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劳动争议纠纷律师办案心得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09:04:01 78 人看过

一、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其工资。(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就属于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并且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对于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该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支付给劳动者。因此,在劳动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不管当初约定发放工资的具体日期为哪天,用人单位都应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还有一种普遍情况是,很多单位都有季度奖、年终奖,做销售的有销售提成,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这部分一般都在年末发放。如果劳动者在中途辞职或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就以时间不到得不到这部分收入为由,拒绝发放给劳动者。

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有的企业要求职工周六也照常上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属于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职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法律关系简单,最关键的问题就是举证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因为考勤记录一般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劳动者很难举证,我所代理的很多案件,劳动者唯一能举证的证据就是证人证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这一条,要求仲裁庭责令用人单位提供考勤记录,如果拒不提供的,应该承担不利后果。

但是,很多用人单位不讲诚信,干脆伪造考勤记录,给审理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因此在这里提醒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前,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对于用人单位伪造的考勤记录,一定要仔细甄别,找出矛盾之处,从而赢得仲裁的胜利。

三、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由于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生效,因此要求双倍工资只能从2008年开始算,2008年以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也就是说比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6个月,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只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5个月的双倍工资,而不是6个月的。

四、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经济赔偿金:

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经济赔偿金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对于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以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或者支付加班费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的,仲裁只支持2008年以后的部分,也就是按劳动者2008年以后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20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不予补偿。

五、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由于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私下约定的放弃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无效,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在这里,要特别告诉劳动者的是,虽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不能要求企业直接将保险费用支付给员工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与社保有关的纠纷都不能仲裁,如果企业未能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没有办法享受社保待遇发生纠纷,员工可以申请仲裁。

