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08:20:47 274 人看过

劳动监察的内容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等。

一、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不同:

一、适用对象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法律也只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二、劳务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具体来讲,公民个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参与劳动法律关系成为合法主体,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就是要求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必备条款,所载法定和约定条款都须符合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终止条件等均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按照我国《劳动法》第64条的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果用人单位与未成年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从事上述工作,劳动合同则是无效的。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劳动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意思表示都出于本人自愿且与本人内在意志相符,不存在由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而导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劳动合同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在法律明确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欠缺书面形式的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

5、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合同需要按国家规定鉴证或按当事人约定需公证的,必须将合同文本送交法定劳动合同鉴证机构或公证机构进行鉴证或公证劳动合同才依法生效。

劳动合同正规的情况下是一式两份的,如果只有一份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签名才是有法律效应的。个人建议,在跟用人单位钦定劳动合同的时候,签两份,给自己留一份,以便以后有劳务纠纷,可以派上用场。

三、劳务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劳务合同要注意: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5、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点,这是违反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6、社会保险约定。7、不要签空白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监察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司法解释有哪些具体内容
    解释1、逾期不付工资加付赔偿金《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解释2、瞒报职工人数最高处3倍罚款《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023-04-28
    298人看过
  • 监察机关实行行政监察的依据内容有哪些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监察机关实行行政监察的依据内容有哪些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内容。第十八条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作为政府部门,公安机关交
    2023-05-05
    400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材料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投诉劳动权益时,需要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供投诉文、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劳动者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支付令。投诉时,必须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提供以下三种资料:1.投诉人应当提交投诉文,由投诉人亲自递交;2.投诉人必须提供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3)相关证据材料。劳动者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样维权1、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不法侵害时,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履行劳动义务、享受劳动权益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3、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维护自身
    2023-11-24
    252人看过
  • 带薪休假将作为劳动监察内容
    2014年8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意见》提出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更加注重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中央政府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等旅游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
    2023-06-09
    287人看过
  • 劳动监察投诉内容要注意什么
    劳动监察投诉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情况不属于劳动监察案件的受理范围:(1)私人和非法人组织与雇用的劳动者之间的就业纠纷(如私人与雇用的保姆之间、农村私人建筑与雇佣的工匠或帮工之间、村委会与雇佣的厨师之间的就业纠纷),这类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2)违反劳动法规2年内未被发现或举报投诉的,超过法定时效2年的劳动保障部门不予查处。(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纯经济、债务、住房等纠纷,劳动部门不予受理,双方可通过调解、经济仲裁、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4)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但事实不清,无结论,与用人单位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5)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民事纠纷与管理者或他人之间的侵权行为,应当向当地派出所投诉。(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部门应当处理的侵权行为。怎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当事人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
    2023-08-08
    434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和内容是如何的
    市和县级市、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2、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3、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4、承办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因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6、指导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职责。市和县级市、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业务上受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聘任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二)劳动保障监察员有下列权利和义务:劳动保障监察员执行监察公务时,行使下列职权:1、依法进入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
    2023-05-05
    13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部门或劳动者,根据现行劳动法、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提出警告、批判、罚款、吊销许可证、命令停产整顿的处罚,违... 更多>

    #劳动监察
    相关咨询
    • 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有哪些,监察内容有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 (一)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二)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地方劳动监察机构业务上受上一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劳动监察的内容: (一)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
    • 劳动监察的主要内容,劳动监察的机构是哪个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劳动监察的主要内容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12
    • 劳动保障监察院的劳动监察责任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30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落实。(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举报和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 上海劳动监察条例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5
      请借鉴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2013年5月1日实施) 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 劳动保障监察监察条例规定劳动监察的内容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同级工会应当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的协作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组织,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邀请工会选派人员担任劳动监察协管员,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监察人员和监督人员依法进行监察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