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纳税的计算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5:22:03 445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纳税标准

对转让方来说:营业税=营业额×5%(若转让方能提供原购置土地的发票,按转让土地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否则按转让收入全额计征);根据财税[2003]16号文,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城建税=营业税税额×5%;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减去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以增值额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转让土地使用有关的税金等。个人转让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应按有关公式计算,按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根据财税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另外,属于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

(一)是根据财税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是纳税人发生除财税文件规定情形以外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一般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适用税率即11%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变更后使用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
    2023-03-16
    15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怎么依法进行
    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国家为了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性质,能够使人们了解其权属状况及其变化,而依法定程序将有关内容公示于政府的登记簿的一种行政管理措施。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合同有效成立的法定程序,也是土地使用权最终实现流转的必要条件。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怎么依法进行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要按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值等情况由国家专门机关登记于专门的簿册,以使政府能对土地进行有效的管理,更好地保护权利主体对土地的合法权益。1、如果当事人不去申请登记,则其土地使用权合同将不能最后生效,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不能最后完成,这将使受让人为此而支付的合同价款处于随时灭失的极度风险状态之中。2、如果双方当事人迟延登记,则在迟延的这段时间内,受让人将因合同的没有最后生效而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3、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申请登记时提供虚假登记资料,则其登记申请将被拒绝或者事后
    2023-05-05
    121人看过
  • 未缴纳土地增值税能办产权变更登记吗
    一、未缴纳土地增值税能办产权变更登记吗1、转让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时,纳税人未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二、土地增值税扣除的项目有哪些(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包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此项费用扣除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4)经过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旧房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的时候,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
    2023-05-14
    288人看过
  • 怎样申报土地使用证的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2023-08-04
    30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注意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二、注意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三、注意转让价格评估事宜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四、注意国有
    2023-03-03
    201人看过
  • 什么清单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所需要的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统一格式,在受理地点领取,A3纸规格);(二)抵押双方土地使用者资格确认材料:1.土地使用者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土地使用者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3.土地使用者为个人的,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三)委托办理的,提供经办委托书(申请者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地点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1份;(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五)《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六)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1份;(七)原借款合同及原抵押合同,复印件各1份抵押双方须加盖公章确认,合同的签字人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否则应当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八)变更抵押协议,原件1份(合同的签字人必须是单
    2023-05-04
    156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2023-08-16
    45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什么地方办理
    一、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什么地方办理1、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二、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办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
    2023-06-16
    356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
    所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将使用此系统进行登记,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所有人2.集体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包括承租人或无租使用人)3.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使用人4.产权不确定或者权属有纠纷土地的实际使用人5.土地产权所有人不在本地的土地代管人(实际使用人)。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的,无需登记。(一)土地基本登记流程1.登录江苏地税电子税务局,点击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后的申报按钮。如第一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从选报报表部分选择对应申报表,点击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后的申报按钮。2.进入房土税源信息采集—申报界面,点击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变更)后的采集按钮。3.进入土地登记情况列表界面,点击右上角新增土地功能。4.进入土地登记界面,请按要求进行明细登记。其中深蓝色栏次为必填项目,白色栏次为选填(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填写,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必填项),灰色栏次无需填写。登记完毕点
    2023-03-17
    351人看过
  • 亲属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纳税吗?
    亲属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因此,虽然我国并没有规定土地使用证转让的时候必须更名,但是如果土地使用证不更名有很大的风险,建议当事人还是更名为好。一、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流程是什么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
    2023-03-21
    27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登记管理制度的改进——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二、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农
    2023-07-11
    118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的变更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变更到哪办
    一、土地使用证的变更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1.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3.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4.因离婚发生的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5.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变更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二、土地使用权变更到哪办土地使用权变更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
    2023-06-11
    131人看过
  • 股权变更是否需要变更税务登记
    是否需要税务登记变更,要看具体情况:1、如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未变,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未变,不需变更。2、如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进行变更。具体请查看下列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公司税务有问题能否做股权变更可以做,但是税务聚会进行查账,有
    2023-04-05
    37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的变更登记规定是什么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2023-04-02
    27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展开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
    • 需要进行登记土地,关于变更登记土地使用证起诉状怎么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4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
    • 什么是注销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注销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包括哪些情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注销土地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终止或其他原因致使原登记的内容失去效力,而由土地登记机关将已登记内容进行注销的变更土地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所进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进行的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如依照《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进行的注销国
    • 什么清单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所需要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6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统一格式,在受理地点领取,A3纸规格); (二)抵押双方土地使用者资格确认材料: 1.土地使用者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土地使用者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土地使用者为个人的,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 (三)委托办理的,提供
    • 亲属土地使用证更更名需要纳税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13
      亲属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