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利益偿还请求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56:02 239 人看过

(一)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概念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又称利益偿还请求权,是指当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因时效或欠缺一定的手续而消灭时,该持票人对于发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的利益限度内有请求返还的权利。票据法规定了较短的消灭时效和很严格的权利保全手续,持票人如果怠于行使和保全权利,就会因时效期满或手续欠缺而丧失其票据权利,同时,这种规定会使票据债务人收到额外的利益,而这种利益恰恰又是持票人所遭受到的损失。为了纠正这种可能产生的不公正,并对全部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利益有所救济,各国票据法一般都专门设置了利益返还制度,以谋求票据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维护法律的公正。

在利益偿还请求权关系中,权利人为票据权利消灭后的持票人。这时的持票人不以最后的被背书人为限,还包括被追索而履行了票据债务后取得票据的背书人、因履行了债务而取得追索权的保证人和因参加付款而取得票据的参加付款人等。

(二)利益返还请求权性质

票据法学说中,对利益返还请求权性质争议较大,主要有四种学说:票据上权利说,民法上不当得利说,损害赔偿请求说,票据法上的特别请求权说等。

1、票据上的权利说认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基于票据关系产生,所以是票据权利。但利益返还请求权并非由票据行为产生,而是票据权利丧失后法律规定的一种权利,故此说应当否定。

2、损害赔偿请求权说认为,利益返还请求权与民法上损害赔偿请求权相同,但其发生并非因违法的侵权或违约行为,而是因票据债权人自己怠于行使或保全票据权利所致。

3、不当得利请求权说认为,利益返还请求权属于民法上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权利。然而,首先,利益返还请求权,系基于票据法的规定而来,并非民法上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其次,不当得利虽然不是意义上的违法,但至少可以说不适法。出票人或承兑人得到的票据资金是基于基础关系合法取得,并不符合民法上所谓无法律原因得利这一不当得利成立的关键要件,如与不当得利相提并论,在普通人的伦理观念中是很难接受的。

4、特定请求权说认为,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基于衡-平的理念,为缓和票据的严格性而由票据法规定的一种特别请求权或特定请求权。作为一种特定请求权,利益返还请求权既不是票据权利,也不是民事权利,因为它不是因票据行为产生,而且是在票据权利消灭后发生的,同时也不是民法上债的规定下的请求权。它直接由票据法规定,本质上属于“票据法上的权利”。从请求权的特点看,此权利具有普通债权的性质。

5、我国票据法规定的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8条,“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等原因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见我国票据法把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定位于“民事权利”。本文认为利益返还请求权不是民事权利,具体的考虑有以下几点:

(1)利益返还请求权不是依照民法规定、由民事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民事权利。首先,利益返还请求权由票据法规定而非民法规定。其次,利益返还请求制度主要是针对票据权利丧失的特殊情形,在立法本意中,其权利内容、性质与票据上权利和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侵权损害等求偿权也均有一定差异。另外,民法上物的请求权更难与利益返还请求权相联系。

