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法定继承和转继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20:33:43 201 人看过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区分法定继承与转继承的概念:

1、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形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2、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

一、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冲突时应怎么办

如果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发生冲突,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财产有关的事务所,死后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被继承人依法留有遗嘱的,应当先按照遗嘱执行,只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才能进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二、父母的遗产分配方式有哪些?

父母的遗产分配方式有:

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的遗产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的一种方式。

3、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或国家、集体组织的一种遗产处理方式。

4、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生前与扶养人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并于遗赠人死亡后享有按约取得其遗产权利的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爷爷立遗嘱给孙子房子可以吗

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爷爷订立的遗嘱在性质上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如想拥有遗产,应该在遗嘱生效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值得一提的是,这几种遗嘱方式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所以,爷爷想要立遗嘱给孙子房子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遗嘱的效力。在爷爷去世后,孙子可以根据公证遗嘱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从而取得爷爷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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