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为何不能提起价格听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45:02 235 人看过

在公开征求意见三个月后,国家发改委22日发布了最终版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与7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定稿最大的变化在于将消费者参加听证会的比例限制从三分之一提高至五分之二,其他则与征求意见稿大致相同。价格听证新规将于12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消费者代表人数的硬性规定和大幅增加,体现了有关部门尊重民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愿望。但笔者以为,仅靠增加消费者代表人数,未必就能达到消费者维权的目的,到头来或许还是空欢喜一场。

不可否认,“逢听必涨”是价格听证会近年来最受公众指责的关键之处。可以说,在以往的各类价格听证中,其实都不乏消费者代表,有的数量还不少。但最后真正起的作用如何呢?我们看到的是,不管消费者如何质疑和反对,最后都是企业要涨的涨上去,民众要降的降不下来,有的只是幅度上稍微调整罢了,更有甚者是明降暗升。

现在,消费者的人数增加了,但对价格的影响力能增加吗?我们尚不得而知。笔者以为,如果想真正发挥消费者意见的作用,倒不如增加消费者意见的决定权,比如,在规定中明确消费者意见在最后定价时的决定比例,反对意见达到多少时不能涨价等等,这样可能比增加人数更有效果。

另外,新办法将听证会的提起人明确界定为“定价机关”。也就是说,消费者是没有权利提起听证会的。企业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涨价,消费者却不能提起降价听证,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进一步说,按照价格听证办法的要求,实行定价听证的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从价格性质来说,理应坚持群众利益和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总之,价格听证,消费者需要的是“质量”,而不仅仅是消费者代表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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