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几个具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0:23:38 350 人看过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为了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现就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政责任追究工作的实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的实施为各级政府的监察机关。

二、行政责任追究工作的分工。省监察厅主要受监察部的委托,负责对国家认定的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提出对责任人行政责任追究的建议意见,报监察部审批,并按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直接对省认定的特大安全事故实施行政责任追究。省认定的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的调查工作一般委托事故发生地的市、州监察机关进行,省监察厅负责督办。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由市、州监察机关实施。

实施行政责任追究调查时,监察机关可适当提前介入,但应以不影响施救为原则。

三、行政责任追究工作的程序。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呈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时,应同时抄报上级监察机关。上级监察机关收到报告后,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应在15天内提出具体处分建议,报同级政府审批。监察机关在讨论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分时,应请同级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征求意见。上级政府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分批复后,由各级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落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赣州市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第一条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江西省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以下简称重大交通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或者后果的道路交通事故:(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6人以上的;(二)客运车辆一次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情节严重的;(三)其他造成重大影响的。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
    2023-06-08
    383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拖拉机运输交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拖拉机运输交通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2]49号)要求对拖拉机上道路从事运输活动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以维护道路畅通和确保行车安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办法。一、成、渝两市市区及其他市、地、州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白天不准拖拉机进入;夜间是否允许拖拉机进城,由各市、地、州政府(行署)自行确定。经济发达,又有过境道路的县级政府所在城区,拖拉机进城问题,由当地政府决定。二、旅游风景区、风景点不准拖拉机进入。但经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许可的除外。三、以下道路(路段)禁止拖拉机通行;(一)新建、改建达到二级以上的道路(在新建、改建的二级道路以外保留的旧路可以通行);(二)高速公路和二级以上汽车专用公路;(三)明令禁止拖拉机通行的路段和设有拖拉机禁行或局部时间禁行交通标志的路段。四、限制拖拉机通行的区域、路段和禁止通行时间,应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县及县以上
    2023-04-23
    219人看过
  • 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若干意
    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若干意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赣府发[2005]2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投标活动,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对涉及招投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凡与《行政许可法》、《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抵触的,要抓紧修改或废止,并于2006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今后,各部门不得再自行制定出台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确属工作需要的,由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属行业部门贯彻国家部委有关意见的,由有关部门提出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以从源头上
    2023-06-07
    454人看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沪府办发[2008]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作如下通知:一、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从2008年6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二、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为引导群众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本市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各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对塑料购物袋要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市经委要组织做好贯彻落
    2023-06-07
    336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23]2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新《条例》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新《条例》对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公安、卫生、民政、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工会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新《条例》顺利贯彻实施。(二)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统筹层次,不断增强保障能力。各地要严格按照新《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扩
    2023-05-05
    447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78号)已翻印发给你们,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提出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请结合国务院有关文件一并贯彻执行。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人事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
    2023-04-22
    272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5]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缓解国内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本市家禽业的冲击,促进本市家禽业稳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扶持家禽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对家禽免疫和疫区家禽扑杀给予财政补贴继续落实本市禽流感疫苗由政府采购、供生产者免费使用的政策。对按规定扑杀禽只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市财政、农业等部门要认真落实补偿与补助政策,确保补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在税收政策上对家禽业相关企业给予优惠,并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按照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确定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
    2023-06-07
    132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补充规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补充规定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改善我省投资环境,更好地吸收外国投资,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出口创汇,发展我省经济,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补充规定:一、鼓励外国投资者到我省投资于引进先进技术、促进出口创汇的项目,工农业开发性项目,或者举办能源、交通、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对已经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要区别情况,积极扶持,努力办好。二、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用人的自主权。企业董事会是企业最高领导机构,有权处理该企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辞退;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确定机构设置和职工数量;招工指标只向劳动人事部门备案,不需报批;职工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确定。所需职工,除合同规定优先从原有
    2023-06-05
    79人看过
  • 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指示的通知
    建国以来,我市在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治理尘毒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尘毒危害仍然十分严重,不仅老企业的尘毒治理工作进展缓慢,而且有些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也没有认真采取防治尘毒的措施,造成了新的隐患。为加快我市尘毒治理工作的步伐,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发〔1984〕9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一、各县、区,各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全厂性的技术改造,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的规定。今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项目有尘毒危害的,由市经委会同城乡委、工会、劳动、环保、卫生、市政、消防等部
    2023-06-09
    144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24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5号)有关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积极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1、试点工作以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地区为单位。试点地区应具备以下条件:(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持续增长;(2)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3)基金滚存结余大于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丧葬抚恤补助等三项支出金额;(4)失业保险基金不需要同级和上级财政补助;(5)严格按照省政府苏政发[1999]107号文件规定标准核发失业保险待遇;(6)失业保险基金
    2023-06-10
    496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以下统称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重大火灾事故;(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三)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事故;(五)煤矿和其他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七)其他重大安全事故。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及
    2023-06-09
    475人看过
  •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辽政办[2004]9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县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将使用正版软件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为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孙德兰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任久生,市版权局局长麻国
    2023-06-08
    283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第三章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第四章组织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革招工制度,保证招工质量,提高工人队伍素质,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企业需要招用工人,必须按隶属关系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工资计划,并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劳动指标和确定的招工地区内组织招收。贯彻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第三条企业招用工人,按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办理,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第二章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第四条企业招用工人,应当公开招工简章。简章主要内容应包括:招工的具体政策,招收对象、条件、人数、男女比例、行业、工种、待遇、招收时间、办法、考试科目以及招工单位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招工简章,
    2023-06-09
    456人看过
  •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合政办〔2007〕23号发布日期:2007-5-23执行日期:2007-5-2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6年12月22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贯彻实施《条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条例》,全面准确地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今后,各级政府向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或向下级政府及其部门部署、检查工作时,要增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内
    2023-04-24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主要涉及到哪些法律条文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特大火灾事故;(二)
    • 青海省人事厅关于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事部复函(人函〔1999〕177号)青海省劳动人事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报来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工资或生活费如何发放的请示》(青劳人薪字〔1999〕040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期间生活费如何计发
    • 在中国,关于四川省民政厅涉外收养的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24
      (一)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 2.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1张2寸单人照片、1张2寸近期与被收养人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与送养人共同签订的收养协议书及其他协议材料。 (二)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2.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
    • 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2
      1、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
    • 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是否有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7
      这当然有效了,如果无效的话,那不就是一纸空文了吗!!政府的公信力何在呢。为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该《规定》经2002年10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10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