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只能是原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08:02:32 430 人看过

订立合同时的履行地确定方式如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一、购销合同的履行地要如何确定

购销合同履行地点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看合同标的,如果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供应合同是组织间为落实国家的物资分配计划所签订的合同。采购合同是商业、工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为了生产或经营,采购原材料或产品而订立的合同。预购合同约定将来履行的合同。购销结合合同是在购买对方货物的同时向对方销售某些货物的合同。协作合同是双方为了各自需要交换物资的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办,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购房合同。

2.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4.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三、施工地是否是合同履行地

施工地可能是合同的履行地,因为合同履行地可以约定,也可以法定。关于履行地的相关规定是:当事人约定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如何订立、履行和终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订立普通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班轮公司申请货物运输的行为是要约。船运公司在运单上注明船名并签字,即验收,运输合同成立。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可以是口头形式,但如果一方当事人要求书面确认合同的成立,双方当事人都应这样做。航次租船合同的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电传和传真应具有书面效力。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I)承运人的责任。因承运人迟延交付货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限额为迟延交付货物的运费。承运人应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责。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负责的期间,包括货物在装货港、过境港和卸货港由承运人控制的所有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是指从货物装船时起至货物从船上卸下时止,货物在承运人控制下的整个期间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或者委托他人代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或者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自己的名
    2023-05-07
    220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如何订立、履行和解除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解除(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1、件杂货运输合同的订立。货物托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班轮公司申请货物运输的行为是要约,船公司在托运单上指定船名并签定,即为承诺,运输合同即告成立。件杂货运输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如一方要求书面确认合同成立的,双方当事人应照办。2、航次租船合同的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1、托运人在船舶开航前的任意解除。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托运人应向承运人支付约定运费的一半;货物已装船的,并应负担装货、卸货和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2、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在开航前解除。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3、船舶因不可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不能抵达
    2023-04-26
    470人看过
  • 合同诈骗的行为人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
    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可分为完全履约能力、部分履约能力和无履约能力三种情形,应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认定:1、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2、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只履行一部分,如果其不完全履行的目的旨在毁约或避免自身损失或由不可避免之客观原因造成,应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如果其部分履行意在诱使相对人继续履行,从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3、有部分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4、有部分履约能力,同时亦有积极的履约行为,即使最后合同未能完全履行或完全未履行,应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的履约行为本意不在承担合同义务而在于诱使相对人继续履行合同,从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5、签订合同时无履约能力,之
    2023-03-06
    293人看过
  • 合同成立地是履行地吗
    法律综合知识
    合同成立地并不一定是合同的履行地,具体应视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定。合同成立地是承诺生效的地点,但合同履行地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标的确定。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成立地是履行地吗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
    2022-06-20
    358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是签订地吗,签订合同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地是签订地吗如果合同约定签订地是履行地的,签订地是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要依据合同性质确定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要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对方为法人的,要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资料,或实地考察;另外,要核实(要核实为正确内容)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公司公章、合同专
    2023-04-18
    234人看过
  • 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履行原则是: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信原则;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6、绿色原则,即签订合同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一、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判断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判断标准是:1、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如果格式合同条款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强制或者禁止性规定,无论是否基于自由意思而订立,都应该认定为无效。2、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格式条款无效。如公序良俗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原则、平等互利原则等作为判断依据。3.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格式条款以黑体加粗字予以明示,且对方已单独签名确认已阅读并同意该条款,即证明对方知晓并同意该条款内容,格式条款有效。三、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紧急避险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
    2023-04-04
    99人看过
  • 合同订立与履行的原则及其重要性
    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原则包括: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在权利义务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实现互利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的重要基本原则;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一般平衡。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终止合同后的全过程中诚实、信用、相互合作。订立合同的原则有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内容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治约定。3.公平原则在订立合同时,要依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依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它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5.遵守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
    2023-07-05
    305人看过
  • 能否以发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要依据合同性质决定合同履行地,所以发货地是不是合同履行地,要依据合同性质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
    2023-04-03
    366人看过
  • 物流合同履行时
    物流合同
    合同签署完成后应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始履行。合同的履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签署合同后,应及时将原件交给存档部门存档,并由合同执行的负责人留存合同副本,以便随时查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合同。2、合同执行负责人督促企业各部门推进合同履行进度,例如作为建设施工合同的发包方,既要及时提供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节点又要按时付款、及时验收。在保证自身如约履行的情况下,也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节点确认对方是否及时履约,如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要及时行使合同履行的三种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及不安履行抗辩权),以保证自身不会因单方继续履行而产生更多的损失。3、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履行障碍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处理方式。很多时候合同履行出现障碍及时通知了对方可避免造成严重损失甚至不产生损失,而不及时通知对方则会造成根本违约。如买卖合同的卖方,因自身货源不足无法供货,及时通知
    2023-08-18
    3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订立与履行
    劳动合同订立
    劳动合同应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书面形式是合同书等以文字形式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把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因此,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减少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2、劳动合同的期限怎么划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3、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对劳动者进行思想品德、实际操作技能和劳动态度等方面进一步考察的期限。4、劳动合同试用期怎么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
    2023-06-10
    247人看过
  • 合同履行能否适用诉讼时效,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能否适用诉讼时效合同履行适用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如下: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债务的
    2023-06-22
    307人看过
  • 合同履行的五个原则,合同履行地点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的五个原则合同履行的五个原则内容如下:1.实际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的标的履行。2.协作履行原则,即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应相互协作,讲求诚实信用。3.经济合理原则,即当事人履行债务时,要讲求经济效益,要从整体和国家的利益出发。4.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全面、正确的履行债务,故又称全面履行或正确履行原则。5.情势变更原则,即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前、发生当事人在订约当时所预料不及的客观情况,致使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得不依原合同履行、而变更或解除合同。二、合同履行地点是什么合同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
    2022-06-27
    406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为准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一、实际履行使合同生效条件发生变更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
    2023-02-17
    301人看过
  • 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区别
    一、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区别在探讨合同履行的确定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之间的区别。1.订立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某一事项达成合意,并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法定形式固定下来的过程。2.履行合同则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以实现合同目的的行为。简单来说,订立合同是双方达成协议的起点,而履行合同则是实现这一协议的具体过程。二、合同履行地确定在确定合同履行地时,通常存在两种主要的评判方式:特征履行地规则和实际履行地规则。1.特征履行地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1)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对于双务合同而言,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以非给付金钱义务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2)在买卖合同中,其特征义务是标的物的交付,即所有权的转移,因此该特征义务的履行地即为该合同的履行地。2.
    2024-07-21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合同订立时履行地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9
      合同在原告住地签署并履行完毕,原告被告不在同一住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履行地是签订合同时就成立时的地方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01
      合同成立地不一定是履行地。合同成立地是承诺生效的地方,但合同履行地由当事人约定。未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按照合同目标确定。即时结算的合同为合同履行地。
    • 订立合同时履行地通俗叫法是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2
      现在这个订立合同时履行地通俗叫法的,具体是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愿意与他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我俩就称之为要约。答允是指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的认可按要约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是受要约人.
    • 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订立和履行合同遵守的原则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绿色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
    • 签订合同不能按时履行为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09
      当事人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其支付损害赔偿。 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