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的时效一般是两年的诉讼时效(依据现行法律)自书写的日期计算两年的时间或者是欠条约定的还款时间开始计算。两年期满,如果不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败诉几率增大,除非被告不提及诉讼时效问题,一旦提及,你又不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你有两种选择一是撤诉二是被驳回。因此,过了时效,是可以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主动审查时效,主要看被告。
一、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怎么办?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三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还款时间计算三年。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三年。超过三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在于:
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二、欠条超过两年后可以作废吗?
欠条超过两年不会作废。欠条是永久有效的,只要不能证明其存在应当认定无效的情况的,就一直有效不会作废。但是对于欠条所涉及的债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这个诉讼时效也不是两年,而是三年。不过即使了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欠条也并不会作废,只是如果债务人再起诉时,不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者延长的事由的,会被驳回起诉。
-
询问关于轻伤鉴定时效的问题
281人看过
-
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问题
458人看过
-
关于尸检问题的相关问题
382人看过
-
诉讼时效是多久?——关于行政诉讼时效的问题
367人看过
-
询问关于合同无效赔偿的相关问题
18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中关于时效问题的规定
375人看过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
关于行政复议时效的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1首先针对您说的第一条“如果复议机关有权对其作出处理,则应在30日内依法处理···”是《行政复议法》第26条的规定,即:“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也就是
-
法律问题中关于执行时效问题的一种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3新民诉法将申请执行期限延长为2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的最新规定将执行期限延期2年,恰当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
请问关于物业费的诉讼时效的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9根据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催缴的合理期限内,向法院请求业主交纳物业费的,法院应予支持。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将导致权利的丧失或权利效力减损的法律后果。那么物业合同同样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并不是说,过了诉请物业费的诉讼时效都无法主张了。如果物业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
-
请问关于欠款纠纷诉讼时效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对于债务纠纷而言,一般的诉讼时效是2年,从应当还款之日起算。虽然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况,但是,“打铁要趁热”
-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时效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8有仲裁时效,自事实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为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