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职工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可裁减人员:
(1)按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严重困难
(3)企业变更生产后仍需裁减人员,重大技术创新或业务模式调整
(四)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裁减人员,导致其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应优先保留以下人员:
(1)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与本单位签订
(3)家庭中没有其他就业人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扶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处理被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因违法整顿濒临破产或者有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录用的,应当优先考虑裁减人员。”此处的“报告”仅指说明,没有批准的含义。“优惠就业”指在相同条件下的优惠就业
雇主进行经济性裁员有两个法律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首先,由于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法定重整期”是指企业按照破产人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重组的一种重整破产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以恢复其偿付能力。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如果企业仅遇到暂时困难,并且在运营一段时间后能够恢复偿付能力,则企业可以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将宣布其进入整改期。在中国,重整由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主持。如果企业在整改期结束时仍无法清偿债务,法院应宣布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改期”表明企业经营非常困难,如果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企业严重困难标准,确需裁员的,可以减少
裁员是集中辞退员工,因此,终止与员工个人劳动合同的某些条件不再适用。同时,由于裁员涉及范围广泛,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因为裁员是由雇主造成的,工人没有过错。因此,如果工人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则不得被解雇:
(1)在工作中遭受或受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
(2)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生病或受伤(3)怀孕期间,(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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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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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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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这一规定,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里所说的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时,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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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相关规定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011、《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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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1-02-232018年村民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及时公布征地补偿费到位情况及分配使用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部门应当依法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018年村民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本办法公布之日,土地补偿费尚未分配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分配使用;尚未全部分配的,应当先保证被征地农户依法所得,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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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裁员的相关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22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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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养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30《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