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中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7:42:53 376 人看过

不可以。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能否取消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权益
    遗嘱可以取消继承人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立遗嘱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份额,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将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公民立遗嘱时,不得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否则,遗嘱无效。未成年法定继承人被遗嘱剥夺继承权,无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可以依法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如有必要,也可适当多分一部分遗产。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死亡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预作处分,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2023-07-15
    199人看过
  • 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人能放弃遗产继承吗
    任何人都可以主动放弃继承权,但是遗嘱继承中,如果是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必须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当然这个权利仍然可以放弃。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
    2023-04-13
    122人看过
  • 子女遗嘱能取消父母继承权吗
    可以订立遗嘱声明由其他人继承遗产。首先,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一)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二)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三)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四)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五)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办理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在公证员二人面前,亲笔书写
    2023-02-28
    368人看过
  • 法定继承放弃了又有遗嘱还能继承遗产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已经不再享有继承权的,是不能再继承遗产的。一、外嫁女的继承权与儿子一样吗外嫁女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与儿子一样具有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的子女,子女都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管是外嫁女还是儿子,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此外外嫁女和儿子都作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若外嫁女丧失了继承权,则不能继承。因此外嫁女的法定继承权不可被剥夺。二、办理继承权公证都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注意事项如下:1、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2、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3、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等等。三、未
    2023-06-28
    120人看过
  • 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一般会分多少
    一、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一般会分多少这个没有具体标准,一般以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开继承人证
    2023-05-06
    160人看过
  • 遗嘱继承能剥夺代位继承权吗?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导读]父亲先于祖父祖母去世,祖父祖母留下的财产该由谁继承?是父亲的儿子还是父亲的兄弟?这涉及到遗嘱继承的问题。遗嘱继承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要求,确定被继承人及继承遗产的份额。黄老汉有6个子女,其中四儿子黄云因患病先于黄老汉死亡,当时四儿子的子女黄志生、黄志琴尚年幼。其后不久,黄老汉立下遗嘱,将其所有的6间房屋及日用家具由其两个女儿继承。为此,黄老汉的四儿媳郑某提出异议:公公所立遗嘱不应剥夺两个未成年的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要求从遗产中给未成年的代位继承人黄志生、黄志琴保留一定的继承份额。请问:遗嘱继承能剥夺代位继承权吗?对于代位继承权,该权利究竟是在何时产生的呢?个人认为:1.如果该权利产生于代位继承人父母死亡时,则与一般的继承权一样,属于期待权,并不能对抗遗嘱。2.如果该权利产生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则其更不能对抗遗嘱,其必须适用于法定继承。这样的话,代位继承是不
    2023-06-08
    412人看过
  • 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遗产按遗嘱能不能遗嘱继承
    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遗嘱继承的。但只有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该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才可以遗嘱继承。且遗嘱继承顺位优先于法定继承。一、民法典独生子女怎么继承房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话,那么其房产继承的方式可以通过遗嘱继承,也可以通过法定继承。具体而言,独生子女必然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而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那么独生子女就可以独自进行继承。因此独生子女要独自继承房产的话,那么其前提必须是不存在其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才可以。二、房屋继承可以给孙子吗房屋继承是否可以给孙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依照法律规定,孙子并不是爷爷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如果孙子想要继承爷爷的遗产只能通过代位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即被继承人如父亲先于爷爷死亡,则父亲可以继承爷爷房产的份额有其子女继承,此时孙子根据代位继承获得爷爷房产的继承权;2、但是如果爷爷设
    2023-06-27
    367人看过
  • 没有继承人的遗产监护人能继承吗
    继承人以外的人一般不可以分得遗产的。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了遗产给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的,能分得遗产;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一、根据继承财产的法律依据财产继承的原则是怎样的财产继承需要遵守的原则如下:1、份额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4、适当照顾
    2023-03-09
    341人看过
  • 继承权公证又有没有取消
    继承权公证没有取消。根据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想要遗嘱更具是高效效力的话,有公证遗嘱,房屋过户也不需要其它继承人签字了。还有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房产登记的通知,表明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这一环节已不再是必须的了。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继承、受遗赠而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1、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
    2023-03-03
    191人看过
  •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的房屋能继承吗?
    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在被继承人未留遗嘱的情况下,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未立遗嘱的房产继承问题我父亲只有我一个女儿,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就是我小叔和我大姑。我父亲去世的时候,我奶奶还未去世,我父亲老家有一套房子,但是名字是我爷爷的(我爷爷在我父亲前已去世),在市里还有两套房子也就是我和我母亲现在所住的房子名字是我父亲的,但是当时买房从银行借贷大部分是我母亲还的,我父亲去世时没立遗嘱。当时我18,父亲那边亲戚当时表现得很好,根本没想过他们会这样,他们在我奶奶去世前立了份遗嘱,说是老家那套房子和我们家两套住房的继承权给我小叔,,这份遗嘱真实性应该可靠,可他们就是不给我还有我母亲看,我们不能看吗还有,他们说我母亲和父亲没养我爷爷奶奶的老,事
    2023-07-28
    433人看过
  • 遗嘱中能否继承儿媳妇所继承的遗产
    遗嘱中可以将遗产留给儿媳妇。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遗产,可以自由决定将遗产留给任何人。所以只要立遗嘱人是出于自己意志作出决定的,则将遗产留给儿媳妇的内容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产有遗嘱怎么继承如果留有遗嘱且确认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当按照遗嘱里面的规定来办理继承。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8-14
    234人看过
  • 哪些人有继承权能取得遗产继承权
    下列人员享有法定遗产继承权:(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遗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
    2023-08-08
    60人看过
  • 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能转让吗
    继承权可以放弃,但不可以转让。因为继承权作为法定权利,其与身份紧密相关,有别于一般的民事权利,故不可以转让。但在继承完成后,继承人可以将所继承的财产所有权转让或赠与其他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一、放弃继承权后可以反悔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应由本人作出。代理放弃继承权须有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对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任何人不得代理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翻悔的,如果在遗产处容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翻悔,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二、关于遗
    2023-03-28
    222人看过
  • 有遗嘱的能不能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写了遗嘱的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不能再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了。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了。三、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终止了。四、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部分无效的,无效部分涉及的财产可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五、遗嘱有部分遗产未处分。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一、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三、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
    2023-08-02
    7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遗嘱中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继承权继承人只有丧失劳动能力,并取消对生活的限制?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保留劳动力不足、生活来源不足的继承人遗产份额,处理遗产时,应保留继承人所需遗产的剩馀部分,可以参照遗嘱决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必须根据遗嘱生效时继承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 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规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由此可见,对于生活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首先应给他们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依法清偿债务。
    • 法定继承中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如何分配遗产?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1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 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有其他人中没有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5
      当然不行,必须保证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遗嘱法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继承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3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