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解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7:42:10 311 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解除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按照以下规定解除:

1.合同的协商解除。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二、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纠纷时效是多久

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纠纷时效是三年。确认解除合同效力之诉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合同解除后能否撤销

已解除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可以解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承诺人拒绝修复的;4、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的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依法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
    2023-02-21
    230人看过
  • 解除建筑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
    建筑施工合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一、什么是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其中,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
    2023-03-09
    330人看过
  • 工程停建多久解除施工合同
    工期停建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即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的,发包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一、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怎么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二、施工合同无效的程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
    2023-06-21
    38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应如何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023-02-08
    24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举证,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举证是当事人在起诉或应诉时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方法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举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举证如下:1.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证据证明原告的身份,及其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是适格的诉讼主体。2.发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证据证明被告的身份,以及其为适格诉讼主体的证据。3.建设工程合同、工程质量签证单、工程款结算书等。该证据主要作为承包方提出的支付工程款诉讼的基本事实和理由的证据。4.法院有权主管或管辖的证据。该方面的证据主要表现为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管辖的约定或合同的履行地及被告(发包方)住所地的有关证据。二、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方式如下:1.当事人自行协商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
    2022-08-23
    409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一、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按照合同价格确定工程款二、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又不能修复的工程当事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予支持。一、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拖欠工程款可以起诉。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如下: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3、确定管
    2023-06-28
    22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建筑施工人员有哪些责任
    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提供设计依据资料;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进行外部协调工作;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支付价款,接收工程。一、发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是什么发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有: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发包人可以与一个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但却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2.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为承包人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3.及时验收的义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二、施工合同没有价款能否成立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接工程开
    2023-04-11
    15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发商违约承包商要求解除合同
    开发商因内部原因违约拖延支付工程款,(如开发商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抵押、联营合资、内部管理层纠纷等等,导致对建筑承包商拖延支付工程款)。如拖延时间太长,承包商不堪等待,这种情况开发商已构成民法典上的根本违约,承包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如不注意已完成工程量的证据保全,以后其他施工单位接着施工,将不容易证明自己完成的工程量是多少,极有可能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因此,承包商如考虑解除合同,应及时对已完成工程量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2023-06-15
    241人看过
  • 如何正确理解建筑工程施工的定义
    一、如何正确理解建筑工程施工的定义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活动。工程施工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等四个明细。二、建筑工程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三、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有哪些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有: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2023-06-24
    101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正确区分施工合同和建设合同?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3、合同签订形式要求不同。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而承揽合同就类似于买卖合同,一般日常交易都是采用口头形式的,当然标的物比较贵重的承揽合同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4、人身依附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而承揽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只能由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甲方(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农民工):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住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分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题目意见的通知
    2023-07-03
    110人看过
  • 如何处罚无证建筑工程施工
    一、如何处罚无证建筑工程施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1.建筑施工企业已确定,建设资金已落实,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办理;2.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保证工程质
    2023-10-30
    60人看过
  • 能否解除建筑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
    可以解除。解除的具体方法是:一、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二、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在通知对方当事人之后,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三、如果发生法定解除的事由时,可以在通知对方当事人之后,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有关天津某两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12年1月,我律所代理A公司提起诉讼,提供证据如下:1、双方法人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某某施工协议》《补充协议》4、转帐凭证5、证人证言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庭审中律师发表代理意见:一、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二、原告已经完全按照该证明书的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被告人至今未能如约承担其应尽的义务;三、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及违约金。裁判结果法院支持了我所律师的建议,但是鉴于B公司支付能力有限,法院组织调解,达成如
    2023-07-13
    483人看过
  • 如何签订建筑工程零工合同
    1、如何签订建筑工程零工合同债权债务明细表单位名称:期限:单位:元序号经常项目内容债权债务发生日期及金额是及时清理的理由正确的。基于权利义务相对性原则,相对于债权人而言是一种债务,即必须是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事法律义务。因此,债权债务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债权债务司法关系。债权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就没有意义。债权是指公司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等。债务,是指过去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所形成的,由本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单位或者个人的现时债务,包括各种贷款、应付账款和垫款。三是如何填写债权债务明细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的功能是完整、准确、清晰地记录某一时期企事业单位的债权债务情况,因此其填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相关信息。一般来说,债权债务明细表内容的最上方应当用粗体和大写字母标明“债权债务明细表
    2023-05-02
    175人看过
  • 解除建筑施工资质后如何获得赔款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3、债权人因失去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返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政府工程开工后又取消如何索赔1、政府工程开工后又取消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承包人可以与政府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
    2023-07-03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如何解除施工合同建筑施工合同与串标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31
      本处公证员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解除施工合同串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仅就A项目部能否提前解除与业主的施工合同等事宜的咨询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如何区分建筑工程合同和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5
      根据《》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第269条规定:“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法律对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因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由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如何解决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给予补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解决: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建筑工程合同施工备案流程是如何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6
      建设工程合同需要到当地的住建部门备案,工作人员收到提交的材料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申报资料不符合形式或者不齐全的,要求补正,符合的,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备案。
    • 怎样解除建筑工程的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30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应当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