挂靠的企业又未能对其进行有效管理,这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产生问题和纠纷较多不可忽视的因素。政府应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要把好市场准入关,依法严厉打击抽逃注册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无证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行为,把不具备相关资质和资金
    2023-06-10
    39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纠纷都有哪些发生纠纷该怎么办
    一、商品房买卖纠纷都有哪些1、认购定金能否退回一些项目在具备销售法定条件前,往往搞认购,让购房者交一定金额的定金。当购房者不能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或购房者改变主意后,因收取的定金是否应返还就往往争执不下,形成纠纷。对于定金是否应收取,收取以后是否能退?各方也是各执一词,尚无定论,而且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对这一问题也不一致,因此,尚需立法或法律解释予以明确。2、面积问题总是难以说清交房时,业主经常发现面积有问题:一是产权登记的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误差;二是业主自己测算了面积与合同面积有误差。前一种情况,业主依合同的约定及法律规定,即可找到依据与开发商论理或依法解决;后一种情况,则很难解决。一是产权证未办,开发商往往推辞应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待产权证办后再行处理;另一方面,业主也不能拿出权威的测量结果作为依据,据以与开发商理论,因此,使得面积纠纷难以说清也就无从解决。3、变更设计规划很无奈一些小区将
    2023-06-02
    299人看过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1、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2、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进行单方变更的行为。3、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4、交付房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的行为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是指因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自身的缺陷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合同履行迟延或履行不能等而产生的纠纷。一、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的特别规定: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2023-03-09
    333人看过
  • 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问题
    根据民诉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
    2023-07-04
    134人看过
  • 房产律师解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本文针对最新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相关条规进行解读,让购房者全面了解该法,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了,该司法解释主要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销售广告、拆迁补偿安置、房屋面积缩水、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及风险承担、商品房质量、商品房包销、商品房担保贷款(按揭)等方面如何具体适用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出卖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买受人利益的恶意违约、欺诈等行为,明确规定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为此,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房地产专业律师。问:你作为这方面的专业律师,看了这个解释之后,有什么看法?答:这个解释的公布对于我们专门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律师来说,虽然来的迟了一点,但是还是很有实践操作标准的指导作用。问:那能不能给我们具体的讲讲,以便读者更好的了解和利用这一信息?答:首先就避免了各地法院对同一事
    2023-06-10
    265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二手房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为: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和二手房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二、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不清。三、逃避居间义务1)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深圳市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产权证时不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契约》(现变更为《深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不如实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反映在合同上,逃避居间义务。2)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经常会就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发生争议。3)二手房买卖双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免权利被非法侵害。四、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2023-02-04
    171人看过
  • 常见的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与处理
    如何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房产纠纷双方必须执行。3.诉讼如仲裁结果双方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用诉讼的途径解决房产纠纷,当事人就需要找专业的律师代理。
    2023-06-13
    470人看过
  • 律师李**成功代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龙民一初字第xx号原告张XX,男,1979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海口xx路xx号之十一。委托代理人李*平,**xx律师事务所律师。139********(业务手机)被告**xx实业投资有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xx路xx城1502房。法定代表人黄*敏,总经理。第三人**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龙xx路xx大厦xx室。法定代表人陈*兰,总经理。原告张XX与被告**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人**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张-斌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平、袁-斌,被告**永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冯*铭、张-琳,第三人**xx物业管理有限委托代理人钟-升、符*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XX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04年7月16日签订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
    2023-05-31
    364人看过
  • 广州市天河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是具体确定的,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有重大影响而房价的确定,应视为要约收购。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包含解释和承诺,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以认购、定购、预约等方式接受买受人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因一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照《定金法》的规定办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结算,价款退还买受人。商品房认购、订购、预定协议中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到购房款的,本协议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除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
    2023-05-08
    148人看过
  • 因买受人及居间人违约导致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情简述吴某在甲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举荐促成下,于2010年4月17日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所涉商品房产一份。同时,二人就此和甲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和交易服务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三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于2010年5月20日前准备齐全首付款及办理按揭购房的材料,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签约手续。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卖方吴某按时备足所需交付的证件,买受人李某却未按期履约,经甲公司协调,并于2010年6月1日发出履约通知书,买受人李某仍未能继续履约。买受人李某的拒绝履约合同行为导致合同约定的交易程序无法进行,使得出卖方吴某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此,出卖方吴某将买受人李某推上被告席。而在此过程中,甲公司一直隐瞒其与买受人李某曾有的工作关系,且未足额收取买受人李某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0000元,出卖方吴某亦将其列为被告,要求甲公司和买受人李某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律
    2023-06-14
    21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引纠纷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
    4月7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为由裁定确认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案件中所涉及的仲裁协议无效。2009年12月,高某因赤峰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楼房未按时交付使用,将该公司诉至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有仲裁协议为由提出抗辩,并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敖汉旗人民法院遂依法裁定中止诉讼。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理查明,2007年9月,高某与赤峰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由该公司在敖汉旗新惠镇开发的银河花城住宅小区楼房,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赤峰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08年9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高某使用,但是,该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而是在同年12月29日才将房屋交付。法院认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高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约定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提交敖汉旗仲裁委员会仲裁,但是
    2023-06-13
    14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哪些条款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合同签订主体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以虚假意思订立买卖合同;(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4)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5)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起诉前仍未取得的。仲裁裁决无效情形具体有哪些根据《仲裁法》第17条规定,结合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6、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7、选择的仲裁机
    2023-07-05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决办法,买卖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0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讼解决。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当事人反悔的应对、定金返还、合同效力、房屋质量、面积误差、迟延交付(迟延支付)、担保贷款、登记备案、房屋权属证书办理等问题。如: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
    •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关于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问题: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司法解释合同纠纷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6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
    • 买卖商品房纠纷到哪里起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2
      原告:李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请律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要注意哪些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作为房产纠纷专职律师,本人建议如下: 一、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二、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审查五证:1、国有土地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4、开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四、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作抵押。 另外,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空白处的应该注意事项 第一、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空白事项应该填写完整,清楚,如果出卖方有委托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