(2)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否为民事权利还可以从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考察。如果持票人和出票人或承兑人之间存在民事关系,即持票人和出票人或承兑人之间存在资金关系,为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前一种情况中的原因关系和后一种情况中的资金关系在性质上属于民事关系,但就利益返还请求权,如果是基于民事关系产生的,当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应该允许持票人按照基础关系中的约定或规定的金额请求支付,而利益返还请求权却是按照出票人或承兑人实际所受利益请求返还。这显然不是遵循当事人间的基础关系的规则所产生的权利,而只是票据法特别规定的一种权利。所以,利益返还请求权并非基于民事关系,称其为民事权利也就没有根据。因此,从票据法和民法的关系(特别法与普通法)的角度,我们可以说利益返还请求权具有普通债权性质,但我国票据法将利益返还请求权直接规定为“民事权利”明显不妥。因此,本文认为利益返还请求权为票据法上的权利较为妥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请求赔偿属于物权还是民事权利
    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不属于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法律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请求赔偿属于什么权是债权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之债产生的一种债权请求权。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虽以回复原状为原则,但因其目的主要在于填补已发生的损害,故在不能回复原状或回复原状显有困难时,即应进行金钱赔偿。损害赔偿请求权不是物权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侵权责任,是债权请求权的一种。物权请求权是权利人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者防止侵害的发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损害赔偿
    2023-08-08
    394人看过
  • 不当得利请求权属于什么请求权
    不当得利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得利人知情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得利人不知情且,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不当得利请求权的特征有哪些《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
    2023-08-14
    101人看过
  • 追偿权是不当得利请求权吗
    追偿权不是不当得利请求权,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因为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对债务人的权利,不当得利请求权是指受损害人对于不当得利人的请求返还其不当得利的权利。一、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是什么?不当得利债务的基本内容是受损人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这一请求权的目的是使利人返还其所受的利益,而不是填补对方所受的损害。因此,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过受害人的损失,受益人只在损失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受益人的利益小于受害人的损失的,受益人只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但受益人主观恶意的,受害人必须要求损害赔偿。二、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呢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有:1、不当得利债务发生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有义务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得的利益;2、不当得利债券的对象是返还所受利益的支付,因利益形式不同而在支付方式上存在差异;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害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
    2023-06-27
    233人看过
  • 什么是请求偿还居间活动费用权
    1、居间人与委托人在居间合同中确定居间活动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的,委托人应当支付居间人的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委托人未支付,由居间人垫付的,居间人有权请求委托人按合同的约定偿还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费用。2、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活动费用。3、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其居间活动费用一般计算在委托人支付的报酬中,其居间活动费用应由居间人负担,一、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
    2023-03-07
    246人看过
  • 司法解释票据法利益返还请求权性质
    1、票据上的权利: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基于票据关系产生,所以是票据权利。但利益返还请求权并非由票据行为产生,而是票据权利丧失后法律规定的一种权利,故此说应当否定。2、损害赔偿请求权:利益返还请求权与民法上损害赔偿请求权相同,但其发生并非因违法的侵权或违约行为,而是因票据债权人自己怠于行使或保全票据权利所致。3、不当得利请求权:利益返还请求权属于民法上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权利。然而,首先,利益返还请求权,系基于票据法的规定而来,并非民法上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其次,不当得利虽然不是意义上的违法,但至少可以说不适法。出票人或承兑人得到的票据资金是基于基础关系合法取得,并不符合民法上所谓无法律原因得利这一不当得利成立的关键要件,如与不当得利相提并论,在普通人的伦理观念中是很难接受的。4、特定请求权: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基于衡平的理念,为缓和票据的严格性而由票据法规定的一种特别请求权或特定请求权。作为一种特
    2023-06-06
    174人看过
  • 妻子要求丈夫偿还高利贷, 妻子是否有权请求赔偿?
    如果丈夫是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的发展考虑而去借高利贷,那么在离婚之后妻子是有责任去帮丈夫一起偿还高利贷的,如果仅仅是丈夫满足个人需求而去借的高利贷,妻子可以不用偿还。一、丈夫欠款妻子承担吗如果丈夫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妻子就要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如果这部分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的,则妻子不用偿还。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二、妻子有义务帮丈夫还债吗如果该笔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偿还该笔债务;如果说该笔债务系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并无代为偿还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妻子是该笔债务的保证人或者担保人,则应当按照保证合同或者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说丈夫死亡,妻子继承了丈夫的遗产,则对于其生前所负债务应当承担责任。三、丈夫欠有高利贷妻子一定要偿还吗
    2023-03-26
    90人看过
  • 关于离婚一方的利益一方有权请求赔偿吗
    离婚时为家庭付出较多一方有权利请求补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标准如下: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一方有过错情形导致双方离婚的,则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离婚婚后财产怎么分?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为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2023-03-13
    79人看过
  • 对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性质的思考
    [关键词]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指在票据上权利因时效完成或怠于为权利保全而归于消灭时,持票人仍可以向因此而在实质上获得利益的出票人、承兑人或者背书人在其所获得利益范围限度内,请求予以偿还的权利。票据作为一种信用支付工具,具有高度流通性,这也使得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权利即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时间较为短促。为了保证票据债务人不至于过久地承担其责任,票据法规定了比一般民法上的时效短的票据消灭时效。在满足了对票据债务人的公平的同时,票据法基于对票据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给予同样予以维护的理念,为了实现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再次平衡,给予权利人权利损失的最后补救,设立了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我国《票据法》第18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为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可见,我国对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性
