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全部财产并处罚金是否可以合并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1:11:08 168 人看过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00)45号)第三条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一、中国刑法最高可判多少年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对于单一罪的有期徒刑最高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15年。如果在数罪合并执行或再犯新罪后,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有限徒刑为二十五年,此情况下总刑期不满35年的,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20年。在宣判前,一人犯多项行罪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给予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与此同时,法律也规定,管制的最高年限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另外,在数罪并罚中如有判处附加刑的,需根据种类执行,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什么

数罪并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并科原则。将数罪定罪量刑后,将各罪所处的刑罚加在一起执行。主刑和附加刑简单加,罚款简单加;

2、吸收原则。将数罪定罪量刑,然后选择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余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收。判处死刑时只执行死刑,死刑可以吸收所有其他主刑。没有死刑判决但判处无期徒刑的,只执行无期徒刑,可以吸收其他无期徒刑以下的主刑。罚款和没收财产并罚,只执行没收财产;

3、限制加重原则。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中最高刑罚为基础,数刑合并刑期以下的,依法酌情决定执行;

4、混合原则。根据不同的刑种,采用上述不同的原则。

三、同种漏罪是否会实行数罪并罚

认为如果所发现的漏罪与已判决的罪属同种罪行,不应数罪并罚。

1、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数罪并罚的前提必须是行为人犯有数罪即同一行为人犯有实质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如果漏罪与前罪是同一种罪,应当认定为连续犯,按一罪处罚,而不应数罪并罚。

2、其次,从司法实践看,对同种漏罪数罪并罚,会出现罪刑不相适应的情况。

同一罪名的漏罪处理方法应将漏罪的处罚和之前的处罚相加,作为量刑的依据。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

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

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

对这种情况的并罚采取的是先减后并的原则,即用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新犯的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犯罪分子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的判决确定的刑期之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没收财产与罚金并罚是怎样
    一、没收财产与罚金并罚是怎样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二、什么是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三、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如:情节严重的
    2023-06-15
    303人看过
  • 没收财产并处罚金什么意思
    一、没收财产并处罚金什么意思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与没收犯罪物品具有性质区别。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应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据此,追缴了犯罪所得的财物,不属于没收财产;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也不属于没收财产。可见,没收财产事实上是没收犯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不得以追缴犯罪所得、没收违禁品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来代替或折抵没收财产。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
    2023-06-06
    314人看过
  • 数罪并罚合并执行的部分能否上诉
    数罪并罚合并执行的部分能不能上诉刑法中合并执行又称数罪并罚。而对于已经数罪并罚的判决,无法的进行上诉。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023-12-19
    200人看过
  • 没收财产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吗
    法律咨询:没收财产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吗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
    2023-06-11
    434人看过
  •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是什么意思?
    1、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2、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没收财产作为附加刑,需要附加于主刑适用,一般不存在独立适用没收财产的情况,此时称为“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024-04-20
    438人看过
  •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规定的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是主刑,而并处或单处罚金是附加刑,并处判了刑也必须加罚金,而单处罚金则可以只判罚金,不需要服有期徒刑,这是可以选择的。罚金是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积极缴纳罚金,视为积极改造,法院会在量刑上是会有减轻的考虑。如果不缴纳,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再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过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本人申请和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有期徒刑可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中以下罪名基本上是刑期达到就除以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
    2023-05-01
    390人看过
  • 如何处理罚款和没收财产的合并罚?
    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无争议。但是,对于在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争议较大。刑法学界目前的通说认为,应当采用吸收原则合并处罚,即只决定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执行罚金。因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都是对犯罪分子财产的剥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经是将犯罪分子个人现实存在的所有财产全部剥夺了,再判处罚金已没有实际意义,也就无执行罚金的必要。没收财产的执行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没收财产时,只能没收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一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当没收犯罪分子的全部财产时,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
    2023-07-16
    58人看过
  • 如何理解没收财产和判处罚金并科原则?为什么要执行并科原则?
    一、如何理解没收财产和判处罚金并科原则这是一个财产刑的并罚问题,一般来说,对于罚金的并罚,采取并科的原则,对数罪判处的罚金数额累计相加,执行总和数额。如果是罚金与没收财产的并罚问题,那么就要因情况而论。如果一个罪被判处罚金,另一个罪被判处没收部分财产,采取并罚原则,合并执行。如果一个罪被判处罚金,另一个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采取吸收原则,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法条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二、执行并科原则原因1、并科原则更能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中国《宪法》确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1997年《刑法》也对该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并科原则的“一罪一罚、数罪数罚”的思想正好符合在刑罚
    2023-03-21
    329人看过
  • 罚金是否可与行贿罪并处?
    构成行贿罪的,应当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罚款金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主刑的严重程度和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自由裁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犯受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受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人在被起诉前主动交代受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单位行贿罪罚金怎么规定的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2023-07-02
    309人看过
  • 行贿罪是否可被罚金并处?
    构成行贿罪的,都应当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罚金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主刑的轻重和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自由裁量。《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行贿罪罚金如何规定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在十万元以上行贿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
    2023-07-06
    185人看过
  • 没收财产和罚金能不能并用?
    罚金与没收财产可以同时适用。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不过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犯罪;2、内容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3、执行不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
    2024-04-30
    300人看过
  • 缓刑期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是否合法
    一、缓刑期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是否合法对于再犯新罪所适用的并罚方式,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为:对新犯罪行进行审判,同时结合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以及随后的法院判定余罪,依据特定法律条文,最终确定执行的刑罚。这种并罚方式被广泛地称作“先减后并”。按照此种并罚方式,当再犯新罪时,在计算刑期的过程中,应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的刑期中扣除已实际执行的刑期,之后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处罚,从而决定执行的刑罚。此外,如果罪犯在缓刑期间再次触犯新的罪行,那么原有的缓刑将会被撤销,而前罪与新罪则会被视为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
    2024-07-31
    103人看过
  • 没收财产执行机关是谁,哪个机关可以执行没收财产的处罚
    一、没收财产执行机关是谁没收财产,是指把犯罪人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依法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没收财产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为防止执行前罪犯或其他人将财产转移等影响判决执行的情况发生,人民法院可以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二、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
    2023-04-10
    429人看过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判决书可以上诉吗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判决书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一、罚金和没收财产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
    2023-06-25
    1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求教:判处,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如何执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5
      由法院执行局执行,查封变卖财产,上交国库。
    • 没收财产与处罚金能合并执行吗,区别是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
    • 司法解释罚款可以和没收财产合并执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6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在没收财产和罚金能否合并执行的问题上,根据最高法院在《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
    • 行贿罪是否并处没收财产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5
      首先,按照我国刑法通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比如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公司入股的财产,合伙财产中犯罪分子的份额。 其次,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所谓犯罪分子家属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
    • 所说的可以并处是不是全部财产?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没收财产是可以没收一部分的,如果没有讲没收全部,不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