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裁员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35:22 211 人看过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职工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可裁减人员:

(1)按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严重困难

(3)企业变更生产后仍需裁减人员,重大技术创新或业务模式调整

(四)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裁减人员,导致其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应优先保留以下人员:

(1)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与本单位签订

(3)家庭中没有其他就业人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扶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处理被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因违法整顿濒临破产或者有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录用的,应当优先考虑裁减人员。”此处的“报告”仅指说明,没有批准的含义。“优惠就业”指在相同条件下的优惠就业

雇主进行经济性裁员有两个法律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首先,由于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法定重整期”是指企业按照破产人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重组的一种重整破产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以恢复其偿付能力。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如果企业仅遇到暂时困难,并且在运营一段时间后能够恢复偿付能力,则企业可以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将宣布其进入整改期。在中国,重整由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主持。如果企业在整改期结束时仍无法清偿债务,法院应宣布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改期”表明企业经营非常困难,如果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企业严重困难标准,确需裁员的,可以减少

裁员是集中辞退员工,因此,终止与员工个人劳动合同的某些条件不再适用。同时,由于裁员涉及范围广泛,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因为裁员是由雇主造成的,工人没有过错。因此,如果工人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则不得被解雇:

(1)在工作中遭受或受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

(2)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生病或受伤(3)怀孕期间,(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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