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所有权任何时候都不能归个人。土地所有权主要是两个方面: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这是《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你这里所说的“所有权”应该叫使用权。即使是使用权,你虽然占用了二十年以,但也没有那个法律规定使用权便成了你的。你和别人签定了协议,一切便应按协商的条款来。那怕超过了二十年,仍然要向对方交纳租金。
一、土地流转30年合法吗
(一)土地流转是有年限的。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宪法中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二)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农户拥有的只是承包经营权,而农户在承包时是有期限的,例如二轮土地承包中的耕地承包期限是30年,国家的政策是承包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如果你现在流转土地的话,农户原来的土地承包期还剩下2年,那么你最长的流转期限就是32年,等到期之后如何处理还要看国家到时候的政策了。
二、农民土地被占用如何处理
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简称为农地。
农民土地该如何分配;按照国家政策,从这种户口是农村的情况来看:如果你原来有宅基地,那么,你可以如果你是两个兄弟姐妹 那么到了法定年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
农民土地被占用向上级反映步骤:
1、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2、农民可自愿选择是否出征土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市、县和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关于土地分配问题:
1、土地补偿分为生产安置费和青苗补偿款。一般是由你们所在的组决定分配方案的。
3、如果你进行了安置,享受了养老保险政策,那么,你就农转非了,无论ab,你都没有资格享受承包权了。
4、如果你没有享受养老保险政策,承包期到后,在a地你没资格承包土地,但在你户口所在的b地,就可以承包土地。
5、另,房屋与土地无关,补偿款安置费你和当地的人一样享受。
-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归属权?
178人看过
-
集体土地流转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吗
442人看过
-
有土地使用合同属于违章建筑吗?
357人看过
-
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
308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期限为20年以上
140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20年出让合法吗
93人看过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
集体土地出让后国有土地使用证还属于集体土地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1、集体土地不允许出让,必须从集体经济组织征收,变为国有后才可以2、已有国有土地证,那说明该地是国有土地,不属于集体了3、集体土地有单独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
-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属于集体还是个人?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由其他单位安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被征用补偿款的分配。市。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
-
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土地使用权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4属于。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
-