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不服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09:01:05 231 人看过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

对保全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变更;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并采取保全措施;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可能会转移财产使案件以后难以执行或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对其财产进行保全,禁止其财产的转让或责令其不能再转让财产的。

实践中,法院也可以主动裁定进行财产保全措施。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2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如果对方做了财产保全,如何处理?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后,如果是合理的,法院按申请人的要求保全财产,被保全人可以通过提供担保或者提出异议的方式解除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诉讼对方财产保全原告需要的资料有哪些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函(有些法院支持信用担保,有些法院只支持财产保全,有些法院不支持自己为自己担保,这个要咨询下当地法院哦)、财产线索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用、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个人委托他人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用)、被申请人身份信息(个人为户籍信息、法人为工商信息)、利润表等三表(有些
    2023-08-04
    464人看过
  • 保全财产后如何处理?
    财产保全后如果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可以解除裁定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保全财产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
    2023-08-01
    34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查封多次如何处理?
    一、《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查封多次如何处理?多人对房屋进行保全的,只能是轮候保全,已经保全的房屋不得重复保全,如果房屋没有担保物权的,按保全先后顺序受偿。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法院查封被执行的房子可以查封次数不限。但是不能同时查封,只能根据申请查封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查封,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房产被多人申请查封时,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查封,当前一个查封解除后,下一个申请查封的自动补上。法院查封被执行的房子属于财产保全行为,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可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
    2022-09-30
    494人看过
  • 不服民事调解如何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不服民事调解如何处理不服民事调解的处理方式是可以拒绝承认调解结果,就该事由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二、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
    2023-08-31
    411人看过
  • 民事执行中如何财产保全
    经过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否发动执行程序,用何种方式发动?在司法实践中常有争议,笔者在此作一浅近的探析。第一种意见认为,法院不能直接支付该提存款给某乙,而应该先由某乙申请执行方可给付。因为该笔债款是经法院财产保全并提存的,不能视为当事人(被告)自动履行。第二种意见认为,法院已经提存该笔债款,应由审判庭直接将提存之款按判决数额给付某乙,不必发动执行程序。因为某甲对提存之款已失去支配权(但交付前所有权还是某甲的),不管他同意不同意,生效判决总是要执行的,也就是说,那笔提存之款反正是要给付某乙的。因此,法院直接给付可视为某甲自动履行(只不过是通过法院而已),故本案不应申请执行。反之,如申请执行,某甲就需承担执行费。而某甲就会以“我又没有拒绝履行,钱在你们法院”为由而拒绝承担执行费。因此,由审判庭直接给付,既合情合理,又符合效率、经济原则。第三种意见是,应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关执行。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2023-02-08
    454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如何写
    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______)______民保字第______号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共同申请人,则写明其他人的情况)被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共同被申请人,则写明其他人的情况)申请人______因______(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______(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______(写明担保的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等)担保。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______(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______(写明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的内容)。
    2023-06-14
    361人看过
  • 财产保全不服裁定复议申请书怎么办
    一、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符合裁定的法律规定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复审一次,如果法院对裁决不满意,可以对所涉案件提出上诉或再审。“民事诉讼法”第六条“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对财产保全和裁定先行执行提出的复议申请,应当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不正当的,作出新裁定或者撤销原裁定。当事人不同意财产保全裁量权的选择性,即申请复议的权利或者异议的权利。“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二条颁布后,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选择行使。二、局外人申请复议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外人拒绝接受财产保全决定,并援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和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他们有权申请复议,但他们可以知情或者应当在财产保全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诉复议。人民法院对外人的复议申请,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0日内复审。三、案外人的异议权《第一审人民法院
    2023-06-18
    357人看过
  • 民事案撤诉裁定不服如何救济
    一、民事案撤诉裁定不服如何救济1、在民事案件中,被告对撤诉裁定不服的,不能上诉,只能提交撤诉裁定确有错误的证据,向法院申请再审,进行救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不服处罚裁决的救济途径1、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3-04-21
    354人看过
  • 对第三人撤销之诉裁定不服如何处理?
    一、对第三人撤销之诉裁定不服如何处理?第三人撤销之诉不服是可以上诉的。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经过审理,处理如下:(1)请求成立且确认其民事权利的主张全部或部分成立的,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2)请求成立,但确认其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的主张不成立,或者未提出确认其民事权利请求的,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3)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对前款规定裁判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二、第三人撤销之诉限定条件1、主体条件。能够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应当是第三人,即规定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这就将原案件的当事人和案外人排除在外。2、程序条件。一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到诉讼,这里何谓“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司法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采取列举式作出了解释,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二)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三)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
    2024-01-30
    443人看过
  • 当事人不服法院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怎么办,保全的种类
    当事人不服法院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怎么办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一)诉讼中财产保全1.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
    2024-03-27
    249人看过
  • 如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处理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1、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3、财产保全,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4-08-03
    456人看过
  • 对离婚财产分配的判决不服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如何构成离婚呢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
    2023-02-23
    98人看过
  •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中的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要解除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撤销申请,或者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交通事故后申请财产保全要注意的问题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将肇事车辆暂扣,在交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如果肇事方不及时支付赔偿,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该车辆,防止车辆被肇事人提走;2、如果有条件,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聘请律师调查肇事人的财产情况,并申请法院予以诉前财产保全。3、在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时,需要向法院提供与被保全财产数额相当的财产作为担保。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如房屋、车辆等。(担保的财产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其他人的)。4、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前要大概计算肇事方应当赔偿的数额,避免大幅度超标的保全。5
    2023-07-06
    56人看过
  • 仲裁中如何办理财产保全手续
    仲裁财产保全手续按以下顺序办理:1、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3、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4、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5、仲裁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同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有权决定和实施仲裁财产保全的机构我国仲裁财产保全的有权决定和实施仲裁财产保全的机构是法院,仲裁机构本身不具有决定和实施财产保全的权力。根据2013《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几个问题的通知》以及《执行规定》第11、12条的规定,无论是仲裁前财产保全还是仲裁过程中的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均由财产所在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且如果是涉及国内仲裁由基层法院管辖[i],涉外仲裁由有管辖权中
    2023-07-22
    38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对民事裁定财产保全不服的异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0
      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基于实体权利对被保全财产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审查处理并作出裁定。案外人、申请保全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如果我对民事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话,我可以怎样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2
      对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复议一次,对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对涉案案件提起上诉或者再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六》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 民事财产保全裁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7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 如何处理对仲裁裁决不服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10
      1、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该期限从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算起。如果逾期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就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
    • 对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06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