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追讨权人或者代位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32:33 66 人看过

债权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但次债务人不一定具备履行能力,因此,为了充分、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债权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确认债务人对债务金额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的同时,应当确定债务人对债务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吗

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

一,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予以受理。

二,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是协商不成的,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确认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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