    2023-06-06
    310人看过
  • 土地确权利益是什么?
    农村土地确权原则上赋予农民更完整的土地权利。确认权利后,农民工在家乡的承包地、宅基地、房屋等财产权利可以得到固化和保护,更有可能通过农地抵押贷款支持农业生产,甚至通过流转给农民带来财产收入,帮助那些外出的农民工在城市立足。这也是传统产权理论和古典经济理论一直非常重视产权明确的根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确认和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土地流转交易安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工作。对农民来说有四大好处。一是有利于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二是确认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会增加;三是农民可以用自己的权证抵押;第四,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原始依据。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处理原则:(1)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是因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所引起的
    2023-08-07
    404人看过
  • 股权众筹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什么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限制,投资者或采取有限合伙模式或股份制模式来规避相应的风险。但问题是,在众筹平台上,投资者基本上互不认识。在有限合伙模式下,主导投资者起主导作用。在股份制模式中,持股代理人是非常重要的。鉴于参与众筹的国内众多投资者不具备专业投资能力,无法准确评估项目风险,如何建立大量投资者对龙头投资者或控股机构的信任是关键,为了解决信任问题,国外股权众筹平台最常见的模式是联合投资机制,天使投资人牵头投资一个项目,然后普通投资人跟着投资,牵头投资人的代表与投资人一起投资后管理项目,参加董事会并获得一定的利润分成。这里的主要投资者往往是业内知名的天使投资人。然而,这一措施可能只起到短期作用,但难以长期发挥作用。这是因为众筹平台上的项目太多,很难找到很多知名的天使投资人,不知名的天使投资人也很难获得投资人的信任。此外,天使投资人往往成为有限合伙制的GP。一旦他们参与过多的众筹项目,
    2023-05-07
    260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时,权利人如何行使权利
    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系属法律漏洞。依据民法解释学,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违约赔偿请求权均属债权请求权,属于类似权利,根据类似案件相同处理的类推适用规则,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竞合时,权利人可以比照违约赔偿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的行使规则,择一行使。但在行使时需注意,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行使的效果上会发生重合(如填补受害人的一定损害),以致于二者具有排斥属性,不能保证受害人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也就是说,两种请求权发生竞合时,二者彼此对立,没有连带不可分的关系,债权人可以择一行使,若一项请求权的行使已经达到目的,其他请求权归于消灭;若一项请求权的行使尚未完全达到目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行使其他请求权填补损失,但需另行提出。
    2023-06-08
    296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请求权,怎么行使债权请求权?
    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方式:可以在债务到期后,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律师补充:债权请求权具体有:合同之债请求权(包含金钱,行为,看合同如何
    2023-05-07
    442人看过
  • 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支票持有人仍享有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
    北京某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持有出票人为被告北京某某商行(以下简称**商行)的转帐支票一张,支票金额为9800元,出票日期为2008年1月28日。该支票于2008年1月31日被银行退票,退票原因为清户。后化工公司向**商行索要欠款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商行支付票据款9800元及银行利息,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商行系个人独资企业,李某系其投资人。**商行辩称:对支票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商行与化工公司没有业务关系,**商行营业执照已于2004年停止使用,2008年丢失了3张支票,所以清户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对注销**商行银行账户的事实予以确认。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化工公司持有的转账支票记载了确定的金额、出票日期,且有出票人的真实签章,该支票的记载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系有效票据。化工公司作为该支票的权利人,未在支票出票日起6个月内向**商行主张票据权利,已丧
    2023-05-31
    15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一方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
    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能请求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只有在最终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主张损害赔偿。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必须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2、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主张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赔偿的诉讼;3、无过错方在一审中未提出损害赔偿而在二审中提出的,法院应当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另行起诉。最后,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的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的损害赔偿。
    2023-06-12
    15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利益返还请求权,如何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利益返还请求权在一般情况下,持票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了票据权利,并获得票据金额,该票据关系即予解除。但是,如果持票人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丧失了票据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持票人一方面履行了基础关系中的义务,另一方面又没有取得应当取得的票据金额。为了合理地调节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票据法创立了一种特别的制度,这就是“利益返还请求权”。利益返还请求权,从法律性质上讲,它不是票据权利,而
    • 债权人请求的权利是什么?是权利的要求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0
      债权人的请求权是指债权人根据合同、侵权行为、无理由管理、不当得利等法律规定,要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
    • 请求赔偿属于物权还是民事权利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7
      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不属于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法律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该报酬请求权利损失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第一,受益人为善意时,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的,仍然属于现存利益。第二,受益人为恶意时,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
    • 持票人可否请求返还利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2
      恶意请求返还相当的利益。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