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纠纷投诉后如何处理好
劳动纠纷投诉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受理,依法进行调查;如果查明单位确实有劳动违法行为的,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的人。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发生劳动争议怎么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纠纷的途径。协商解决的双方以自愿为基础,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仲裁程序。
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会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工会与企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若双方经过调解仍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适用于各类纠纷,但因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劳动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协商处理,不适用于仲裁程序。除了这种争议,对于其他争议,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即应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纠纷处理的最终程序,实行两审终结制。
三、劳动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诉讼流程:
1.起诉,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进入庭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3.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
劳动纠纷起诉的应当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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