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的连带责任如下:
1、自然人成立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要不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出现人格混同情形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其经营行为决定,例如经营过程中发生负债的,应当承担债务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非法经营、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对消费者的经济赔偿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犯罪行为的,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等。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债务,往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和其他类型的公司不同。如果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多人有限责任公司,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股东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区别主要是:1、投资主体的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地位的不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3、投资者承担责任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承担责任的不同,由企业法律地位的不同来决定的。
三、股东为公司借款担保的责任是什么
1、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除非公司与股东财务混同,公司人格被否认的情况下,股东个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具体看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那么公司法人对外债务,股东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合伙企业,那普通合伙人就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承担哪些样的连带责任,股东的九大连带责任有哪些
132人看过
-
连带清偿责任的股东
364人看过
-
股东连带责任制度探究
469人看过
-
股东能否约定连带责任
344人看过
-
法人有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有哪些责任
318人看过
-
股东退股如何消除连带责任
314人看过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 更多>
-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倒闭时,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2-05公司是法人组织形式的代表,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注册资本支撑。因此,即使公司出现危机导致破产,其负债亦应由公司现有资产来偿还。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并不需要承担特定的法律责任,除非以下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其在公司接受的投资额范围内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其根据所购买股份数量负责。 假设股东未能足额注入资金、实施抽逃出资行为或滥用其作为股东的权益时,他们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
-
股东责任连带清偿及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7股东连带清偿责任的承担主要是在滥用公司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情形下,偿还公司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
-
股东责任连带保证担保中的连带责任有限制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2股东签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期限。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就按照约定的履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连带清偿责任公司的股东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1.出资不到位。 《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虚假出资。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清偿责任的连带责任何时承担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6股东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丢失,无法清算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