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的不正当竞争如何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6:01:55 185 人看过

(一)侵犯商业机密的处理

1、通过监督审查机构责令终止违法行为;

2、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作出1-20万元的处罚金额。

(二)低价推销行为的处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进行了不正当推销行为时,遭受损害的其他经营者可以按照法律要求行为人负有损害的赔偿。

(三)搭卖或额外增加不合适宜条件的处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未规定详尽的法律责任。被搭卖行为侵害的经营者以及消费者惟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要求侵权行为人负有损害赔偿损失。

(四)不正当有奖售卖行为的处理

经营者违背了法律规定进行有奖售卖的,监督审查机构理应责成终止其不合法行为,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1-10万元的罚款。

(五)污蔑竞争对手商业名誉的处理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负有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方式重点包括除去影响、终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十一)招标投标中的勾结行为的处理

投标者勾结投标商提高标价或者是降低标价,排斥竞争对手使其中标无法实现。监督审查机构可以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20万元的罚款。

一、不正当竞争的调查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权如何选择
    反不正当竞争管辖
    一、反不正当竞争管辖权如何选择对于反正当竞争案件的一审民事诉讼,一般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把不正当竞争行为划分为限制竞争行为和妨碍公平竞争行为两大类。1、假冒、仿冒行为:(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
    2023-04-19
    319人看过
  • 如何惩罚恶意竞争
    1、如何惩罚恶意竞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权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权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为侵权期间从侵权中获得的利润;并承担被侵权经营者调查被侵权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不正当竞争损害被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经营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名称,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产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或者对商品质量作误导性虚假陈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专用名称、包装或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名称、包装或者装潢类似的名称、包装或者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混淆,致使买受人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检查部门责
    2023-05-02
    319人看过
  • 恶意挖人不正当竞争是否是一个性质
    一、恶意挖人不正当竞争是否是一个性质?企业“挖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大多是看是否侵犯商业秘密,即看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如果确定企业通过“挖人”形式侵犯其他企业或单位的商业秘密,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没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行为,则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调整。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
    2023-06-18
    55人看过
  • 唯品会涉嫌不正当竞争被罚300万,不正当竞争如何认定
    一、唯品会涉嫌不正当竞争被罚300万,不正当竞争如何认定2020年8月至12月,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为获取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开发并使用巡检系统,获取同时在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上架销售的品牌经营者信息,利用供应商平台系统、智能化组网引擎、运营中台等提供的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及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品牌经营者的消费注意、流量和交易机会,限制品牌经营者的销售渠道,妨碍、破坏了品牌经营者及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正常运行,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扰乱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2021年2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300万元。二、不正当竞争如何认定(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
    2023-04-24
    236人看过
  • 恶意使用知名商标的字号属不正当竞争吗
    恶意使用知名商标的字号属于不正当竞争。《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2023-06-13
    146人看过
  • 如何查询不正当竞争取证
    不正当竞争取证的方式如下:(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相关情况或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信息;(3)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协议、账簿、文件、文件、记录、业务函电等资料;(四)查封、扣押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财产;(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企业要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健康、有序的商品竞争,而商品竞争最主要的保障是竞争法,竞争法是调整竞争关系及与其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规范市场竞争的法律规范一般有两类,一类是正面规范,它指引市场主体如何进行正当的竞争活动如广告法、价格法等;另一类是反面规范,它旨在限制和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活动。反不正当竞争法体系根据公平竞争原则对一切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使市场主体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如对大企业、知名企业,规定了保护他们企业与商品
    2023-08-07
    66人看过
  • 抢注商标不正当竞争怎样进行维权
    抢注商标维权的方式有提出异议、申请宣告无效、提起诉讼等。一、如果抢注商标合法吗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是违法行为。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商标异议,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如果权利人错过了商标公告期,未提出异议的话,可以在商标核准注册之日后五年内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宣告该商标无效。二、淘宝店铺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维权措施如下:1.当被抢注的商标还在初审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进入异议流程。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3.如果近似商标已被核准注册,那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三、我国知名
    2023-02-28
    220人看过
  • 商家恶意散布谣言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商业发展到如此发达的今日,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不少商家之间的竞争不仅在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售价低廉等方面,有些不法商家还可能会利用网络散播谣言诋毁竞争对手,从而达到占领市场的目的。但须知道这种行为是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需要承担责任。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明文规定的。由此可知商家恶意散布谣言构成不正当竞争。当你遭遇其他商家恶意散布谣言导致自家商铺遭遇损失时,应及时保留证据,比如保留散步谣言网络信息、损失金额的证据等。找散步谣言的商家协商理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除了散步谣言会构成不正当竞争,以下行为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
