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识别高利贷和套路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21:24:11 148 人看过

1、目的不同

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进行非法侵占借款人财务的行为;高利贷目的是获取高额利息的贷款。

2、手段不同

套路贷虚增的数额是以担保或类似名目出现;高利贷额外资金往往宣称是利息。

3、还款方式不同

套路贷中犯罪分子是以占有财产为目的,往往会阻扰被害人正常还款,让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还款而违约;高利贷要求借款方尽快归还本息。

4、侵害客体不同

套路贷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侵害客体多危害大,先是诱骗或强迫被害人签订合同,然后暴力讨债、虚假诉讼,侵害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破坏金融管理持续,严重影响司法公正;高利贷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5、法律后果不同

套路贷是违法行为,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不受保护;高利贷借款本金和一定范围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套路贷的行为表现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名义对外宣传,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空白合同”以及房屋抵押合同、房屋买卖委托书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要求对前述合同办理公证手续,为之后的虚假诉讼准备证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为了制造将全部借款交给被害人的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虚高借款“金额转入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制造与借款合同一致的银行流水。实际上,被害人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转入银行帐户内的前述钱款。

(三)单方造成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设置各种违约条款、制造违约陷阱、刻意躲避还款等方式,使被害人不能依照合同还款,造成被害人违约。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本公司或者其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虚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更高额的“虚高借款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借款金额。

(五)软硬兼施,恶意讨债。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暴力、胁迫、“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索取“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9日 16: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高利贷相关文章
  • 高利贷套路贷怎么量刑
    1、目的不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进行非法侵占借款人财务的行为高利贷目的是获取高额利息的贷款。2、手段不同套路贷虚增的数额是以担保或类似名目出现高利贷额外资金往往宣称是利息。3、还款方式不同套路贷中犯罪分子是以占有财产为目的,往往会阻扰被害人正常还款,让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还款而违约高利贷要求借款方尽快归还本息。4、侵害客体不同套路贷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侵害客体多危害大,先是诱骗或强迫被害人签订合同,然后暴力讨债、虚假诉讼,侵害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破坏金融管理持续,严重影响司法公正高利贷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5、法律后果不同套路贷是违法行为,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不受保护高利贷借款本金和一定范围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2023-02-19
    122人看过
  • 套路贷与民间高利贷有何区别?
    第一,目的不同。“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第二,手段方法不同。(1)虚增数额的名目不同。(2)借款人主观认识不同。“套路贷”的借款人(被害人)往往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被告知如正常还款,虚增数额不需归还,如果不正常还款才要还虚增的数额,被害人主观上认为对虚增部分不必偿还;高利贷的借款人对本金之外的高利息部分需要偿还在签订合同时即明知。(3)出借人对“违约”的态度不同。第三,侵害客体不同。“套路贷”侵害客体多、社会危害大,从诱骗或者强迫被害人签订合同到暴力讨债、虚假诉讼,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还危害公共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战司法权威,严重妨害司法公正。高利贷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第四,法律后果不同。“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
    2023-03-06
    56人看过
  • 套路贷与民间高利贷有何区别?
    第一,目的不同。“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第二,手段方法不同。(1)虚增数额的名目不同。(2)借款人主观认识不同。“套路贷”的借款人(被害人)往往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被告知如正常还款,虚增数额不需归还,如果不正常还款才要还虚增的数额,被害人主观上认为对虚增部分不必偿还;高利贷的借款人对本金之外的高利息部分需要偿还在签订合同时即明知。(3)出借人对“违约”的态度不同。第三,侵害客体不同。“套路贷”侵害客体多、社会危害大,从诱骗或者强迫被害人签订合同到暴力讨债、虚假诉讼,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还危害公共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战司法权威,严重妨害司法公正。高利贷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第四,法律后果不同。“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
    2023-04-30
    267人看过
  • 套路贷、高利贷与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高利贷和套路贷的区别是:第一,行为目的不同。“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第二,侵害客体不同。“套路贷”侵害客体多、社会危害大,从诱骗或者强迫被害人签订合同到暴力讨债、虚假诉讼,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还危害公共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战司法权威,严重妨害司法公正。而高利贷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第三,法律后果不同。“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而高利贷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高利贷本金及法定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法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一、放高利贷犯法吗?高利贷不受法律
    2023-03-07
    260人看过
  • 如何认定高利贷套路贷
    “套路贷”是指通过签订虚高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套路贷”并没有法定的概念,容易与民间高利贷行为发生混淆。对于此类案件的定性,一般应以侵财类犯罪认定。其中未采用明显暴力或者威胁手段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诈骗罪;如果采用了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的,应当数罪并罚或者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对于以犯罪集团形式实施“套路贷”犯罪的,对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了对于参与人员,如果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的,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以诈骗罪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相关套路贷的量刑标准1、如果套路贷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等多种犯罪,那么法院会依照刑法规定,数
    2023-03-12
    52人看过
  • 如何识别套路贷主从犯
    对于以套路贷行为为表现的诈骗行为,主从犯的认定规定包括: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以及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界定标准是:一般从起意者、主要实行者、对犯罪结果的原因力较大、看犯罪收益的分配情况等方面界定主犯和从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二、主犯和从犯的区别有哪些主犯和从犯的区别:1、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2、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三、主犯与从犯主犯和从犯罪名可以共用吗主犯和从犯的罪名是一样的,
    2023-04-11
    406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高利贷
    词条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 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2年,从... 更多>

    #高利贷
    相关咨询
    • 高利贷和套路贷的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6
      1、行为目的不同套路贷款是被告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是以借款为名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高利贷贷款人希望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以获得高额利息。民间借贷是双方约定的借贷,不一定需要支付利息。2、手段方法不同。常规贷款中的虚增金额一般以担保或类似名义出现。高利贷中本金以外的金额往往以利息名义设定,民间借贷是贷款人自己的财产。3、不同套路贷款侵害客体多,社会危害大。从欺骗或强迫被害人签订合
    • 高利贷和套路贷本质区别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8
      高利贷和套路贷的区别是: 第一,行为目的不同。“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第二,侵害客体不同。“套路贷”侵害客体多、社会危害大,从诱骗或者强迫被害人签订合同到暴力讨债、虚假诉讼,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还危害公共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 高利贷和套路贷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4
      高利贷和套路贷的区别是: 第一,行为目的不同。“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第二,侵害客体不同。“套路贷”侵害客体多、社会危害大,从诱骗或者强迫被害人签订合同到暴力讨债、虚假诉讼,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还危害公共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 高利贷,套路贷的区别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8
      高利贷和常规贷款的区别:放高利贷的目的是获得高额利息,常规贷款是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放高利贷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常规贷款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公共秩序、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战司法权威,严重损害司法公正。
    • 套路贷、高利贷与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3
      1.行为目的不同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 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民间借贷是当事人双方按约定的借贷,不一定需要支付利息。 2.手段方法不同 套路贷中虚增数额部分一般是以担保或类似名目出现,高利贷中本金之外的数额往往以利息名义设定,民间借贷是出借人自己的财物。 3.侵害客体不同 套路贷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