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拒绝债权通知应该怎样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06:12:34 80 人看过

一、债务人拒绝债权通知应该怎样办理

1.债务人不签收催款函逃避债务的清偿,建议债权人及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避免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2.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权转让对担保人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对担保人的效力为,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保证人,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无效,如果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没有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则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务人是否有权拒绝债权转让?
    债权人转让债权无需债务人的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但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转让债权无需债务人的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能 否 对 抗 债 权 转 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人转让权利对抗债务人是可以的。然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规定,转让的债权超过债权人的债权数额的,超过部分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如果债权
    2023-09-05
    243人看过
  •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有什么办法拒绝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进行解决。(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债款。(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三)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一、故意躲避债务怎么办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恶意逃避债务,那么可以根据以下的方法来处理:1、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的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是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进行支付。二、欠钱还不上法院判决后找不到人怎么办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
    2023-03-12
    80人看过
  • 通知债务人转让债权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债权转让通知的具体形式并未具体规定,但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并由债务人签字认可是最佳形式。因此,在债权转让时,债权人最好采取书面通知形式,以减少诉讼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吗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不发生效力,且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经受让人同意。如果在一个合同中,债权人想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非债务人的第三方,则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但是并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如果债权人没有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则债权人转让债权的行为就是无效的。因为不论债权人如何转让自己的债权,债务人没有发生变化,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意思就是,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注意和债务的转让的区别),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债务人还会向
    2023-08-14
    246人看过
  • 被债权人拒绝承认债务如何追债
    债务人拒绝承认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同时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也可以向连带责任人索要,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房子被拍卖债权人如何申报债务人房屋被拍卖的,债权人可以同人民法院主张债权,但房屋拍卖款会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分配,如果有担保的,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55.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
    2023-08-07
    314人看过
  • 应该怎样区分债务人和债权人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应该怎样区分债务人和债权人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应该怎样区分债务人和债权人通俗的来说:债权人就是借款项的人,是债主;债务人是欠钱的,是欠账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区分: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有义务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同时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其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二、债务人变更要征得经
    2023-04-20
    221人看过
  • 怎样拒绝做债务担保
    一、怎样拒绝做债务担保1、拒绝做债务担保的方式是,直接拒绝,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拒绝。当事人可以以自身不具有担保能力、不能承担担保的风险、不了解有关担保合同的条款、责任等理由拒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二、债务如何转移债务转移的方法: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在经过债权人同意后,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即可生效。但是转让的
    2023-06-12
    229人看过
  •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吗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报酬或价款、完成工作、保守秘密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说,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不同意。一、如果借条没到期能不能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1.严格说来,提前还款也是一种违约行为,除非提前履行不损害债
    2023-03-14
    450人看过
  • 债权人受领通知书后接下来应该如何处理,拒绝受领如何处理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不仅意味着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而且也意味着债权人在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应当接受、领取该债务的标的物。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标的物,债务人就难以履行债务。因此,在债务人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却不予受领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在我国,目前的提存部门为公证机关。债务人的义务转移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第三人。如何防范债权人拒绝受领1、债权人由于很多客观原因(如暂时不需要货物,但又不想承担保管责任及风险等),往往会找借口来逃避自己的受领义务,但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债权人迟延受领或拒绝受领的违约责任,对债务人的利益保护将殊为困难。故合同应约
    2023-12-01
    395人看过
  • 债权人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有哪些
    一、债权人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对于债权人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应当分为三种情况:(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对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明确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对于不适合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提存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二)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拒绝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此,在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条
    2023-05-06
    384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可以被债权人拒绝债务的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报酬或价款、完成工作、保守秘密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说,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不同意。债务人可以占用债权人的房产吗?债权人不能占用债务人房产,如果债权人私自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则构成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债务人是可以报警处理的。如果债权人向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
    2023-07-06
    179人看过
  • 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应该怎样区分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应该怎样区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应该怎样区分通俗的来说:债权人就是借款项的人,是债主;债务人是欠钱的,是欠账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区分: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有义务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同时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其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二、债务人变更要征
    2023-04-20
    316人看过
  • 债权人应该怎样申请债务保全?
    一、债权人应该怎样申请债务保全?债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的方式可以申请债务保全。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实施财产保全。(一)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该措施适用于不动产或者不宜移动的其他财物。一经查封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移动或处分,即使是其他法院也不得将已经查封的财物借口是其他案件的抵押物、留置物或者另案的标的物,判决归本案以外的当事人。(二)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该措施主要适用于便于移动的较为贵重的财物。对被扣押的财物应进行异地保管或者由法院直接保管,任何人及有关单位及法院都不得擅自动用。(三)冻结。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的措施。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
    2023-04-20
    276人看过
  •  债务人拒绝签字,债权债务转让如何进行?
    这段内容讲述了债务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债权人转让债权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转让行为将无效:基于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不得转让或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因此,债权人需要注意这些限制条件,以避免转让行为无效。债务人无需签字即可转让债权给第三人。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转让行为无效:(一)基于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不得转让;(三)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 务 人 无 需 签 字 债 权 转 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在此过程中,债务人无需签字,但需在合同中明确其同意转让债权的意思表示。如果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债权人应当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在债务人无需签字的情况下,债权转让合同是有效的。但债权人应当确保债务人在合同中明确同意转让债权的意思
    2023-09-10
    159人看过
  • 办理丧葬应该怎样形成债务债权关系?
    一、办理丧葬应该怎样形成债务债权关系?双方签订相应的合同可以形成债务债权关系,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二、个人债务怎么清偿?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
    2023-04-20
    4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权人撕毁承认欠债却拒绝还债应该怎样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就你说的情况如果没有欠条,那么可以找其他的证据来证明欠款的事实
    • 债权人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有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3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拒绝。债务人承担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
    • 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债权文书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件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送达双方和公证机关。
    • 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应该怎样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应怎么个人债务追讨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规定了如履行方拒绝履行义务的,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详情由为您介绍。王某于2年前借于谢某20万本金,有欠条,没有说明具体的还款日期。现在王某知道谢某有偿还欠款的能力,想诉讼于法院,如果法院判决了谢某应偿还欠款,但是谢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那王某该怎么办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
    • 债务人拒绝偿还利息应该怎么解决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3
      债务人借款不还利息的,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则不能要求债务人偿还利息,因为这种情况会被视为不支付利息。 而且需要注意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债务人可以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