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合同要如何分担负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25:36 496 人看过

联合担保人和主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担保公司合同要什么条件

抵押担保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明确的签订事项

1、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抵押财产的价值;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的形式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

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

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抵押合同变更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

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抵押合同的终止抵押合同可以约定终止事由,一般终止情况如下:

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

抵押合同被解除;

债权人免除债务;

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

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这样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债权得以实现。

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

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对登记部门不同。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

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

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综上,抵押担保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

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明确抵押合同的效力;

明确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明确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

明确权利凭证的保管;

明确抵押标的的保险;

明确抵押费用和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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