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08:20:47 274 人看过

劳动监察的内容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等。

一、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不同:

一、适用对象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法律也只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二、劳务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具体来讲,公民个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参与劳动法律关系成为合法主体,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就是要求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必备条款,所载法定和约定条款都须符合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终止条件等均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按照我国《劳动法》第64条的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果用人单位与未成年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从事上述工作,劳动合同则是无效的。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劳动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意思表示都出于本人自愿且与本人内在意志相符,不存在由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而导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劳动合同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在法律明确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欠缺书面形式的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

5、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合同需要按国家规定鉴证或按当事人约定需公证的,必须将合同文本送交法定劳动合同鉴证机构或公证机构进行鉴证或公证劳动合同才依法生效。

劳动合同正规的情况下是一式两份的,如果只有一份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签名才是有法律效应的。个人建议,在跟用人单位钦定劳动合同的时候,签两份,给自己留一份,以便以后有劳务纠纷,可以派上用场。

三、劳务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劳务合同要注意: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5、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点,这是违反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6、社会保险约定。7、不要签空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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