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认定过错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01:10:40 356 人看过

一、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认定过错责任

校园人身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在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学校应当如何承担责任,也就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司法实践非常关心的。如前所述,人身损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侵权的一种,《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2.公平责任原则

在审判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学校和学生都没有过错的案例,如果完全依赖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归责,那么学生的利益就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笔者认为,除了基础的过错责任原则之外,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确定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责任分担,对学生采取倾斜性的司法保护。

二、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特点

校园人身损害赔偿作为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一类案件,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相对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

1.特定时间

2.特定空间

3.特定原告

4.特定被告

三、正确界定校园人身损害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思考

1.进一步明确办案指导思想

2.正确把握案件处理原则

3.正确适用现有法律,有益借鉴相关行政规定

4.确定学校举证责任倒置应因事制宜,谨慎适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0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校园人身伤害案的责任承担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倾向性的且多为司法实践所接受的观点认为,自学生的家长将未成年学生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之日起,学生家长即与学校建立了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委托监护关系。因此,不论学校对在校学生所受到的人身伤害是否存在过错,学校都应承担未尽监护之责的责任。但是2002年9月1日起生效的,由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理简称〈办法〉)否定了上述观点和做法。该《办法》明确了如下两个主要问题,一是除非有法律的特别规定或者学校与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有特别的约定,接受了监护委托的,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人责任;二是对在校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大责任,按一般过错责任的原理确定,即学校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过借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的承担
    2023-06-07
    18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有不有无过错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
    2023-02-27
    125人看过
  • 法院应该如何认定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
    一、法院应该如何认定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法院认定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标准为: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关于实施家庭暴力的过错责任,造成配偶人身或精神损害的,其配偶可以提起损害赔偿之请求。二、出轨申请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出轨申请离婚赔偿要满足下列条件: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所指的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
    2023-05-06
    340人看过
  • 工伤认定过期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办?
    工伤认定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职工因工受伤,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致使职工无法取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职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可直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2023-06-26
    30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有过错标准嘛
    在我国,目前故意伤害的赔偿标准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完全一样,都是按照主要按照《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计算,主要赔偿: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2-27
    146人看过
  • 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要有过错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需要有过错,而过错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已经签了劳务合同辞职需要违约金吗签了劳务合同辞职是否需要付违约金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如何认定在合
    2023-03-11
    304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时无过错方可以索要离婚损害赔偿:1、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4、重婚;5、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n(一)重婚;\n  (二)与他人同居;\n  (三)实施家庭暴力;\n(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2-07-13
    276人看过
  • 在校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案学校应承担哪些责任
    在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于学校需要承担监护责任、赔偿责任、侵权责任等。我国《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在法人分类上都可以划分为公益性法人单位,其在教学中的权利和义务亦在法律法规上亦有明确规定。可见,学校对学生在校园内的教育、管理、保护既是其权利也是其法定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不是学校与学生家长通过合同关系来确定的,而是由法律法规确定的。学校没有监护权利和义务。监护权是基于血缘婚姻家庭等人身、身份权利而产生的,对于监护权利的内容及监护人的确定,我国《民法典》已有明确确定。在这些规定中,没有确定学校是监护人。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这可以解释在现在社会上的某些民办学校如贵族学校其可以行使部分监护权利的问题。所以,学校的监护权是基于学生监护人的委托,而不是该学校本身所具有的权利与职责。因此,学校的赔偿责任不是
    2023-02-04
    122人看过
  • 车祸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车主责任怎么认定