这只是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的劳动案件中比较典型的个例,不过不论是劳动者要求加工资还是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的补偿金,这些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金钱利益的案件都不可能仅仅通过一两部法案来解决,这就需要律师不断的总结和积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常见的劳动纠纷包括哪些如何解决劳动纠纷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用人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劳动者寻求自身权益最大化这一对矛盾在不断发生碰撞,劳动纠纷大量上升。在对劳动纠纷处理之前,其实还是需要先了解一下劳动纠纷包括哪些?而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了不平待遇,也要知道维权的手段。那么,如何解决劳动纠纷?请看详细内容。一、常见的劳动纠纷包括哪些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令其脱离本单位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劳动者,依法解除其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规程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又不符合开除、除名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后,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辞职是
    2023-06-27
    386人看过
  • 常见的“三期”劳动争议
    【阅读导航】一、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二、调岗降薪。三、违纪行为的处理。四、女职工在三期依然存在义务【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三期的,劳动合同应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显然,企业若以到期为由终止合同,会被仲裁委和法院认定为违法终止,女职工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算。因此,对三期女职工以合同到期终止为由结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要承担赔偿责任。【调岗降薪】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期间调整工作岗位,有时还希望能达到降薪的目的。实际上,调岗降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
    2023-06-05
    422人看过
  • 办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有感
    张某等6名劳动者,先后入职于一家制造型有限公司,在同一部门,任手工,并签有书面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存在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计算基数错误)、拖欠房补和职务加级费等违法情况。劳动者多次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加班费、缴纳社会保险等,但公司予以拒绝,并以其中一名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予以开除。后,剩余5名劳动者被迫于合同期限内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交接手续。但是公司仍未依法补足加班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房补等。张某等人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委托笔者代理此案。6人同时向北京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仲裁请求略有不同,案件分别由3个仲裁员审理。此后,过程一波三折。基本上相同的事实,出现了3种不同的结果:3人案结果不理想,90%的仲裁请求被驳回;1人案结果比较满意,全部请求被支持;2人的在基本满意的情况下,调解结案。此后,1人案,公司不服,
    2023-06-09
    300人看过
  • 常见劳动争议问题
    (一)用人单位以合同到期终止为由与在“三期”的女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三期”的,劳动合同应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很明显企业若以到期为由终止合同,会被仲裁和法院认定违法终止。女职工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实施条例》规定了,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算。因此,对三期女职工以合同到期终止为由结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要承担赔偿责任。(二)女职工“三期”内被调岗降薪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期间调整工作岗位,希达到降薪的目的。实际上,调岗降薪对原劳动合同是一种变更的行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
    2023-02-07
    399人看过
  • 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
    1、离婚协议签订了,但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离婚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拿到离婚证,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不能必然生效的。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不能生效。可见,签订了离婚协议,不要以为以后拿到法院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能作为法院的参考。2、很多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经过多次反复商议,曾产生了多份离婚协议,虽然只有一份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但这不影响其它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以该约定为准;如果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到的内容,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之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又有矛盾的,
    2023-03-25
    22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常见诉讼请求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要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了解清楚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哪些补偿。在当事人的接待过程当中,劳动仲裁律师也是通过了解事实,沟通案情,来帮助当事人来确定诉讼请求事项。这里把常见的请求事项简要说明如下。经济补偿金目的:保障劳动者在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段时间内,有一定的收入来源。1、时间标准: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来计发,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2、工资标准:以劳动者离职前最近12个的平均应得工资来计算。如果总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则计算所有时间的平均工资即可。1、劳动合同到期,同等条件下,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不用支付。合同到期,劳动者要续签,单位不同意的,单位需要支付。2、合同未到期,劳动者辞职的,分为两种情形,单位有过错的,要支付,单位无过错的,不用支付;合同未到期,单位辞退员工,员工有过错(比如严重违纪)的,不用支付,否则,用支付。赔偿金
    2023-06-09
    204人看过
  • 劳动争议纠纷有哪些值得借鉴的解决方式
    一、劳动争议纠纷有哪些值得借鉴的解决方式1.协商。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2.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3.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
    2023-11-14
    352人看过
  • 农村邻里纠纷常见的纷争形式有哪些
    一、农村邻里纠纷常见的纷争形式有哪些常见的邻里纠纷类型包括:1.因相邻土地通行关系引起的纠纷2.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引起的纠纷3.因环境保护关系产生的纠纷4.因相邻土地使用关系产生的纠纷5.因相邻采光、种植关系产生的纠纷。具体表现为:1.高空抛物或高空坠物:垃圾。2.噪声:午间赶工装修、夜间麻将声、晚上听音乐、宠物叫声等。3.养宠物:噪声、卫生、气味、人身伤害等。4.霸占公共空间:搭建违章建筑、占用楼梯间放鞋柜。5.上下层漏水:卫生间、厨房。6.气味:排风口、宠物、垃圾污水等。7.占用他人空间:车位。二、邻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
    2023-11-19
    1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常见争议处理方法有哪些?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依据有哪些?
    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去执行,但是在一些方面,我们会对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产生争议,容易演变成劳动合同纠纷。当我们对于劳动合同有了争议后就需要有合理的处理方法。一、劳动合同常见争议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
    2023-06-10
    4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常见的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主要包括: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因当依本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主要包括:(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工资协商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
    2023-04-02
    182人看过
  • 外国人劳动争议有哪些纠纷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
    2023-04-21
    469人看过
  • 常见的劳动争议有哪些?如何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解决: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由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解决协议。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提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申请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必须履行。3。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县(区)、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人必须注意及时申请,否则申请将
    2023-05-31
    46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常见的纠纷和争议焦点
    一、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常见的纠纷和争议焦点医疗事故鉴定常见的纠纷和争议焦点有:1.医疗事故纠纷:指医患双方就具体医疗事件是否构成事故、应否赔偿、怎样赔偿产生的纠纷。2.其他医疗纠纷:包括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纠纷、医学会不予鉴定的医疗纠纷。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二、医疗事故责任险的理赔流程医疗事故责任险的理赔流程:1.报案: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2.调查核实: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包括对医疗机构和患者进行调查,以确定责任和赔偿金额。3.协商赔偿:保险公司在确定赔偿
    2023-11-22
    386人看过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维权途径有哪些
    劳动纠纷有以下维权途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纠纷的处理有哪些劳动纠纷的处理:1、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8-12
    41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常见的劳动争议常见的劳动争议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0
      常见的劳动争议包括: 1、单位与职工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 3、有关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争议; 4、有关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的争议等。
    • 劳动合同中的这些争议常见的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8
      常见的劳动合同争议: 1、不签订劳动合同产生双倍工资争议(自始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原来签订过劳动合同,后来没有续签,但是用工关系延续); 2、劳动合同中工资标准约定不清,产生争议(合同中根本就没有约定薪水;合同中约定的薪水低于实际工资); 3、调整薪水产生争议; 4、调整岗位产生争议; 5、劳动合同解除争议; 6、终止劳动合同产生争议。
    • 常见的劳动争议主要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企业特别是国内外商投资企业常遇到的劳资纠纷问题主要有:解雇、开除、降职、辞工
    • 劳动争议仲裁中常见的原则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5
      劳动争议仲裁中有下列特殊原则: 一、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 二、回避原则。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如果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者当事人认为应当回避的可以申请回避或者自动回避。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仲裁裁决。 四、一次裁决原则。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
    • 劳动争议调解的常见注意事项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0
      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解委员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