    2023-04-30
    156人看过
  • “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如何认定
    一、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如何认定自茶颜观色起诉茶颜悦色商标侵权后,这两家仅有一字之差的奶茶品牌之间的战火并未熄灭。1月5日,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再一次对簿公堂,这一次是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认为对方存在不正当竞争。一家位于长沙南门口、已经关店的茶颜观色奶茶店也成了被告之一,被索赔70万元。茶颜悦色认为,茶颜观色不仅在宣传中使用了模仿茶颜悦色的仕女图、文案、标语,门店里也使用了模仿茶颜悦色的店内装潢。观色商标早于悦色的宣传,更是让公众误认为悦色才是抄袭者,损害了商誉。此次庭审持续了4多个小时,当庭未宣判。二、不正当竞争如何认定1、混淆交易行为——造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客观上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仿冒国家名优标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伪造产地名称等。2、商业贿赂行为——回
    2023-03-16
    236人看过
  • 正当与不正当竞争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包括哪些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
    2023-03-28
    401人看过
  • 如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保护
    当前,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护知识产权这一当今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已故的我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郑教授对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十分关注。他认为,我国知识产权单行法确实已相当完备,但这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附加保护并不矛盾。如果没有了后者,完善的知识产权单行法离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还会有相当长的距离。知识产权单行法的保护要件把一大部分本应受到某种保护的客体漏掉了。仅仅靠我国从境外零碎引进的民法解释学,很难补上这个漏洞,《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附加保护十分必要。实际上,单行的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并不存在谁挤占了谁位置的问题,而是后者对前者如何给予补充的问题。担心《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附加保护会把整个《反不正当竞争法》划入知识产权法范围的认识,其实是误解。简单地讲,对知识产权给予反不正当竞争的附加保护,只是要求《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足够的条款去补
    2023-04-24
    353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具体如何立案
    反不正当竞争的立案方式为:当事人应当收集相关资料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应满足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什么是反不正当竞争是调整企业竞争行为的规范。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已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成经济法的核心。在一些国家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辅助性法和法规在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最早使用不正当竞争概念的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第10条规定:在工业或商业中任何违反诚实习惯的竞争行为都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1896年德国制定了第一个专门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世界上最早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别法。1993年9月2日中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
    2023-08-01
    335人看过
  • 宁夏不正当竞争纠纷维权管辖地在哪
    宁夏不正当竞争纠纷维权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2023-03-03
    381人看过
  • 企业要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健康、有序的商品竞争,而商品竞争最主要的保障是竞争法,竞争法是调整竞争关系及与其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规范市场竞争的法律规范一般有两类,一类是正面规范,它指引市场主体如何进行正当的竞争活动如广告法、价格法等;另一类是反面规范,它旨在限制和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活动。反不正当竞争法体系根据公平竞争原则对一切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使市场主体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如对大企业、知名企业,规定了保护他们企业与商品的名誉权与知识产权的条款,使他们在竞争中免遭假冒等行为的侵害;对中小企业则规定了禁止共用企业的独占经营、大企业的倾销与垄断行为,防止大企业利用雄厚的经济实力对他们进行排挤,使他们面临生存的威胁。保证机会公平,鼓励和保护小型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凭借自身的优势,在市场竞争中一显身手。但是,现实中却有很多企业并不遵守规则,他们往往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而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
    2023-04-19
    24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恶意抢注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1
      你要考虑的恶意抢注属于不正当竞争吗,首先,“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
    • 低价倾销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如何正当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因此低价倾销原则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次,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了低价倾销之例外,也就是说
    • 如何进行青海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维权步骤?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19
      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来寻求维权。 打官司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准备起诉书和相关证据。 2. 前往法院立案并支付诉讼费用。 3. 法庭开庭审理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和
    • 不正当竞争法应该怎么维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4
      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产权法等知识产权法为设权模式,其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区别在于: 1、设权模式是保护财产,反不正当竞争是禁止行为。 2、设权模式是类物权模式,反不正当竞争是侵权模式。 3、设权模式是事前的,积极的,普遍的,反不正当竞争是个案的,事后的,消极的。 4、设权模式与反不正当竞争可能相互转换,当反不正当竞争中保护的某项权益如商业秘密,其利益已经大到需要专门进行保护时,就可以通过设权模式专
    • 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怎样维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29
      1、企业应该积极应对,要树立自己的优质品牌,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保护,以避免遭受竞争对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 2、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在发现其它企业实施了对本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本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4、如该企业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