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和工伤有冲突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5:41:15 255 人看过

工伤与故意伤害不能重复,因为这世界上两种完全不同的性质的内容,故意伤害的话是他人所故意导致的一种行为,而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一些伤害,具体的赔偿的话,两者都是有相关的医疗费用,还有误工费用等等,并且故意伤害的话是刑事方面的规制内容。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一、究竟怎么构成故意伤害罪

认定怎样才是故意伤害罪,需要从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入手分析。

(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法定的轻伤及其以上损害时,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

(二)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3、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二、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如何判断

判断故意伤害他人是否构成犯罪,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

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三、故意伤害罪致轻伤如何赔偿

故意伤害罪致轻伤,只能判刑,一般判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轻伤需要赔偿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具体赔偿数额,各地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医药费用的5--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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