    车主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责任:1、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2、因双方或双方以上当事人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责任。酒驾与车祸的责任怎么认定酒驾引发车祸的责任是:酒驾出现交通事故后,如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无其他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酒驾方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
    2023-08-05
    492人看过
  • 校园意外伤害赔偿责任谁担?
    案例一,排队摔伤手责任谁来担日前,虎丘法院审结了一起发生在幼儿园里的意外伤害事故。在法院的调解下,幼儿园自愿赔偿了受伤孩子小兵的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小兵是苏州某幼儿园大班的学生,平时比较听老师话,每天听老师指挥排队洗手、排队活动。那天课间,老师叫小朋友们和平时一样排队去上厕所,然后再回到座位上休息,小兵就跟着小朋友的队伍一起出发了。结果一队小朋友到了厕所,有的已经结束要出来了,有的还在门外等着要进去,居然在门口发生了小堵塞。就在这时不知谁一着急就往前挤了一下,结果前面几个小朋友就像多米诺骨牌似得全摔倒了。这一摔把小兵直接压在了最下面,小兵的手直接摔成了骨折。后来小兵在医院接受了开刀治疗,前后花了近万元医药费,可即便这样小兵的手还是没有完全恢复,成了十级伤残。对于小兵的伤害谁该来负责?事故发生时,孩子们都还小没有完全辨别是非的能力,再加上当时情况有点小混乱,已经查不清到底是哪个孩子开始推挤的了
    2023-06-07
    206人看过
  • 学校是否应当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过错责任
    (一)过错责任的含义法律上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在从事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某种违法后果,而仍然进行此种行为有意促成该违法后果的发生。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预见、能够预见而未预见,或虽然遇到了却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违法后果。从目前来看,校园伤害事件中责任方一般是过失。过错责任是指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这里有两层含义:首先,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即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不仅要考察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而且要考察当事人的主观上的过错。若当事人没有过错(如侵权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或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当事人不负责任。其次,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即在已经确定当事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下,还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来确定其所
    2023-06-04
    183人看过
  • 船舶损害的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船舶所有人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共同海损与船舶损害赔偿的范围国际海事委员(CMI)为了解决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问题,在1985年第35届会议上提出了《确定海事碰撞损害赔偿国际公约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在此基础上于1987年制定并通过了《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里斯本规则》(以下简称《里斯本规则》)。上述《预案》和《规则》对船舶碰撞的损失范围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尽管上述《预案》和《规则》至今未能获得通过,制定正式的国际公约更是遥遥无期,但是,最高人民法院于1995年参照上述《预案》和《规则》制定了《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以下简称《碰撞赔偿规定》)。该《碰撞赔偿规定》填补了我国海商法律在此领域内的空白
    2023-07-27
    206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鉴定有什么区别?
    (一)、法律依据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7个配套卫生法规文件,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同时参照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则是《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以及各省市地区《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等。(二)、鉴定程序不同1、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各级医学会组织进行。设区的市级和省、
    2023-06-19
    473人看过
  • 2024违约损害赔偿划分过错责任吗
    一、违约损害赔偿划分过错责任吗合同违约后造成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要划分过错责任的,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违约责任构成要件第一,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
    2023-11-24
    6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校园损害的赔偿责任怎么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6-28
      1、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间造成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教育管理机构的过错程度较低,所造成的损害主要由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教育管理机构责任与监护人责任之间不是连带责任,而是按份责任;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3、第三人没有清偿能力或清偿
    • 校园损害赔偿如何认定责任?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0
      我们国家规定了九年义务教育,这也就意味这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孩子都要接受九年的义务教育,所以大部分的人都需要在校园学习,在校园学习中有可能会发生人身损害,发生损害以后要对赔偿责任进行认定,那么校园损害赔偿如何认定责任呢?四川诚峰律师事务所陈璨律师解析。 一、校园损害赔偿如何认定责任 1、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间造成的人身损害,教育
    • 校园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3-08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
    • 离婚过错损害损害赔偿的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7
      一、侵害配偶权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的演变 各国立法对于破坏婚姻关系行为追究民事责任,经历了三个不同的演变过程。 第一个过程,是将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夫权的行为,在古代法上,可以对妻和通奸者处以刑罚;在近代则追究妻为通奸行为的民事责任。这是一种不平等的制度,歧视妇女,父权至尊。 第二个过程,是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我在《河北法学》1988年第6期
    •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怎么区分,是否属于过错推定原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0
      某些特殊侵权行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所谓推定,是指法律或法官从已知的事实推论未知事实而得出的结果,实际上就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对未知的事实进行推断和认定。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